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大豐港進口木材檢疫處理區投入使用
7月11日,從大豐海港港口有限責任公司傳出喜訊: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支持進口原木有害生物大規模消殺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正式發文批準了該港進口木材檢疫處理區投入使用。來自俄羅斯、美國阿拉斯加州和加拿大等國家和地區的原木可在該區進行檢疫處理。該項目采用溴烷全回收環保技術,具有國內先進水平。這次通過國家質檢總局審批,對于提高進口木材的安全性,促進大豐特色產業港建設和地方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大豐港木材產業園按照鹽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有三聚”要求,以建設華東地區**的木材加工貿易集散基地和國家級木材產業園區為目標,目前園區占地4700多畝,擁有25家木材貿易企業和木材交易場所以及24家木材加工企業,園區年木材加工、貿易量達400萬立方米。為加快園區發展、解決進口原木病蟲害處理過程中安全技術和環境保護問題,更好地拓展木材加工貿易,建設木材檢疫處理區勢在必行。
2014年12月4日經國家質監總局專家組評審,同意大豐港建設進口木材檢疫處理區及新工藝方案。檢疫處理區位于大豐港通用碼頭堆場。項目設計年處理能力為300萬立方米木材,分二期建設,一期建成處理能力150萬立方米。包括熏蒸處理設施和配套設施兩部分。熏蒸處理設施為本項目的主體建設內容,主要包括24個熏蒸庫和輔助間及藥品物料庫、木材監管堆場。配套設施主要包括熏蒸控制中心綜合樓、數據監控中心、檢驗檢疫實驗場所、熏蒸操作室以及檢疫監管人員的辦公和休息區等,總面積4萬多平方米。
大豐港進口木材檢疫處理區投入使用后,進口原木經過熏蒸、檢驗檢疫處理后,直接運往加工區或用戶,不僅能發揮口岸優勢、提升港口功能,增加港口貿易物流量,還能充分拓展大豐港腹地范圍,開辟新貨源基地,滿足國內市場大量進口木材的需要,憑借區位和運價的雙重優勢,大大提高物流效率、節約物流成本,從而在構建大豐港木材集散基地的同時,更好地服務大豐臨港產業和腹地區域經濟建設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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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