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木企采購合法材能力“欠火候”
占中國林產品市場90%份額的中小林業企業如今正面臨歐美木材法案帶來的嚴峻挑戰。7月10日,記者在“加強中小林業企業能力建設促進熱帶木材合法采購”項目研討會上了解到,中小木業企業因規模小、信息來源有限、利潤空間壓縮、人才缺乏等特點導致了其采購合法木材的能力十分欠缺。
國家林業局林產品國際貿易研究中心副研究員羅信堅和通過對江蘇、浙江100多家中小型林產品加工企業的深入調研發現,歐美木材法案將進一步加劇中小林業局出口歐美市場的困難,而在中國開展第三方合法性認定也存在諸多障礙。比如,各國木材貿易管理文件要求不同造成中小林業企業無所適從;木材生產國現有合法性管理狀況難以為下游企業提供能夠滿足歐美市場需求的文件;中國林產品供應鏈很復雜,進行供應鏈追蹤非常困難;開展合法性認定資訊培訓的機構寥寥無幾,合法性相關的信息渠道稀少,開展合法性認定機構之間的標準不統一;中小木業企業對合法性的認識不足;第三方認定成本高昂,超出中小木業企業的承受能力;同時認證的成本也無法向下游轉移,缺乏開展合法性管理的人才隊伍等。
羅信堅介紹,中國的中小林木業企業占到全行業企業總數的99%以上,貢獻了60%以上的稅收和75%以上的就業,在滿足國內和國際市場對林產品的需求方面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發揮重要作用。然而,羅信堅表示,在森林可持續經營和滿足歐美木材采購政策方面,中國中小企業仍存在依靠自身難以逾越的困難和障礙,亟待從政策規范、協會引導、搭建多方溝通平臺等方面,幫助企業提升可持續經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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