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新建公共建筑裝修將循新規
為進一步規范公共建筑裝修工程、提高公共建筑裝修工程質量,重慶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日發布《公共建筑裝修工程技術標準》,自12月起施行,適用于新建公共建筑裝修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和使用維護。
技術標準要求,公共建筑宜采用全裝修交付,當公共建筑采用工業化裝修時,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相關規定,推行裝修標準化、模數化、通用化,滿足部品制造工廠化、施工安裝裝配化的要求。在公共建筑裝修工程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或主要使用功能。施工現場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塵、廢氣、廢棄物、噪聲等對周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技術標準還就公共建筑功能空間設計、室內環境設計、節能設計等細節作出了規定。功能空間設計方面,公共建筑的室內凈高應符合國家現行規定,托兒所睡眠區、活動區室內最小凈高不應低于2.8米,幼兒園活動室、寢室不應低于3米;養老建筑居室凈高不宜低于2.4米。室內環境設計方面,樓面、地面應根據建筑使用功能,滿足隔聲、保溫、防水、防火等要求;公共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間應有自然采光,其采光系數標準值應滿足現行規定。節能設計方面,公共建筑裝修設計應遵循被動節能措施優先的原則,利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風,結合圍護結構保溫隔熱和遮陽措施,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公共區域的照明系統應采用分區、定時、感應等節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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