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制訂可持續森林管理行動計劃

2005-03-18來源:熱度:11022
歐盟委員會3月11日向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呈遞了一份“通訊”(CommissionCommunication)和“歐盟委員會全體職員工作文件”,總結了該聯盟1999~2004年實施歐盟林地管理策略的情況,并建議制定歐盟可持續森林管理行動計劃。
  
據歐盟近日消息,該聯盟自1998年12月正式通過“歐盟林地管理策略”以來,其可持續森林管理不斷取得進展。然而,隨著現代社會對森林多樣化需求的不斷增加,歐盟需制訂新的計劃使森林管理更上一層樓,以滿足全社會對森林新的需求。
  
“通訊”認為,歐盟林地管理模式的競爭性和經濟發展能力目前正在全球市場中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目前歐盟大約有1500萬個私營森林所有者在向社會提供許多種類的環境和社會商品以及各種服務中,在很大程度上依靠銷售木材獲得收入。如果歐盟欲繼續實現多重目的的森林管理,即同時實現服務經濟、社會和保護環境的目的的森林管理,就需要處理上述問題。
  
呈遞“通訊”的歐盟高官包括,負責農業與農村發展的瑪麗安·菲舍爾·博埃爾、負責環境事務的斯塔夫羅斯·季馬斯和負責能源工作的安德里什·皮耶巴爾格斯等歐盟委員會委員,以及負責企業和工業的歐盟高官岡特·費爾霍伊根。
  
“可持續林地管理正在我們的農村地區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而這一作用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人認可,”菲舍爾·博埃爾委員說,“同時,森林對我們履行有關停止多樣性消失和減輕氣候變化的承諾來說至關緊要。我們應當明白其潛力,采取適當、協調的行動?!?
  
“通訊”強調旨在保護和可持續管理森林的良好管理的重要性,并指出增強跨部門合作、協調,以及森林政策與其他那些對林地管理產生影響的政策一致的必要性。此外,“通訊”重申了歐盟支持全球努力實現森林可持續管理的立場。歐盟委員會表示,森林有助于人們實現有關可持續發展和競爭的“里斯本目標”和有關保護自然資源基地的“哥德堡目標”。
  
據悉,歐盟委員會計劃2006年提交其行動計劃,并將與歐盟成員國和分享有關股份或利潤者密切合作,詳細闡述其計劃。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