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虛假宣傳遭立案 地板企業莫打“擦邊球”

2015-10-08來源:中華地板網熱度:18981

 

    自從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廣告法》9月1日推出以來,部分規定一時之間成了人們茶余飯后的熱點話題,其中最讓大眾感興趣的莫過于“廣告中不得使用‘國家級’、‘**級’、‘**’等用語”?,F在社會,已經過了那個“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時代,很多時候宣傳的好與壞,直接影響到產品的銷量。但也正因為宣傳變得不可缺,一些急功近利的企業就開始過度地“吹噓”“夸大”事實,甚至把沒有的能夠說成有,把壞的說成好的。

 
  這種現象,在發展了近三十年的地板行業內,也是一種普遍的存在,不少地板企業喜歡用一些諸如“最健康的地板”“銷量**”“國家知名品牌”等語句來提升品牌的知名度,提高消費者對品牌的信賴感。但筆者今天要說的是,以前或許沒人在乎你的銷量是不是**,地板是不是最健康,但現在,廣告法出臺了,這些高級修飾詞語,地板企業還需謹慎使用,除非你有據可依,否則切莫挑戰法律,玩“擦邊球”。
  

  這不,赤裸裸的案例來了,中招的正是“為發燒而生”的國內手機品牌——小米。在新廣告法推出不久,這個國內手機屆的傳奇品牌就接到了舉報,某品牌手機董事長向北京市工商局舉報小米手機,理由是涉嫌虛假宣傳,隨后工商局受理該實名舉報,并于9月29日,決定立案調查處理。在接到舉報材料后,經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執法人員現場核查,發現小米科技責任有限公司涉嫌在本公司網站發布的廣告中使用“**”用語的違法行為。而該舉報人在此前展示的舉報材料中顯示,小米手機在宣傳中曾經使用“屏幕之王”“世界**”“**”等詞匯,他認為這些描述已經構成了虛假廣告,并且有誤導用戶的嫌疑。
 

  其實,回顧過去,手機企業在宣傳方面用到的類似“**”“世界**”等的詞語不勝枚舉,羅永浩在此前的錘子手機宣傳上也曾用過類似于“東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機”的宣傳口號,只不過在新廣告法推出之后,很多企業宣傳變得不再那么高調,而小米似乎并沒有意識到新廣告法的效力而已。要知道,槍打出頭鳥,越高調,越是眾矢之的。

 
  拿小米來舉例,并不是為了指責或者批判雷軍團隊的行為,而是為了給地板企業提個醒。小米的這種做法其實是各行各業的一個縮影,地板行業也不例外。這種吹噓式的宣傳手法很大一部分是由國人愛慕虛榮、喜歡攀比的心理造成的,企業為了讓自己從眾多競爭對手中脫穎而出,吸引到消費者的注意力,很多時候會去選擇這樣一個捷徑。雖然情有可原,但畢竟是違法的,地板企業在未來的營銷推廣中,還需把”小米被告“這件事當做警鐘,不能再抱著僥幸的心理,去打擦邊球,不能把“情理之中”當做違法的借口。同時,地板企業也應該積極配合新廣告法的推行,與國家一起,規范行業秩序,改變消費者的“偏執觀”,共同創建一個和諧而健康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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