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木材出口企業的產品銷售特點

2017-04-05來源:互聯網熱度:17036

中國木材行業出口企業的產品銷售大部分采用 OEM 的方式,即接受國外訂單的貼牌生產方式,只有少部分企業采用自己的品牌銷售。在貼牌生產 OEM 方式中,通常又可區分為以下 3 種形式: ⑴直接接受國外零售商的訂單,即中國木材企業直接向國外零售商供貨; ⑵接受國外采購商的訂單,即國外零售商為了回避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等方面的風險,不是向中國木材企業直接下訂單,而是通過中間人擔任的采購商向中國木材加工企業下訂單,根據企業調查,在木地板等產業中,這已經成為普遍流行的出口銷售形式; ⑶接受出口訂單的企業代為加工的方式。這種方式在規模較小、自己不具備出口經營資質或者生產能力并不飽和的企業中比較常見。

采用自己的產品品牌向國外出口的銷售方式,總體上來看所占的比例較小,可以認為尚處在開拓擴張的階段。具體來說可細分為以下 2 種形式: ⑴以自己的品牌向國外零售商供貨,由國外零售商銷售。采用這種形式時,中國木材中小企業自身不需要建立國外的銷售網絡,而只需與國外零售商建立起相對穩定的供銷關系即可,是采用自己品牌出口的主要形式。⑵嘗試在國外自建網絡銷售自己品牌的產品。這種方式投資巨大而且風險很高,目前已部分企業已經在國外注冊了自己的銷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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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D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