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象涉嫌侵犯萊茵陽光地板E0商標權被查封

2005-12-28來源:搜房熱度:11718
2005年12月23日,始于1897年、全球**的專業強化地板制造商——德國柯諾木業集團旗下品牌萊茵陽光對外宣布,即日起萊茵陽光E0商標維權行動進入強力實施階段。萊茵陽光相關負責人表示,從12月23日開始,萊茵陽光地板將在全國范圍內,會同國家工商局等相關執法部門對涉嫌萊茵陽光E0商標侵權的產品進行查封,對相關的涉嫌侵權宣傳實施強制叫停。

鐵拳出擊:工商部門會同萊茵陽光查封圣象部分涉嫌侵權產品

2005年12月23日,在E0商標事件中一度“溫文爾雅”的萊茵陽光終于一改常態,令人意外的“強硬”起來,各地工商部門在萊茵陽光地板銷售商的配合下,對圣象部分涉嫌侵犯其E0商標權的產品庫房進行了查封,圣象關于E0涉嫌侵權的宣傳也被強制叫停。

業內人士認為,萊茵陽光地板此舉標志著E0商標事件已經從“動口”升級為“動手”,這對剛剛被大自然地板以涉嫌不正當競爭為由送上法庭的圣象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萊茵陽光的相關負責人則表示,我們近兩個月對圣象的維權呼吁,不但無濟于事,反而遭來兩個結果:一是我們被“聲討”;二是涉嫌E0商標侵權的行為依然橫行。就在前不久,萊茵陽光地板還通過新聞媒體發布了一篇名為《萊茵陽光地板懇請圣象停止E0商標侵權》的呼吁文章,但一切似乎都顯得有些徒勞,萊茵陽光的呼吁和以往一樣石沉大海,杳無音訊。為此,萊茵陽光掌門人彭鴻斌先生12月22日還專門通過新聞媒體向圣象發出了他個人的維權呼吁,但最終結果依舊成了“自娛自樂”的一廂情愿。

萊茵陽光這位負責人說,企業的自主知識產權不容漠視,國家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不容踐踏,萊茵陽光地板作為率先榮獲國家地板、基材sinhua雙免檢的品牌,對自身權益的保護及良好品牌的樹立十分重視,圣象作為有一定影響力的品牌,其行為極有可能被一些雜牌紛紛效尤,如此一來,對萊茵陽光的E0健康品牌形象勢必造成嚴重的損害,對消費者產生誤導,甚至蒙受損失。因此,我們不得不將E0商標維權行動從“竭力呼吁”上升到“強力維權”。

23日上午,萊茵陽光山東、安徽、山西等地代理商紛紛采取行動。萊茵陽光山東公司總經理畢明先生介紹說,我們在此次E0商標的強力維權行動中,對圣象涉嫌的部分侵權產品進行了查封,對其涉嫌侵權的宣傳勒令其迅速停止,我們認為,盈利與發展是企業的永恒主題,但誠信與守法、依法行商是每一個企業必須遵從的規尺。

萊茵陽光地板:E0商標維權行動進入強力實施階段,圣象將我們“逼上梁山”!

關注此事的人們發現,從萊茵陽光地板2005年10月31日發布E0商標維權宣言到現在近兩個月的時間里,萊茵陽光地板長時間的維權呼吁似乎絲毫沒有打動圣象。相反,讓圣象更感興趣的似乎是對萊茵陽光E0商標的“聲討”。

柯諾中國營銷總監楊志明先生表示,在我們的E0商標維權宣言發布的近兩個月的時間里,我們試圖通過各種努力與圣象溝通妥善處理E0商標事件,比如通過律師函告知,通過新聞媒體呼吁,邀請行業協會協調等等,但事實證明圣象始終與我們的愿景背道而馳。他們一方面對我們的呼吁置若罔聞。另一方面,到處游說,通過所謂的E0研討會發布“E0商標先天不足”“國家公權豈能被個別企業獨占”等觀點,而事實上圣象自己卻在堂而皇之的申請注冊E0商標,并通過媒體公開報道。對圣象不但不正視其涉嫌侵權的事實,還通過各種渠道聲討萊茵陽光的維權行為,我們很難接受,可以說一方面是圣象將我們“逼上梁山”迫使我們將E0維權付諸強力;另一方面,我們認為通過借助強力維護E0商標,也可以確保消費者得到健康合法的E0產品,促進行業的健康、有序、持續的發展!

萊茵陽光掌門人:強力維權,還公眾知情權,凈化健康地板購買環境﹗

對于此次萊茵陽光E0商標的強力維權行動,萊茵陽光掌門人彭鴻斌先生表示,維護萊茵陽光E0商標專有權,不僅有利于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更重要的是通過凈化“萊茵陽光E0健康運動地板”的購買環境,可以有效確保消費者輕松購買到自己喜愛的健康地板。

彭鴻斌先生說,柯諾中國斥資20億,打造4個E0健康工廠,并建立了全亞洲最完整的E0健康地板產業鏈,萊茵陽光的E0健康運動地板是一種定位在“零危害”技術支撐之上的國際至高健康環保的產品。前不久,萊茵陽光地板剛剛率先榮獲國家地板、基材sinhua雙免檢、全國十大放心品牌、2005中國精裝樓盤****建材品牌、2006最具科技含量地板產品等多項殊榮。我們認為,這些榮譽是消費者對萊茵陽光E0健康運動地板的鼓勵和認可。因此,作為企業,我們責無旁貸,有義務為消費者凈化萊茵陽光E0健康運動地板的購買環境,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相信萊茵陽光此舉也將有益于推動中國強化地板行業進一步形成規范、有序、和諧的良性競爭局面。

種種跡象表明,萊茵陽光在E0商標事件中態度的重大轉變將是未來E0商標事件的分水嶺,工商部門在萊茵陽光的配合下鐵拳出擊E0侵權的行動已經使E0商標事件從“唾沫飛濺”上升到法律行動的階段。

無論萊茵陽光與圣象的E0商標事件結局如何,但我們都必須澄清一點,尊重知識產權,維護法律尊嚴,是每一個企業起碼的操守與義不容辭的責任!

相關鏈接:E0商標事件背景

2005年7月,萊茵陽光地板獲得E0商標。

2005年10月19日《每日新報》一篇題為《打造圣象E0健康品牌用標準贏得國際市場》的文章及2005年10月28日《中國商標專利網》上一篇題為《圣象申請注冊E0健康商標》的文章披露,圣象副總裁郭輝在圣象十周年慶典會上表示,圣象于日前已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E0健康商標的注冊申請,國家工商總局也已受理。
2005年10月31日,萊茵陽光認為圣象在媒體宣傳及產品包裝上存在大量侵犯其E0商標權的行為,在北京通過新聞媒體發布維權宣言,并以律師函件的方式告知圣象,希望其停止侵權行為。

2005年11月2日,也就是在萊茵陽光發布E0商標維權宣言的第三天,由圣象推動的一場圍繞“E0能否注冊為商標”的研討會在京舉行,此次研討會的主要觀點是“E0商標先天不足”“國家公權豈能被個別企業獨占”。圣象的官方網站也刊發了以這些觀點為題的文字。

2005年11月5日,就在圣象反對E0成為注冊商標的研討會召開的第三天,讓關注此事的人們大跌眼鏡的事發生了,因為這一天的《中華建筑報》上赫然刊發了一篇題為《國家工商局正式受理圣象E0健康商標注冊申請》的文章,從文中圣象市場部經理王曉宇先生的表態來看,圣象支持E0注冊商標的立場清楚明白,在這篇文章中王曉宇先生說,將企業先進的技術、執行標準注冊成為商標是國際知名品牌的普遍做法。

2005年11月21日圣象在《地板專家》雜志上又發表了類似11月5日的文章,并進一步指出E0級將加上TM標記。

2005年12月1日,北京一家商業報刊發表文章,刊發了如下文字——“認為注冊“E0”商標符合國際慣例的圣象在“萊茵陽光”宣布“E0”成為其注冊商標之后,竟然約請專家、律師“聲討”彭鴻斌“侵犯公共權益標志”,這就具有極大的諷刺意味兒:我注冊就合理合法,你注冊就侵犯公權?這也太霸道了吧!試想想,如果圣象真的成功地將“E0”注冊為自己的商標,那么現在到處舉起“打假”利劍的到底會是誰呢?被圣象打擊的對象又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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