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家貼牌銷售獲刑三年 地板行業需加強行業規范
近期,據相關媒體消息報道,2014年1月14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被告人尤良才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4萬元。
貼牌銷售 獲刑三年
尤良才是某家紡公司老總,其為了讓即將倒閉的企業起死回生,利用自己曾經做著名家紡企業家紡二級經銷商的經驗,將私自印制的“xx”商標標識配套使用在自己生產的被子上,然后銷售給遍布全國二十多個地區的紅豆集團公司的代理商、經銷商。在短短8個月時間里,兩萬余條假冒注冊商標的家紡產品被銷售到全國各地,非法經營額共計人民幣100余萬元。
記者從南通市通州區法院了解到,2013年該院受理商標侵權案件33件,其中假冒注冊商標刑事案件20件、侵犯商標專用權民事案件13件,受理案件數與2012年基本持平,但較幾年前有較大幅度的增長。該院2008年開展知識產權**以來,共受理假冒注冊商標犯罪案件67件,侵犯商標專用權民事案件77件。在打擊制假售假犯罪中,侵犯注冊商標權案件多發,而“知假賣假”現象更為普遍。
貼牌產品橫行市場發展
在地板行業,貼牌產品也是大行其道。近年來,一些貼牌生產和被貼牌的企業仿佛活得有滋有味,貼牌產品范圍不斷擴大,國內地板貼進口牌、本地產地板貼外省牌 ,這在地板行業內是盡人皆知的秘密。一位地板界的業內人士表示:國內有不少地板企業,由于本身的工廠生產能力有限,又不想更大的投資來擴大生產規模,就尋求國內別的一些暫時產能過剩的地板企業生產“貼牌地板”,這種情況在我國地板界中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同時也包括國內一些比較知名的品牌!
某地板老總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在地板行業內,很多名牌的地板企業雖然已經建立了自己的生產基地,但由于受產量的限制,無法達到銷量的要求,自己又不想更大的投資來擴大生產規模,就向一些小廠下訂單生產貼牌地板。
所以消費者在選擇購買地板時,一定要選擇有實力,有獨立生產能力的廠商,可以從產品包裝上的生產地址來辨認是否貼牌加工,以免購買的地板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給以后的生活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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