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木材法案》執行不一致非法木材流向市場
2018-08-28來源:中國綠色時報電子報熱度:30057
歐盟委員會最近發布的一項新研究顯示,歐盟成員國在《歐盟木材法案》(EUTR)執法進程方面存在巨大差異,導致不少木材進口企業有機會逃避法律責任。
此研究追蹤分析了各歐盟成員國的《歐盟木材法案》主管機構在2017年6月-12月期間依據《歐盟木材法案》要求開展的核查情況,結果顯示,各成員國在運營商投放進口木材及其產品入歐盟市場方面的監測力度存在巨大差異。一些國家進口了大量高風險熱帶木材,卻未能對進口企業開展有效的核查。例如,比利時是歐盟**大熱帶木材進口國,在此研究期間卻只開展了兩次核查。法國作為歐盟第二大熱帶木材進口國,只開展了14次核查,且沒有對企業實施盡職調查體系的情況指出任何問題。與之相反,德國在同一時期開展了103次核查,發現被核查企業有三分之二未能建立和實施有效的盡職調查體系,以保證木材來源的合法性。根據核查結果,德國向企業下發了47個整改通知,并對5家企業實施罰款處罰。
《歐盟木材法案》執法進程與標準不一,使得企業知道他們在一些國家不會受到核查或被核查的幾率非常小。這無疑給了他們鉆空子的機會。解決這一問題的唯一方法是,在歐盟內部統一執法進程與標準,確定核查數量與質量標準,同時采取恰當的后續處置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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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