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商標泛濫 木門企業需自主保護

2015-10-23來源:中華門窗網熱度:18594

 

    相信每個創業者都有一個將自家木門品牌打造成世界**品牌的夢想,但是“人紅是非多”,當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木門品牌成為家喻戶曉的木門名牌時,麻煩也會隨之而來,大品牌們不得不面對知名度高帶來的各種問題,其中,首當其沖的便是商標被冒用、山寨滿天飛的問題。


    一、注冊類似商標不可取


    目前市場上仍有一部分不法商家通過這種“注冊不相干商標——將商標設計成LOGO圖案”的方式山寨名牌,不可否認,將假冒偽劣產品偽裝成名牌木門商品,令消費者混淆,這種傍名牌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確實可以達到提高銷量、獲取高額利益的目的,對此業內人士是這樣說得:奉勸商家一句,自作聰明的小貓膩不可取!山寨他人的產品可是赤裸裸的商標侵權,要負法律責任的!因為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這里的‘近似’,是指對商標進行整體比較,而非僅僅比較文字的讀音、字形,不易辨別、使消費者產生混同的商標就可以認定為近似商標?!?


    二、企業也需自主保護


    不過對于木門大品牌商標擁有者,要學會主動防御這種貓膩,這對選擇一些經過特殊設計的字體作為商標,或擁有圖形商標的企業尤為重要。而登記著作權則是一種非常不錯的防御方式。登記著作權之后,作者依法享有對該作品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展覽權等等,未經權利人許可,他人不可隨意使用這個作品。著作權保護不受商標類別限制,也就是說,即使在企業沒有注冊的商標類別,他人也不能使用與這枚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注冊商標,可以有效防范不法商家“傍名牌”“山寨”等行為,**限度地保護商標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商標被冒用是木門大品牌常遇到的問題,山寨木門產品不僅會影響到正品的銷售,仿冒者參差不齊的產品質量也會給知名品牌帶來成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從而造成聲譽與經濟上的巨大損失,因此大木門品牌不得不謹慎對待,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在知識產權的道路上遇到困難,也不要輕言放棄,可以向專業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中細軟集團進行咨詢,解決疑難問題,以知識產權的有力武器,為品牌的發展壯大開拓一條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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