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質監通報2013年人造板產品質量省級定期監督檢驗結果

2013-11-26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熱度:18293


    中國質量新聞網消息 廣東省質監局25日通報2013年廣東省人造板產品質量省級定期監督檢驗結果,38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1.8%。


     本次定期監督檢驗涉及廣州、深圳、佛山、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東莞、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揭陽、云浮、順德等19個地區199家企業生產的322批次人造板產品,依據GB 18580-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T 11718-2009《中密度纖維板》、GB/T 4897.1~4897.7-2003《刨花板》及其修改單、GB/T 9846.1~9846.8-2004《膠合板》、GB/T 15102-2006《浸漬膠膜紙飾面人造板》及其修改單、GB/T 15104-2006《裝飾單板貼面人造板》、GB/T 5849-2006《細木工板》及其修改單、GB/T 17656-2008《混凝土模板用膠合板》、GB/T 15036.1-2009《實木地板 第1部分:技術要求》、GB/T 15036.2-2009《實木地板 第2部分:檢驗方法》、GB/T 18103-2000《實木復合地板》和GB/T 18102-2007《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及其修改單、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人造板產品的含水率、密度、板內密度偏差、吸水厚度膨脹率、內結合強度、靜曲強度、彈性模量、表面結合強度、甲醛釋放量、握螺釘力、膠合強度、表面膠合強度、表面耐劃痕、表面耐磨、表面耐香煙灼燒、表面耐干熱、表面耐龜裂、表面耐冷熱循環、表面耐污染腐蝕、表面耐水蒸氣、浸漬剝離試驗、漆膜表面耐磨、漆膜附著力、漆膜硬度、樹種、抗沖擊、橫向靜曲強度2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檢驗發現38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吸水厚度膨脹率、內結合強度、靜曲強度、彈性模量、甲醛釋放量、表面結合強度、浸漬剝離、膠合強度與漆膜附著力等9個項目。其中,12批次產品甲醛釋放量項目不合格,標稱生產企業涉及中山市南區志峰貼面板廠、佛山市禪城區衡美貼面板廠、佛山市南海賢冠板飾廠、東莞市大洲木業有限公司、佛山市鵬邦木業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區云東海街道鴻德木業加工廠、佛山市南海區里水業利木業有限公司、東莞市通力木業有限公司、東莞市大洲木業有限公司、廣寧中順木業有限公司、懷集宜美木業有限公司等企。據了解,甲醛已經被世界衛生組織確定為致癌和致畸形物質,是室內空氣中的主要污染物,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廣東省質監局表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已責成相關部門對本次定期監督檢驗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進行處理。并提醒消費者在選購人造板產品時,應向經銷商申請出示相應產品的第三方權威性檢測報告以保證產品質量。查看產品檢測報告中甲醛釋放量和力學強度等理化指標是否達到國家標準要求,產品是否合格,正規板材的質量檢測報告上均有甲醛釋放量的等級說明,甲醛釋放限量達到E1級(穿孔萃取法≤9mg/100g,干燥器法≤1.5mg/L)的人造板產品可直接用于室內,達到E2級(穿孔萃取法≤30mg/100g,干燥器法≤5.0mg/L)的必須經飾面處理后方可用于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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