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S公告:停止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的交趾黃檀交易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組織于2017年2月1日在瑞士日內瓦發布第012號締約方通知(No. 2017/012),其內容是依據公約第八條(所有締約方應采取的措施),提議停止源自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的交趾黃檀商業貿易。
公告內容如下:
1. 根據標準委員會第67次會議(南非約翰內斯堡,2017年)對于交趾黃檀Dalbergia cochinchinensis出口管理的現況特向個締約方提議如下:
a)暫時中止源自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的交趾黃檀Dalbergia cochinchinensis商業交易(但制成品除外,這其中包括木雕和家具)直到此締約方(此處是指老撾)做到:
i)以科學方式在本國境內保障涉及該物種的無害化交易,直到CITES植物委員會主席和秘書處的滿意為止;
ii)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并有效實施管理
iii)將全國經營管理計劃提交CITES植物委員會秘書處。
2. 秘書處曾通知各締約方和標準委員會于2016年9月23日起暫停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的交趾黃檀Dalbergia cochinchinensis商業交易(但制成品除外,這其中包括木雕和家具)。締約方國家及海關機構都需要得到來自CITES網站的執行和貿易禁令的信息以消除接收相關物種樣本時所產生的管理漏洞。所有的締約方成員在執行涉及CITES附錄II所列物種的貿易管理活動中必須要求提供CITES機構所簽發的重要許可證明。
3. 依照CITES公約第八條內容要求,標準委員會在第67次會議上根據當前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Lao PDR)的現狀,采納了多項附加提議:這些包括對于來源國國家立法機關的重視;CITES學術機構的種群調查和非傷害性獲取研究;法律依據和執行力度;信息來源;種植園內的野生物種管控及其所涉及的交易;公眾認知度及其更大領域內的各項運動(參考標準委員會在第67次會議上的文件SC67 SR,第4、5、6頁)。
4. 在現有資源情況的背景下,CITES秘書處會和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的有關機構以及世界野生生物保護15.7工作組(Wildlife Working Group 15.7)的其他參與方合作,這也包括了所涉及物種的運輸和目的地國家,并將會在標準委員會第69次會議上作相關報告。
5. 世界野生生物保護15.7工作組(Wildlife Working Group 15.7)是成立于2016年世界野生生物保護日(World Wildlife Day 2016)的非正式組織,來自28個成員國和國際組織,該工作組分享世界野生生物及木材流通的信息。歐洲聯盟(The European Union)、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與15.7工作組同為主席成員)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為老撾的野生生物相關機構提供重要的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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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D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