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店要求鋸板廠等19家企業8月20日前基本完成整治
8月4日,橫店鎮經發辦召集轄區相關鋸板和生物質顆粒廠召開環保整治會議,強調粉塵、廢水、木材堆放等環保整治的重要性及緊迫性,要求這19家企業在8月20日前基本完成整治。
會上介紹了生物質顆粒廠及鋸板廠環保安全整治驗收要求。其中,生物質顆粒廠鋸末等原材料均需室內堆放,并有防塵、防自燃措施。規范設置卸料區,對粉塵進行有效收集,并配套高效布袋除塵設施。在投料口、落料口等處也應設置收集設施,并對廢氣進行除塵處理,做到達標排放;作業場所的所有電氣接線及電氣設備均應采用粉塵防爆型,由第三方進行電氣防爆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
針對鋸板廠,原木需堆放在室內,如確需露天堆放,必須有避雨堆棚,同時在堆棚四周設置雨水溝,并設置初期雨污水收集沉淀池,初期雨水經收集沉淀處理后上清液回用于鋸板用水或委托處理。木料堆放限高2.5米,并有防止翻滾的措施。叉車及駕駛員應取證,作業應規范;鋸板工序必須在室內進行,不得露天操作。鋸板抑塵廢水等生產廢水配套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優化烘房內部設計,烘干冷凝水做好收集,并需配套相適應的廢水收集池,定期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處理;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木料、廢木屑等固體廢棄物應分類收集,及時妥善處置。含水廢木屑綜合利用前,應干化處理,廢水匯入廢水收集池。
此外,兩者廠房都不得設置在木結構等耐火等級較低的建筑,必須合理布局,廠區及車間無明顯積塵,物料堆放有序,環境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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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