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蓬新《森林法》簡介
2006-01-05來源:商務部網站熱度:12469
新《森林法》于2001年12月31日頒布,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 林地長期整治和規劃,旨在對森林資源實行有計劃的長期持續的管理和合理開發
加政府希望森林成為繼石油之后的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近年來,國際社會(國家熱帶森林組織)特別是西方國家主張:凡是進入國際市場銷售的木材均應出自實行長期規劃的林地,而且要實行產品標簽認證制度。因此,達到認證標準的**階段就是對林地進行規劃。
二) 提高森林開發的工業化程度,提高原木當地加工率,為本國國民擴大就業機會,提高林業產品的附加值
加蓬森林覆蓋面積廣,人口稀少。原木加工可以提高產品的附加值,為國民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并創造效益,因此加蓬政府一直鼓勵在當地加工。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加蓬木材加工率已經由1999年的7%上升到目前的30%。根據政府制定的目標,2012年加工率可望達到75%,2025年達到90%。為促進當地加工,加政府對加工產品實行了諸多鼓勵政策,如加工產品出口免征關稅、用于加工廠的生產設備在進口關稅上享有優惠、規劃過且有加工廠的林地面積稅降為300FCFA/公頃(每公頃正常林地面積稅為600FCFA)等等。2006年始,每個加工廠應根據自己的生產能力向政府提交一份五年計劃,標明加工產量和生產線配置等細節,政府將根據生產數量及產品種類向每個企業發放相應的原木出口配額。具體配額將于2006年**季度出臺。森林砍伐商砍伐數量的75%可以出口,其余的木材必須銷售給當地的加工企業。
三)成立國家公園,強化對森林資源生態多樣化的保護
加蓬森林面積約2200萬公頃,200萬公頃為保護林區。森林中具有商業開采價值的樹種眾多。但隨著開發樹種的儲量不斷減少,實施樹木再生、保護生態多樣化已迫在眉睫。中非首腦會議對保護森林資源極為關注,極力倡導各國成立國家公園,保護大自然,造福人類?;诖?,森林法中特別制定了設立國家公園保護區等條款。
四) 鼓勵國民參與森林砍伐和經營
森林是國家資源,森林開發必須有利于本國人民的利益。因此老森林法特別制定了專門頒發給加蓬國民的家庭砍伐許可證,旨在鼓勵國民積極參與對森林資源的開發和保護。但新森林法規定,為保持森林可持續開采,今后所有小砍伐商應組成相應的森林協會,由協會申請對重組后的林地進行簡單的森林規劃,方可繼續砍伐,以保證森林繼續為國民造福。
《森林法》著重規定采伐企業必須對林地實施規劃砍伐,以保證林地可持續開采。政府頒發的采伐證主要分為三類:
--長期規劃采伐特許證(簡稱CFAD)
林地面積為5萬--20萬公頃,個人名下總面積不得超過60萬公頃。期限為一個輪回期,此輪回可以再續。申請者應先與水森部簽署臨時協議,其后三年內做出林地規劃。在此期間,每年可砍伐林地總面積的三十分之一。
--聯合采伐許可證(PFA)
此許可證僅發放給加蓬人。如被列入CFAD統一規劃,面積則不得超過15000公頃;如自營規劃,則可達到5萬公頃。
--雙方認可的采伐許可證(PGG)
即原家庭砍伐證
2002年加政府出臺新森林法,至今已三年,距離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給予加蓬的執行期限已近,因此如何盡快透明、公正地實施森林法已刻不容緩。加政府已經作出規定,凡是未進行林地規劃的、未能完全交納相關稅費的林地屆時將被國家收回。由于森林整治規劃成本較高,現在只有四家法國公司持有的9個CFAD在法國發展署的援助下對林地進行了規劃。據統計,加蓬1000萬公頃持有采伐證的林地中,僅有300萬公頃的林地進行了規劃,100萬公頃的林地與水森部簽署了臨時協議,其余的均未進行規劃。那些規模較小的公司和家庭砍伐的林場主,因無力做森林規劃,均面臨林地被收回的困境。鑒于此,加蓬政府啟動了一個項目:成立專向貸款資助那些想對林地進行規劃的森林商。首先,想要對林地進行規劃的森林商可以在2006年3月31日前和政府簽定協定表明愿意規劃。然后,那些小的PFA可以重新組成一個大的CFAD單位,與政府簽定臨時協議,保證在協議簽署一年內對林地進行規劃??傊?,自2006年1月1日起,國家將對林業砍伐及原木貿易執行較為嚴格的政策。
此外,國際組織認為加蓬國家木材公司(SNBG)長期以來一直壟斷加蓬原木市場,這樣不利于市場的自由競爭。因此, 2006年將取消原加蓬國家木材公司對原木出口的壟斷,對原木出口實施配額管理。
一) 林地長期整治和規劃,旨在對森林資源實行有計劃的長期持續的管理和合理開發
加政府希望森林成為繼石油之后的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近年來,國際社會(國家熱帶森林組織)特別是西方國家主張:凡是進入國際市場銷售的木材均應出自實行長期規劃的林地,而且要實行產品標簽認證制度。因此,達到認證標準的**階段就是對林地進行規劃。
二) 提高森林開發的工業化程度,提高原木當地加工率,為本國國民擴大就業機會,提高林業產品的附加值
加蓬森林覆蓋面積廣,人口稀少。原木加工可以提高產品的附加值,為國民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并創造效益,因此加蓬政府一直鼓勵在當地加工。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加蓬木材加工率已經由1999年的7%上升到目前的30%。根據政府制定的目標,2012年加工率可望達到75%,2025年達到90%。為促進當地加工,加政府對加工產品實行了諸多鼓勵政策,如加工產品出口免征關稅、用于加工廠的生產設備在進口關稅上享有優惠、規劃過且有加工廠的林地面積稅降為300FCFA/公頃(每公頃正常林地面積稅為600FCFA)等等。2006年始,每個加工廠應根據自己的生產能力向政府提交一份五年計劃,標明加工產量和生產線配置等細節,政府將根據生產數量及產品種類向每個企業發放相應的原木出口配額。具體配額將于2006年**季度出臺。森林砍伐商砍伐數量的75%可以出口,其余的木材必須銷售給當地的加工企業。
三)成立國家公園,強化對森林資源生態多樣化的保護
加蓬森林面積約2200萬公頃,200萬公頃為保護林區。森林中具有商業開采價值的樹種眾多。但隨著開發樹種的儲量不斷減少,實施樹木再生、保護生態多樣化已迫在眉睫。中非首腦會議對保護森林資源極為關注,極力倡導各國成立國家公園,保護大自然,造福人類?;诖?,森林法中特別制定了設立國家公園保護區等條款。
四) 鼓勵國民參與森林砍伐和經營
森林是國家資源,森林開發必須有利于本國人民的利益。因此老森林法特別制定了專門頒發給加蓬國民的家庭砍伐許可證,旨在鼓勵國民積極參與對森林資源的開發和保護。但新森林法規定,為保持森林可持續開采,今后所有小砍伐商應組成相應的森林協會,由協會申請對重組后的林地進行簡單的森林規劃,方可繼續砍伐,以保證森林繼續為國民造福。
《森林法》著重規定采伐企業必須對林地實施規劃砍伐,以保證林地可持續開采。政府頒發的采伐證主要分為三類:
--長期規劃采伐特許證(簡稱CFAD)
林地面積為5萬--20萬公頃,個人名下總面積不得超過60萬公頃。期限為一個輪回期,此輪回可以再續。申請者應先與水森部簽署臨時協議,其后三年內做出林地規劃。在此期間,每年可砍伐林地總面積的三十分之一。
--聯合采伐許可證(PFA)
此許可證僅發放給加蓬人。如被列入CFAD統一規劃,面積則不得超過15000公頃;如自營規劃,則可達到5萬公頃。
--雙方認可的采伐許可證(PGG)
即原家庭砍伐證
2002年加政府出臺新森林法,至今已三年,距離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給予加蓬的執行期限已近,因此如何盡快透明、公正地實施森林法已刻不容緩。加政府已經作出規定,凡是未進行林地規劃的、未能完全交納相關稅費的林地屆時將被國家收回。由于森林整治規劃成本較高,現在只有四家法國公司持有的9個CFAD在法國發展署的援助下對林地進行了規劃。據統計,加蓬1000萬公頃持有采伐證的林地中,僅有300萬公頃的林地進行了規劃,100萬公頃的林地與水森部簽署了臨時協議,其余的均未進行規劃。那些規模較小的公司和家庭砍伐的林場主,因無力做森林規劃,均面臨林地被收回的困境。鑒于此,加蓬政府啟動了一個項目:成立專向貸款資助那些想對林地進行規劃的森林商。首先,想要對林地進行規劃的森林商可以在2006年3月31日前和政府簽定協定表明愿意規劃。然后,那些小的PFA可以重新組成一個大的CFAD單位,與政府簽定臨時協議,保證在協議簽署一年內對林地進行規劃??傊?,自2006年1月1日起,國家將對林業砍伐及原木貿易執行較為嚴格的政策。
此外,國際組織認為加蓬國家木材公司(SNBG)長期以來一直壟斷加蓬原木市場,這樣不利于市場的自由競爭。因此, 2006年將取消原加蓬國家木材公司對原木出口的壟斷,對原木出口實施配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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