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851-1986 細木工板--試件尺寸的規定
GB 5851—86
1 適應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細木工板,規定了檢測細木工板物理力學性能樣板的選擇、試件的制作以及試件厚度、長度和寬度的測量方法。這種細木工板的定義見GB 5849—86《細木工板 定義和分類》。
1.1 檢測項目
1.1.1 細木工板 含水率。
1.1.2 細木工板 橫向靜曲強度。
1.1.3 細木工板 膠層剪切強度。
1.2 試件的制作
1.2.1 按GB 5850—86《細木工板 技術要求和驗收規則》的確定抽取樣板。
1.2.2 從每張供作檢驗的細木工板上截取半張,并按圖1規定截取3塊試樣,每塊試樣按圖2規定制取三組試件。在制取試件時,如發現有影響膠合強度的芯板條接縫應在鄰近部位重新截取。
圖 1 截取試樣的部位
圖 2 試件的制取
1—橫向靜曲強度試件;2—含水率試件;3—用作膠層剪切強度試件
注:B為細木工板厚度。
1.2.3 膠層剪切強度試件的制作方法
1.2.3.1 在制作膠層剪切強度試件時,應避開芯板條的端接縫,如圖3所示。
圖 3 膠層剪切強度試件的截取示意圖
1.2.3.2 為同時檢測芯板條與面板和芯板條與背板的膠層剪切強度,其試件制作方法如圖4所示。
圖 4 膠層剪切強度試件制作示意圖
1.2.3.3 經鋸開刨光后其膠層剪切強度試件如圖5所示。
圖 5 膠層剪切強度試件示意圖
1.2.3.4 膠層剪切強度試件的開槽方法如圖6所示。凡表板厚度(膠壓前單板的厚度)大于1 mm的采用A型試件尺寸,表板厚度自1 mm以下的采用B型試件尺寸。
圖 6 膠層剪切強度試件的槽口尺寸位置示意圖
1.2.3.5 剪切強度試件在開槽后,應以刃具刮去槽內木絲,使鋸槽切口平滑,并與縱邊垂直。
1.2.3.6 剪切強度試件的剪切面內不應有影響膠層剪切強度的加工缺陷。
1.2.3.7 剪切強度試件的剪斷面長度和寬度鋸制誤差不得超過±1 mm。剪斷面的長度在試件兩側中心線處測量,寬度在兩鋸槽切口中心線處測量,均取其平均數,測量時使用游標卡尺,均精確至0.1 mm。
2 量具
2.1 游標卡尺,或其他保證測量精度的工具,精度為0.02 mm。
2.2 天平,感量0.01 g。
3 取樣和試件
3.1 試件的取樣、鋸制和尺寸應以有關試驗方法中的規定為根據。
3.2 每張檢驗樣板鋸制的尺寸和數量見表1。
表 1 試件的尺寸、數量
測 試 項 目 |
試 件 尺 寸 mm |
試 件 數 量 件 |
備 注 |
含水率 |
50×50 |
3 |
|
橫向靜曲強度 |
50×12B |
6 |
B──細木工板的厚度 |
膠層剪切強度 |
25×100 |
6 |
3個帶有面板的試件 3個帶有背板的試件 |
注:靜曲強度試件的最小長度為200 mm。
3.3 試件鋸制的四邊應平直光滑。
4 測量方法
4.1 測量試件的長度和寬度時,游標卡尺的卡腳應緩慢地輕卡在試件上??_與試件平面的夾角約45°,如圖7所示。
圖 7 游標卡尺與試件平面成傾斜角
4.2 測量厚度時,用游標卡尺在試件長度中心線處測量,精確至0.02 mm。
5 結果的表示
5.1 每次測量的結果應表示如下:
a. 厚度
精確至0.02 mm。
b. 長度和寬度
精確至0.1 mm。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部提出,由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由黑龍江省林產工業研究所等單位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振國、譚琴秀、金慶生、張儒純、董奎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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