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制定嚴苛木制品進口標準
我國已經躍居世界木制品**大產銷國,木制品近年來正逐漸成為推動外貿出口的重要引擎,家具、木質人造板、強化地板等木制品的出口量位居世界首位,對美出口比例逐年攀升。
最近,美國環保局(EPA)提出兩項擬議法規,以確保其國內生產和進口的復合木制品符合國會確定的甲醛釋放標準。這是繼今年3月歐盟木制品對木材和木制品開始實施森林(FSC)認證之后,又一大木制品法規將出爐。
盡管出口額穩步提升,但人民幣升值、反傾銷等內憂外患的生存處境仍引發業內憂慮,尤其當前,世界各國正掀起木制品環保壁壘熱,一系列抑制出口的政策,將影響木制品生產的每道產業鏈。
2011年7月,美國國會通過的《復合木制品甲醛標準法案》正式實施,制定了復合木制品甲醛釋放標準,并要求EPA提出執行該法案的條款法規。該法案堪稱全球最嚴苛的復合木制品甲醛釋放量要求,遠遠高于歐盟、日本及中國的標準,以刨花板為例,甲醛釋放量不得超過0.09mg/kg,整整高出我國標準 1000倍。
為保證《復合木制品甲醛標準法案》的執行,美國環保局提出兩項擬議法規,**項明確了在美國生產、進口、銷售和供應的硬木膠合板、中密度纖維板、刨花板及制成品的甲醛釋放量的細則條款,還包括測試要求、層壓產品規定、產品標簽要求、記錄保存、儲存禁止規定以及執行規定。此外,法規還設定了一個豁免期,規定無甲醛添加樹脂生產的產品或硬木膠合板、中密度纖維板、刨花板達到了法規要求的甲醛釋放量,可以向有關第三方認證機構申請兩年的測試認證和記錄保存的豁免期。
第二項法規則制訂了一個第三方認證框架,木制品制造商須向《有毒物質管理法》所列的第三方認證機構申請產品認證。認證申請者須提交以下資料:木板生產商的名稱、地址、電話號碼及其他聯絡資料;生產商的品質控制手冊副本;生產商品質控制經理的名稱和聯絡資料;申請認證的產品識別及樹脂的化學配方;按法規條例至少進行一項測試以及按條例在3個月內進行的常規品質控制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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