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用集成材》等4項人造板國家標準修訂計劃獲批立項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3月6日分別印發的《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下達2019年第四批推薦性國家標準計劃的通知》(國標委發〔2019〕40號)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下達2020年推薦性國家標準計劃(修訂)的通知》(國標委發〔2020〕6號)文件,由全國人造板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申報并歸口管理的《結構用集成材》(計劃編號:20193963-T-432)、《水泥刨花板》(計劃編號:20193964-T-432)、《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量測定 氣體分析法》(計劃編號:20193965-T-432)和《組合式包裝箱用膠合板》(計劃號:20200491-T-432)等4項國家標準修訂計劃獲批立項。其中,《結構用集成材》修訂項目負責起草單位為北京林業大學,《水泥刨花板》修訂項目負責起草單位為南京林業大學,《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量測定 氣體分析法》修訂項目負責起草單位為南京海關工業產品檢測中心,這3個項目的執行期為24個月(2020年1月-2021年12月);《組合式包裝箱用膠合板》(計劃號:20200491-T-432)修訂計劃負責起草單位為湖州衡鼎產品檢測中心,項目執行期為12個月(2020年3月-2021年3月)。
《結構用集成材》《水泥刨花板》《組合式包裝箱用膠合板》《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量測定-氣體分析法》等4項人造板國家標準修訂,對推動結構用集成材、水泥刨花板、組合式包裝箱用膠合板等產品技術進步, 引領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修訂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量測定的氣體分析法國家標準,對完善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量測定方法提供技術支撐。
為確保標準的制定質量,全國人造板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標準起草小組將聯合相關領域產、學、研、用及質檢等單位共同開展該標準的編制工作,并在計劃執行中加強協調,廣泛征求意見,按要求完成標準的制修訂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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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