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銷售商“微調”交易模式
2006-02-23來源:武漢晨報熱度:11415
晨報訊(記者李彥)家具送到家后,少數顧客以“質量不過關”為由延期支付尾款。近日,不少家具銷售商只得要求顧客付足貨款后,再送貨上門。
記者昨日在漢口金博萊家居廣場發現,很多家具店仍要求顧客先付定金、后付尾款,分兩次付清貨款。與以前不同的是,需等顧客付清全部貨款后,家具店才可送貨上門。
業內人士稱,以前,顧客支付了定金后,可待所購家具送上門后再付清尾款。
廣東某品牌家具的售貨員說,以前,顧客選中中低檔家具后,先付部分定金(一般為家具總價的20%左右)。待家具送到家后,顧客再將尾款付清。但少數顧客在家具送到家后,喜歡挑各種小毛病,并因此拒付部分尾款,由此給銷售方帶來少則百余元,多則上千元損失。
這名售貨員說,為不再吃啞巴虧,銷售商規定:顧客需付清全部貨款后,再送貨上門。
記者昨日在漢口青年路某家具賣場看到,目前,很多中低檔家具的銷售商采用“先付款,后送貨”經營模式。
但也有消費者質疑:如果商家送上門的家具確有瑕疵,顧客為何不能據此扣除部分貨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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