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保護工程區236戶木材加工等企業將關閉破產

2007-01-10來源:新華網熱度:11589

國家林業局新聞辦公室9日宣布,將對山西、河南、吉林、云南、四川、貴州、陜西、內蒙古、重慶、甘肅和湖北等11個省份以及黑龍江省森工總局的天然林保護工程區內236戶木材加工等企業依法實施關閉破產,破產企業金融機構債務60.4億元將按有關規定審核后核銷。

    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說,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后,木材政策性禁伐或限伐直接影響了木材加工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其對金融機構的債務無力償還。國家林業局、財政部和中國銀監會已聯合開展天然林保護工程區木材加工等企業關閉破產工作,明確了企業關閉破產范圍、工作程序和債務處理政策。

    這位負責人表示,天然林保護工程區內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以木材為主要原料的木材加工企業,以及為木材采伐服務的林機修理修配、物資供應和木材經銷運輸等企業,均可申請納入關閉破產范圍。經審核納入破產范圍的木材加工等企業應按照企業破產法實施破產,各債權金融機構對木材加工等企業關閉破產工作予以配合,并做好相關工作。

    對天然林保護工程區森工企業或林業主管部門為擬破產企業提供擔保而確實無力承擔擔保責任的,經債權金融機構與森工企業或林業主管部門協商,可直接解除擔保責任,中國銀監會和國家林業局不再下達解除通知。木材加工等企業關閉破產和解除擔保責任造成的金融機構損失,債權銀行從提取的呆賬準備金中核銷,債權資產管理公司作為資產管理公司的處置資產損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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