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多家木制品加工廠涉VOCs排放違法被通報
“春夏攻堅”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徐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從各地抽調執法骨干,成立互查組,對全市VOCs排放重點監管企業開展全覆蓋檢查,采取專項檢查和交叉執法,對環境問題、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強力推動源頭替代和環境問題整改?,F將第 一批典型案件予以通報。
銅山區飛龍家具店噴漆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
噴漆工段未配套廢氣污染治理設施
徐州市銅山生態環境局根據信訪舉報反映銅山區飛龍家具店周邊氣味擾民線索,組織執法人員現場調查,發現該廠存在噴漆工段未配套廢氣污染治理設施、噴涂區未密閉,噴涂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 一百零八條,徐州市銅山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處罰。
徐州旺達木業有限公司廢氣治理設施未正常運行
吸附棉未及時更換,表面已吸附大量粉塵
現場查封熱源鍋爐房總電源供電盒
徐州市豐縣生態環境局在專項執法檢查中發現徐州旺達木業有限公司在生產時,熱壓機及鋪膠機配套的2套活性炭+吸附棉+UV光氧催化廢氣處理設施有1套未使用,2套廢氣處理設施吸附棉箱內的吸附棉也未及時更換,表面已吸附大量粉塵,已堵死,導致廢氣處理設施不能正常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和第 一百零八條,徐州市豐縣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下達查封決定書,查封熱源鍋爐房總電源供電盒,并對其進行立案處罰。
豐縣雙興源木業公司廢氣治理設施未正常運行
廢氣處理設施未通電
熱壓車間大門敞開,窗戶及車間頂部未封閉
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在專項執法檢查中發現豐縣雙興源木業有限公司熱壓車間的涂膠、熱壓工段在生產時,配套的噴淋塔+過濾棉+光氧催化裝置和活性炭吸附廢氣處理設施未通電、未運行;熱壓車間大門敞開,窗戶及車間頂部未封閉,致使產生的VOCs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外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 一百零八條,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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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