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林科院:國家標準成為甲醛“合法”超標保護傘
隨著家裝行業的逐年升溫,人造板產品(板式家具、裝飾板、強化復合地板、實木復合地板)已經走進千家萬戶。與此同時,人們對產品的安全質量等問題也是愈加關注。這其中,甲醛釋放量讓人們極為擔憂。那么,一塊小小的人造板為何能讓消費者如此緊張,甚至會在心里劃上一個大大的問號。產品經營者又如何在面對利益的時候,躲避良心的拷問,將這些“問題”產品推向市場,而監管機構又為何坐視不理,無法保證消費者的權益呢?近日,本刊記者采訪了中國林科院木材工業研究所副所長王正教授,他從多角度解釋了這一系列問題。
世界衛生組織:甲醛是強烈致癌物
目前在市場上流通的部分人造板產品含有甲醛,甚至是高濃度甲醛早已不是什么行業秘密,但甲醛在地板的制造過程中是如何產生的,以及甲醛會對人體造成哪些具體傷害卻很少有人能夠說得清楚。王正介紹,甲醛是一種化學性比較活潑的物質,它可以同人體內含有氨基化合物的蛋白質發生反應,使蛋白質產生變異,從而導致癌癥的發生。
據統計,2012年我國生產人造板2.87億m,其中絕大多數用于家裝,而這些產品當中有80%是由脲醛膠加工產生,而在高溫固化過程中雖然會釋放出大量含有甲醛的物質,但仍有部分甲醛殘留在人造板當中。而這些殘存的甲醛量,在實際應用空間中仍然會對人體產生嚴重的損害,除非其甲醛含量處于安全范圍。
世界衛生組織于2004年發表(第154號)公告,將甲醛定性為強烈致癌物。那我們的人造板產品中為何又含有高濃度的甲醛呢?王正認為,這與我們國家現行的國家標準GB18580-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有著密切的關系。
揭秘:國標已成甲醛合法超標的保護傘
王正說:“客觀來說,GB18580-2001國家標準的制定實施對我國人造板產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我國因此一躍成為世界人造板生產和消費大國?!?
即使如此,GB18580-2001仍需要進一步修改完善。因為隨著消費者對居室安全環境要求的提高,這個標準已經嚴重滯后。該標準規定我國對人造板的甲醛限量釋放值分為兩級,即E1級與E2級,E2級≤5.0㎎/L,E1級為≤1.5㎎/L(詳見圖一)。這個標準雖然規定了人造板釋放的濃度,但沒有規定室內的總量控制,也就是說只有單位釋放的控制,卻沒有使用人造板總量的控制,當人造板用量達到一定程度時,甲醛釋放量累計起來就會超標。王正在解讀GB18580-2001標準的同時,也表達了他的看法:“客觀上講,目前的這個國家標準已經成為甲醛‘合法超標’的保護傘。這也導致了很多消費者與廠家打官司的結果全部敗訴。企業是趨利的,只要我達到國家標準,你就不能說我超標,至于因為使用總量帶來的甲醛超標企業也不屬于違法范圍。換一個角度說,錯不在企業,而在于國家標準制定的問題?!?
不僅如此,GB18580-2001國家標???的局限性還存在其他弊端。例如,部分人造板產品制造商為達到所謂的標準要求,采取貼面封蠟的方法,將產品外表包裹封閉起來,這種方法對人體所帶來的影響更大。表面上看甲醛被鎖在里面,而當溫度升高時,那些甲醛會不安分的釋放出來。而不采取封閉的方法,甲醛濃度其實會在通風良好的情況下逐漸降低。
王正認為,GB18580-2001**的短板在于甲醛限量分級不科學。他以日本為例,在日本的標準里,F1級、F2級與F3級分別對應著我國E2級、E1級跟E0級(≤0.5mg/L)。其中F1級產品不允許在室內使用,而F2級、F3級允許在室內使用,但會嚴格控制使用總量,如果達到F4級(≤0.3mg/L)則不受使用總量限制,因為這種產品是非常安全的。
博弈:國家標準的修改可能涉及到特殊利益集團
王正表示,人造板產品甲醛釋放問題的技術核心在于膠黏劑。如果使用環保膠黏劑則完全可以達到歐美以及日本標準,但是成本會增加一部分。目前環保膠黏劑的技術相對成熟,如果環保膠黏劑能大量使用的話,其成本也會合理下降。退一步說,為了老百姓的身體健康,成本增加也應該使用環保膠黏劑,我們不能用老百姓的身體健康換GDP的增長,這是一個基本的商業倫理。
目前,中國是全球**的人造板生產國和消費國,我們每年出口大量符合國際環保標準的板材,而國內人造板產品80%使用不環保的脲醛膠,結果就成了出口給國外的都是好產品,環保產品,國人用的大多是“達國標”的不環保產品。
在國內,企業使用環保膠黏劑成本增加,產品價格也會相應增加,受限于低價競爭的產業環境,很多只能生產符合國家標準的污染產品?;蛘咂髽I生產兩種產品,出口的環保,內銷的達國標但是還是不環保。只有少數有良知的企業才會使用環保膠黏劑和環保板材生產加工(判斷企業良知不能依據企業大小和知名度)。
王正說,實際上,GB18580-2001**修訂稿已于兩年前上報于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但至今仍未出臺。原因在于新舊標準存有很大的爭議,主要是因為前后變化不大,雖然新標準可能會取消E2級,但對不同環保級別產品仍然沒有對應的使用總量規定和限制。同時不排除利益集團不愿意看到環保標準提高,因為這會“傷害”到其固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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