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木質包裝申報隨意不得 申報不符將遭處罰

2014-09-01來源:江蘇新聞網熱度:19130


    近日,蘇州吳江檢驗檢疫局檢疫人員在對一批來自日本裝載緊密紡紗機的進境集裝箱實施現場檢疫查驗時,發現集裝箱內有鋪墊木架,而企業在報檢資料中未就使用木質包裝情況進行如實申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款第二項規定,屬申報不符,該局對違規企業做出當場處罰。


    截至8月底,吳江檢驗檢疫局因木質包裝申報不符而實施的行政處罰案件共計41例。木質包裝申報不符分為法檢貨物使用木質包裝,但申報為無木質包裝;和非法檢貨物使用木質包裝未申報兩種情況。經調查,造成國內進口商木質包裝未申報的原因主要分四種:一是部分貨物在國外港口裝箱或轉口時添加了木質包裝,發貨人和收貨人都不知情;二是發貨人對貨物木質包裝檢疫重視程度不夠,未及時將貨物使用木質包裝情況告知收貨人,收貨人根據提單上的相關信息誤認為沒有使用木質包裝;三是收貨人知道使用了木質包裝,但沒有和報檢代理人進行有效的溝通,代理人以無木質包裝方式報檢;四是部分代理人為加快通關,存在僥幸心理,有意將貨物申報為無木質包裝。


    對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外貿企業,入境貨物木質包裝申報不可隨意,否則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收貨人或其代理公司向檢驗檢疫部門辦理報檢前,應仔細審閱客戶或收貨人提供的合同、裝箱單等報檢資料,準確申報有無木質包裝;對在裝箱時添加進去用于加固、支撐木材,貨主(代理提醒)應再次與發貨方溝通裝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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