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板廠家提醒您:木地板市場存在廣告宣傳夸大 ?

2015-02-08來源:福湘地板熱度:18267


    湖南木地板廠家提醒您:木地板以其特有的紋理、質感和色彩,迎合了人們回歸自然的心理,覺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睞。但目前木地板市場尚不成熟,廣告宣傳名不副實、炒作概念或虛夸數據欺騙消費者等現象時有發生,繼而引發投訴和糾紛。為此,筆者就木地板市場廣告不實問題的主要表現作一番分析,并就基層工商機關的相關監管工作提幾點建議。


    一、木地板市場廣告宣傳名不副實的主要表現


    (一)假冒材質。許多木地板經銷商利用一般消費者缺乏樹種知識的不足,為追求高額利潤,在對外宣傳中假冒其他樹種,套用近似木材名稱,隨意編造品名,混淆地板名稱,如用樺木冒充櫻桃木楓木,用東南亞雜木假冒進口紫檀、柚木,將印度尼西亞產的甘巴豆起名“金不換”等,誤導消費者。


    (二)夸大功能。一些木地板經銷商為突出所售品牌的優越性,宣稱其木地板具備抗菌、地熱免膠、防水、抗靜電等功能,令消費者如霧里看花。


    (三)虛假環保。木地板界有關環保的名詞如E1級、E0級等層出不窮,甚至打出了“無甲醛地板”的旗號。其實,木地板在生產過程中,為保證其結合強度和耐磨度,大多會或多或少使用含甲醛的膠黏劑或油漆,關鍵是甲醛的累積含量是否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四)造假耐磨轉數。一些木地板未能達到“高耐磨”標準,卻貼著“高耐磨”標簽,甚至宣稱耐磨轉數達20000轉。按照國標規定,家用地板耐磨轉數≥6000轉、商用地板耐磨轉數≥9000轉即為合格。同時,木地板轉數越高硬度越高越易發脆,而硬度越高韌性越小,故除了要關注耐磨性以外,還要關注其物理性,消費者在硬度、耐磨度與韌性三者之間要做一個權衡。


    (五)虛假承諾。有些木地板經銷商為了促銷,常常推出“特價品”、“低價品”活動,并承諾先行賠付,實際上是推銷一些殘次品或偽劣品。木地板一般購買安裝幾個月后,消費者才能發現其質量狀況遠沒有宣傳的那樣好,甚至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等消費者提出維修和索賠時,經銷商總會以“特價品”、“低價品”不退不換為由拒絕,先行賠付難以兌現。


    二、對加強木地板市場廣告監管的幾點建議


    (一)強化宣傳,引導各方增強法律意識。利用廣播電視、政府門戶網、宣傳欄、宣傳材料等多種媒介,并結合現場講解等形式,列舉常見的木地板廣告虛假宣傳情形,增強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引導消費者主動拒絕并積極舉報虛假違法廣告。同時,向經營戶宣傳《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和《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等有關廣告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切實增強經營戶的自律意識和法律意識。


    (二)強化戶外廣告審批把關。進一步完善戶外廣告登記審批制度,嚴格執行《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加強戶外廣告的審批登記。嚴格審查木地板廣告登記內容,查看其內容是否違法,是否對消費引導產生不良影響,切實把好戶外廣告內容審查關。


    (三)強化日常巡查監管執法。以工商所為單位,明確片區木地板廣告監管責任人,推行廣告監管報表制,定期向縣級以上工商局報送廣告監管情況,全面統籌掌握廣告發布動態。增加日常巡查監測頻次,采取先警告后處罰的形式,及時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通過開展行政指導,促使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及時糾正虛假違法廣告,增強守法意識,加強自律。


    (四)強化社會聯動形成合力?;鶎庸ど虣C關要主動將木地板廣告監管現狀及治理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爭取當地政府支持,通過互通信息,強化工作銜接,完善聯動機制,形成“群眾積極舉報、媒體監督曝光、部門嚴格執法”的整治虛假違法木地板廣告良好氛圍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