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標識如出一轍 山寨產品實則已造成商標侵權
近期,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于去年的圣象商標侵權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圣象維納斯”的生產商、銷售商構成商標侵權,共計賠償圣象集團220萬元。
地板標識相似 小品牌“狐假虎威”
近年來,生產圣象地板的圣象集團發現,市場上出現了一種“圣象維納斯”品牌地板,其商標、名稱、標識與圣象地板極為相似。
2013年8月1日,圣象集團委托律師向武漢市江天公證處申請證據保全公證。同日,該公證處兩名公證員與律師一起來到陳林位于武漢市東西湖區舵落口大市場金穗地板城2區4棟的店面,購買“圣象維納斯地板”7.6283平方米,取得印有道博公司企業名稱的“圣象家園”地板訂貨單、陳林名片各一張,圣象維納斯地板宣傳冊一份。
2013年8月16日,圣象集團向武漢市中院提起訴訟,狀告北京森泰木業有限公司、湖北道博木業有限公司、湖北艾文迪木業有限公司、武漢舵落口物流有限公司、陳林侵害圣象集團的商標專用權。
山寨成為“文化” 其已涉及商標侵權
當前,山寨產品已經成為見怪不怪的事情,但是實則部分山寨商標已經構成了嚴重的侵權行為。在一些大中型城市,由于地板的起步早,消費者對于地板的認知度高,因此地板市場的規模也相對較大。有這么一塊大蛋糕的存在,不免會出現相應的競爭者,其中就有不少生產能力、模仿能力比較高的大“廠家”了。
一方面,當地廠家生產的產品由于物流價格低、生產成本低、品牌投入少等方面因素,導致它的價格普遍偏低,經銷商為了取得高利潤而不惜添加假貨鋌而走險;另一方面,這些廠家生產出來的產品只要打上所需的logo,覆上品牌的包裝膜,看上去就和正規廠家出來的產品一模一樣,完全可以起到以假亂真的效果。其實,這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涉及了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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