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貴港市關于對未開展環境污染整改木材加工企業的通報(附名單)
根據 《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貴港市集中開展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專項大整治行動方案》和《貴港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木材加工企業限期完成整改的通知》(貴環〔2017〕5號)要求,在2017年9月30日前,全市木材加工企業必須全面完成鍋爐煙氣治理設施整改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消除鍋爐煙囪冒黑煙的現象。全市共有283家木材加工企業,其中:有21家目前已經停止經營,應該進行整改的有262家,目前已完成整改84家,已開展整改133家。
截止 2017年9月12日,全市仍有 45家木材加工企業尚未開展環境污染整治。市人民政府決定,對還沒有開展整改的木材加工企業予以通報,具體名單如表 1-2:
表1 港南區未開展整治的木材加工企業名單 (38家)
表2 覃塘區未開展整治的木材加工企業名單 (7家)
為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督促各木材加工企業加快推進環境污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我市有關部門、各縣 (市、區) 人民政府將按照職責對目前尚未開展環境污染整治的木材加工企業,進行從重從嚴處罰,并啟動按日連續處罰程序;對在 2017 年 9 月 30日前沒有完成整改或已整改但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木材加工企業,實施停電、停產、關閉等措施。
特此通報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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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