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兒童家具兩個產品抽檢不合格
10月27日上午,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兒童家具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本次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南京市質量發展與先進技術應用研究院)對南京地區生產企業、實體店和電商平臺生產、銷售的兒童家具產品開展市級質量監督抽查。共抽取產品30批次,其中生產企業9批次,實體店15批次,電商平臺6批次。
經檢驗,合格28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為93.3%,不合格項目為結構安全(其他)項目、有害物質限量(甲醛釋放量)項目、警示標識項目。
抽查發現,有1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標稱生產單位“常州濱高辦公家具有限公司”的兒童家具(書柜),抽檢地點為天貓商城的旻昱旗艦店(營業執照名稱為南京森欣樹貿易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為結構安全、有害物質限量(甲醛釋放量);另1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標稱生產單位“南京古斯特貿易有限公司”英尼斯品牌的兒童書架,抽檢地點為天貓商城的英尼斯大易專賣店(營業執照名稱為江蘇大易實業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為結構安全、警示標識。
結構安全是兒童家具有別于成人家具的重要組成部分。兒童家具不僅要考慮它的正常使用功能,還要考慮兒童在日常生活和玩耍時,兒童家具可能會對兒童造成的身體傷害隱患。國家強制性標準中根據兒童群體的特點,對家具的邊緣、棱角、孔洞、防拉脫裝置等這些容易對兒童造成磕碰、卡手、砸傷等部位都做了明確規定。
本次30批次兒童家具監督抽查樣品中,有2批次結構安全不合格。主要表現在:高桌臺及高度大于600mm的柜類產品未提供固定產品于建筑物上的連接件且在使用說明中未明示安裝使用方法。出現此類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兒童家具生產企業對兒童家具標準不重視或為了降低成本減少了必要的工序,兒童家具設計時未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產品中存在潛在的傷害兒童的安全缺陷。
GB 28007-2011《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標準中要求:產品甲醛釋放量≤1.5 mg/L,本次抽查有1批次甲醛釋放量項目不合格,實測值達到9.4mg/L。
GB 28007-2011《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標準中對警示標識作出了嚴格的規定:
(1)使用說明中必須標識適用年齡段,即“3歲~6歲”“3歲及以上”或“7歲及以上”;
(2)有安裝需要的產品要求標注:“注意!只允許成人安裝,兒童勿近”;
(3)有折疊或調整裝置的應標注:“警告!小心夾傷”;
(4)有升降氣動桿的轉椅應標注:“危險!請勿頻繁升降玩?!?。
專家指出,造成警示標識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業對產品的細分意識不夠,認為兒童家具其實就是成人家具的縮小版,并沒有清楚認識到無警示標識產品給不適用年齡的兒童使用,引起誤用的風險。 本次監督抽查出現了1批次該項目不合格,主要是未按要求標注產品適用年齡段和“注意!只允許成人安裝,兒童勿近”。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
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