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質包裝管理新辦法助出口企業破除瓶頸
近年來,由于我國外向型經濟蓬勃發展,托盤、木箱、墊木等木質包裝材料在國際貿易中被廣泛運用,木質包裝生產作為貨物出口企業的配套產業呈現出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以位于長三角腹地的江蘇省吳江市為例,出境木質包裝的年產量從2000年的1萬只發展到2004年約12萬只。
在出境木質包裝產業快速發展的背后也潛藏著很多隱患。一是產業進入門檻太低,部分企業一哄而上,很多廠家惡性競爭嚴重,導致利潤空間劇減,生產狀況舉步維艱。二是生產企業良莠不齊,質量把關意識普遍不強,導致出境木質包裝不符合檢疫要求的情況時有發生。三是對部分自律意識不強的生產企業,由于缺乏對其違規行為的懲處手段及依據,導致部分企業屢教不改,檢驗檢疫機構對其進行主動管理難度頗大。四是對使用木質包裝的貨物海關憑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證書或通關單進行放行的通關模式導致使用木質包裝的貨物物流速度受到影響,部分貨物轉而用上了成本相對較高的塑料托盤、紙托盤等包裝材料,從而導致木質包裝生產企業部分客戶的流失。這些因素的影響和制約使得木質包裝產業發展在短期內進入了一個瓶頸階段。
《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適時而來,這一模式在基于采用國際植物檢疫措施第15號《國際貿易中木質包裝材料管理準則》(ISPM15號)的原則上引入了國際上對木質包裝的通行管理模式,使得出境木質包裝生產企業走上了規范軌道。
首先,管理辦法要求從事出境木質包裝生產必須經檢驗檢疫機構考核認可才能獲得標識加施資格,檢驗檢疫機構通過對木質包裝生產企業的除害處理設施情況、環境布局情況、成品管理情況、防疫及質量管理體系情況、人員素質情況進行考核認可,提高了從事出境木質包裝生產企業的準入門檻,把部分軟硬件相對較差的生產企業擋在了門外。
其次,對于獲得標識加施資格的木質包裝生產企業,檢驗檢疫機構將對其木質包裝的除害處理情況、銷售使用情況、成品存放情況、標識使用情況等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并可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再次,對于出境木質包裝的使用企業,檢驗檢疫機構將只對其使用情況進行抽查檢疫及憑證核銷,放行速度大大加快。這一新的管理模式著重于“源頭把關、過程監管”的理念,通過從提高木質包裝生產企業準入關、加強對木質包裝生產企業的監管、明確對木質包裝生產企業違規行為的懲處、方便木質包裝使用企業的通關方面著手,在確保出境木質包裝符合國際通行的檢疫要求的同時,對引導木質包裝生產企業向專業化、規?;?、規范化方向發展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從新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至今的8個月的時間內,吳江地區的出境木質包裝企業實現了優勝劣汰、從業人員實現了優化組合,生產企業的質量責任意識大大加強,生產情況更是有了飛躍的發展。目前獲得標識加施資格的木質包裝生產企業共2家,從業人員約為100人,生產量在8個月內就達到15萬件,企業經濟效益也得到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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