2017年成都階梯電價調整,部分電費下移

2017-08-15來源:互聯網關鍵詞:熱度:12881
近日,四川印發了《2017年度推進電力價格改革十項措施》,其中提出,自今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對四川電網“一戶一表”城鄉居民用戶(含與直供區同價…

  近日,四川印發了《2017年度推進電力價格改革十項措施》,其中提出,自今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對四川電網“一戶一表”城鄉居民用戶(含與直供區同價的“子公司改分公司”、全資及控股供電公司居民用戶)試行電能替代電價,在維持現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制度基礎上,對月用電量在181度至280度部分的電價下移0.15元/度,月用電量高于280度部分的電價下移0.20元/度。

2017年成都階梯電價調整,部分電費下移

  省發改委資源環境價格處表示,今年探索在居民生活用電領域推行電能替代和實施富余電量政策,是為了進一步擴大居民電力消費,鼓勵居民多用豐水期余電,緩解豐水期棄水壓力。

  但現行居民低谷時段優惠電價、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免費用電基數等政策保持不變。

2017年成都階梯電價調整,部分電費下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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