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航昌木業拒絕檢查,被罰款八萬元
2019-05-10來源:大眾網茌平·海報新聞熱度:18349
近日,茌平環境保護局對聊城航昌木業有限公司發布行政處罰決定,被罰款八萬元整。
4月17日,聊城市強化監督檢查組到聊城航昌木業有限公司檢查時,該公司立即鎖門,拒絕檢查組檢查,20余分鐘后茌平縣環保局派員到后才開鎖。
聊城航昌木業有限公司以拒絕進入現場等方式拒不接受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環境監察機構或者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條。
茌平縣環保局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處人民幣八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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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