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門設計雙面難題 被侵權后如何討回公道
隨著人們對個性化需求增加,不少的木門企業開始推出定制木門,獨特的個性化設計被不少消費者所親睞。也有企業意識到木門設計是產品賣出的亮點,所以新品推出的時候,除了材質和生產技術革新,也會額外重視設計方面。一方面是產品設計的推成出新,而另一方面是企業面對的侵權抄襲。
一、被侵權企業維權難線現象
侵權泛濫讓木門行業遭受損失,而且影響整個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木門產品涉嫌抄襲的事件近年來頻頻發生,訴諸法院的也越來越多。
當下中國木門行業內的侵犯知識產權問題已經十分嚴重,加上侵權賠償額低,訴訟難成為普遍現象,企業的維權能力有限,業內普遍感嘆維權難。行業內真正研究設計、自主創新的很少,更愿意抄近道。發現侵權企業過程艱難,侵權企業直接將產品進行抄襲復制,宣傳圖片是從網站上截圖,導致維權中取證十分困難,有些被侵權企業不得已最終只能庭外和解。除了常見的取證難等問題,判決后的執行難也令不少企業感到無奈。另外,法律程序、法律知識欠缺等也成為業內維權難的因素之一。行業內普遍沒有侵權可恥的意識,加上整個社會輿論和監督體制缺少,沒有對侵權行為的專門通告,也成為業內維權難的眾多因素之一。
二、木門行業亟需侵權保護
不得不說的一個問題就是對于侵權問題,很多木門企業智能站在弱勢的一方去面對這個問題。市場中,由于創新成本和創新收益的不匹配,抄襲成本與抄襲收益的強烈對比,導致抄襲的情況日益嚴重。因此,需要考慮改變目前知識產權賠償額過低的問題,建議立法上增加賠償額。我國的專利法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08年,規定在無法確定賠償額的情況下法定賠償數額上限是100萬元,這個賠償數額相較于企業損失而言較低。不過法律還規定,損失較高時,可依據具體損失進行賠償,此時的賠償額沒有上限,但這種情形下的取證十分困難,成功的案例也較少。
木門行業知識產權保護還可以考慮用版權法來保護。只要作品完全即享有著作權,不用考慮專利權的許可與申請問題。同時,把木門創新的細節申請為三維的立體商標,以商標法來進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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