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材質標注玩兒文字游戲 種類不同差價數十萬
20萬元訂金訂了一套標注為“降香黃檀”的紅木家具,現場驗貨時標注卻變成了“黃檀”家具。記者了解到,由于種類不同,這兩種家具的差價達數十倍。經過屬地消協20天的協調,昨日市民趙女士終于要回了訂金。
前后不一
記者了解到,上月底,趙女士通過微信聯系到了位于東麗區津塘公路上的一家“紅木家具專賣”商鋪,銷售員向她推薦了一款紅木家具,在微信照片上,其標簽材質標注為“降香黃檀”,價格為80余萬元。
趙女士告訴記者,由于她以前在該店進行過消費,對該店較為信任,而降香黃檀的收藏價值又較大,因此她立即通過轉賬向對方交付了20萬元訂金,訂購了這套家具。但本月初,她到店中驗貨時看到,在產品實際標簽材質一欄,“降香黃檀”的標注變為了“黃檀”,趙女士立即向銷售人員詢問。銷售人員表示,降香黃檀屬于黃檀的一種,因此標注“黃檀”并沒有錯。
再次驗貨
據了解,發現蹊蹺的趙女士并沒有立即購買,而是請了一位業內朋友到店中再次驗貨。經該業內人員驗證,該家具確實是黃檀類,但并不是降香黃檀,而是紅酸枝,其雖然也屬黃檀類,但市場售價僅為一萬余元,二者相差數十萬元。
隨后,趙女士來到東麗區消協反映此事。消協工作人員表示,該家具的材質標注存在問題,根據國家標準,降香黃檀家具的材質應標注“降香黃檀”這一學名,而不應籠統地標注“黃檀”。經過20天的協調,商家于昨日向趙女士退還了全部20萬元的訂金。
差別很大
昨日,在采訪中,對于標注“改口”問題,商家表示,根據國標,“降香黃檀”包含在“黃檀屬”大類中,因此標注改為“黃檀”并不算錯。
據東麗區消協秘書長崔月貞介紹,在GB/T 18107—2000《紅木》國家標準中,“黃檀屬”大類包括降香黃檀、紅酸枝、黑酸枝,雖然都屬“黃檀”,但不同種類間的價格差距堪稱巨大,商家標簽標注需精確到“黃檀屬”大類中的哪一類。今年以來東麗消協共受理家居用品投訴174件,居商品類投訴之首,紅木家具由于價格較高,市民非常關注,市場上部分商家卻利用不規范材質標注混淆視聽,以次充好。目前我國已經制定了《紅木》國家標準,市民在辨別紅木家具類別時可以以此作為參考,而不應輕信商家的不規范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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