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蘆溪縣查處一起無證運輸木材案件
2018-09-18來源:蘆溪森警熱度:18540
近日,江西蘆溪縣森林公安局查處一起無證運輸木材案件,查扣無證運輸運輸的木材約1立方米。
2018年9月14日22時10分,蘆溪縣森林公安局新泉派出所的民警正在林政巡邏時,一臺滿載杉樹原木的萍鄉籍農用車進入民警的視線,經查發現駕駛員劉某萍無法出示木材運輸證。據駕駛員反映其于9月14日下午從蓮花縣高洲鄉收購了約1立方米木材打算運回蘆溪縣上埠鎮煥山村家中,因未辦理木材運輸證,心存僥幸選擇一個周五的夜間運輸以為民警都下班了不會被查,誰知道還是被巡邏民警查獲。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無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非法運輸的木材,對貨主可以并處非法運輸木材價款30%以下的罰款,承運無木材運輸證木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運費,并處運費1倍至3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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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