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2016-01-30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熱度:20242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6年1月29日,廣東省宜華木業(11.540, -0.33, -2.78%)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接到控股股東宜華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宜華集團”)的通知,宜華集團于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1月29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繼續增持了公司股份?,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增持計劃
2015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控股股東宜華集團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認可,計劃在公告日(即2015年7月10日)起12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允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累計增持比例將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并承諾在增持計劃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6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控股股東宜華集團于2016年1月25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份100萬股,并承諾后續6個月將繼續增持公司股份,累計增持股份不少于1,000萬股且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含已增持股份)。
二、本次增持情況
控股股東宜華集團于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1月29日期間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繼續增持公司股份4,83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33%。
本次增持前,宜華集團持有公司股份354,549,59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3.91%。
本次增持后,宜華集團持有公司股份359,379,59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4.24%。
截止本公告日,宜華集團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累計增持公司股票5,830,000股。
三、后續增持計劃
宜華集團通過函件表示上述增持計劃尚未完成,后續將擇機繼續增持公司股份,履行上述增持計劃的承諾。
四、本次增持行為符合《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
五、宜華集團承諾:在后續增持計劃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公司將繼續關注控股股東宜華集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并將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公告義務。
特此公告
廣東省宜華木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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