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河南省貫徹落實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2017-04-27來源:環保部熱度:12010

2016年7月16日至8月16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11月15日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省省委、省政府反饋了環境保護督察意見,嚴肅指出了存在的環境保護推進落實不夠有力、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比較突出、部分地區環境形勢十分嚴峻、局部地區生態破壞較為嚴重、一些突出環境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等5個方面的問題,明確提出了堅決落實“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強化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切實加強有關問題整改落實、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等4個方面的意見建議。這次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開展的環境保護督察,是對我省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的一次“全面體檢”,是查找和解決我省環境問題的一次“把脈會診”,充分體現了中央對我省工作的重視和關心。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提出的問題切中要害,精準深刻,給我們敲響了警鐘,使我們有了更加清醒的認識,增強了抓好整改的責任和動力;意見建議客觀中肯,具體明確,完全符合我省實際,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針對性,使我們進一步明確了努力方向和工作著力點。我們完全贊同,誠懇接受、照單全收,深刻反思、主動認領,絕不回避、絕不推諉、絕不遮掩、絕不護短。全省各地、各部門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強烈的使命感,以對中央負責、向中央看齊的態度,把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和政治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做到全面整改、抓緊整改、徹底整改?,F就抓好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建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要求,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進一步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系,把良好的生態環境作為最普惠的民生,堅守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堅定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堅持問題導向,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重點,以持續改革創新為動力,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促進資源節約循環利用,加強生態系統建設,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河南,為決勝全面小康讓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應有貢獻。

二、整改原則

(一)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落實《河南省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管地方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業務必須管環保、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環保,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對本地區整改和環境保護工作負總責,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對分管業務工作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厘清責任邊界,層層傳導壓力,全面壓實責任,切實推動整改。

(二)問題導向,全面整改。對照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堅持問題導向,逐句分析,逐條歸納,逐項盤點,逐一細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確整改責任,拉單掛賬,督辦落實,辦結銷號,做到不查清問題不放過、不查清責任不放過、不整改到位不放過,確保問題不遺不漏、任務清晰明確、措施有的放矢、結果高質高效。

(三)長短結合,有序推進。按照問題性質和整改要求,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和解決辦法。能夠立即解決的,立行立改、限時解決;需要階段推進的,立即著手,抓緊整改,穩步推進,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取得階段性成果;需要長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續發力推進,確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保證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開展。

(四)全面推進,重點突破。既從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考核問責等方面提出整改措施,又針對督察反饋意見,在改善大氣、水、土壤、生態環境質量以及推動結構調整、化解過剩產能、防范環境風險、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環境問題等方面提出切實可行、科學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完善相應的環境保護制度,上下聯動,點面結合,全面推動各項整改任務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五)統籌兼顧,推動工作。把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納入全省大局,與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結合起來,與貫徹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結合起來,注重實效,全程推動,加強協調,互促互進,加快補齊我省生態環境短板,以督察整改推動工作,以工作成效檢驗整改,切實把督察成果體現好、運用好、鞏固好。

三、主要目標

到2017年,全省優良天數達到200天以上,細顆粒物年均濃度達到66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達到108微克/立方米以下,四大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52.1%以上,地表水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斷面比例降至18.1%以下,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達到6%,設市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污水處理率達到94%。

到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空氣和水環境質量明顯提高,森林覆蓋率持續增長,生態系統步入良性循環。其中,全省省轄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細顆粒物和可吸入顆粒物濃度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四大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57.4%,地表水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斷面比例低于9.6%,省轄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高于95%,省轄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8%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達到7%,森林覆蓋率達到25%,“三區兩線”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率達到70%。

四、整改措施

認真對照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提出的5個方面的問題和4個方面的意見建議,梳理出95項整改任務,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完成時限(具體見附件)。重點采取以下措施:

(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把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環境保護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納入省委、省政府中心組學習和黨政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體現在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和重要文件中,切實貫徹新發展理念,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強烈意識,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融入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充分認識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環境、環境質量就是生活質量、保護環境就是保障民生,建立健全推動環保工作落實的保障機制,實行環境保護工作常態化督查制度,切實做到領導力量到位、資金投入到位、執法檢查到位、督導問責到位。

(二)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認真執行《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豫辦〔2016〕33號)和《河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豫辦〔2016〕32號)有關要求,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層層傳導責任和壓力,形成推動環保工作的強大合力。省委、省政府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省委常委會將聽取環境保護工作匯報納入省委季度重點工作及要事預安排,每半年至少專題研究1次,省政府常務會原則上每季度研究1次;各地黨委至少每季度、政府至少每月研究1次環保工作,及時解決環境保護重大問題。健全完善生態文明考核機制,優化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方面的指標體系,加大環境保護內容在考核體系中的權重,將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考核列入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綜合考核內容,將資源消耗、環境保護、生態效益、大氣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實績考核結果作為干部獎懲使用的重要依據,對在生態環境和資源方面造成嚴重破壞負有責任的干部不予提拔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

(三)切實加快產業和能源結構調整。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化解煤炭、玻璃、電力、鋼鐵、水泥等過剩產能,全面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和生產線,有力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積極培育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持續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快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產業體系。組織開展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和產業集聚區建設項目排查整治,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實施關閉淘汰,對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的限期整改。加快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實施以梯級和高值化利用為重點的先進生物質能示范工程,推進風電和光伏發電快速發展,合理開發利用地熱能。大力實施氣化河南工程,加快產業集聚區集中熱源改造,推進電代煤、氣代煤等清潔能源替代散煤,逐步降低煤炭消耗比重,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控制燃煤煤質,全省產業集聚區基本建成集中熱源。全面推廣使用國家第五階段標準車用乙醇汽油、車用柴油,所有加油站、油罐車完成油氣回收治理。

(四)深入推進環境污染治理攻堅。持續打好全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持“精準、精確、精細”,聚焦重點源頭、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狠抓控排、控煤、控塵、控車、控油、控燒“六控”措施落實。積極推進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對省轄市城市建成區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面實施拆除或清潔能源替代改造,對工業燃煤鍋爐開展超低排放改造,對城市新開工工地實行全過程監控,對渣土運輸車實行自動密閉改裝,淘汰全省所有黃標車,建立完善揚塵污染“一票停工”、空氣質量生態補償等長效機制,強力推行秸稈禁燒和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全面啟動全省水污染防治攻堅戰,落實“河長制”,出臺實施方案和專項工作方案,推進產業集聚區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新建、擴建、提標改造及配套管網建設,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 “八小”企業,整治九大重點污染行業,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嚴格保護飲用水水源,強化總磷污染防治,依法關閉、拆遷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小區),建立環境流量調度機制,推進水系連通和中小河流治理,力爭提前一年達到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三五”水質目標。開展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制定出臺《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工程,對受污染地塊實行用途管制,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目標要求。

(五)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加強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全面排查沿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生態破壞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建立整改臺賬,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全部整改到位。加大濕地保護資金投入,開展濕地恢復,加強三門峽水庫、小浪底水庫庫區綠化,建設沿黃兩岸防護林,強化對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管理,依法打擊違法采砂、采礦、開墾等問題。推進礦山生態保護工作,系統梳理自然保護區內采礦權現狀,分類提出差別化的補償和退出方案,分步推動解決自然保護區內采礦權問題。開展“三區兩線”范圍內露天礦山開發及礦山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對拒不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義務的在建礦山、生產礦山,列入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向社會公布,嚴肅依法查處。防范赤泥庫和各類尾礦庫環境風險,提高尾礦庫準入標準,嚴把新建項目、閉庫項目審批關,研究推廣尾礦充填、綜合利用、干式堆存、高標準建庫等技術方案,深入開展赤泥庫和各類尾礦庫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加強尾礦庫綜合治理,有效防范各類尾礦庫環境風險。嚴格環境執法監管,以持續抓好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問題整改落實,解決影響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對環境違法違規問題緊盯不放、一查到底、堅決追責,涉及到犯罪的堅決移交司法部門查處,從嚴從重打擊監測數據造假、完成環保目標任務造假、問題整改造假等惡意違法違規行為,推動環保守法守規常態化。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河南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由省委書記謝伏瞻、省長陳潤兒負總責。省委、省政府成立河南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省長陳潤兒任組長,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翁杰明,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許甘露,副省長張維寧任副組長,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監察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河南黃河河務局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統籌推進全省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的落實。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反饋整改組和案件查辦組。省環境保護廳廳長李和平任辦公室主任,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監察廳、省環境保護廳有關負責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林業廳、商務廳、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負責同志任辦公室成員。辦公室主要負責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的協調推進,會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及有關部門對整改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反饋整改組由省環境保護廳牽頭,主要負責制定、對接和上報督察整改方案;案件查辦組由省監察廳牽頭,主要負責對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及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的其他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各部門按照省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總體部署,對照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整改方案,細化整改內容、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責任領導和責任人,把任務分解到人、把壓力傳導到崗,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地、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地、本部門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親自抓、負總責,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強化整改落實,確保圓滿完成環保督察整改各項工作任務。各項整改事項的責任單位切實負起責任,細化措施,把握進度,相互配合,推進任務落實到位。同時,各地、各部門對照問題,舉一反三,全面查找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中存在的其他問題,制定有效措施,盡快補齊短板,切實堵塞漏洞。

(三)嚴格督導檢查。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加大對各地、各部門整改落實工作的督導檢查力度,制定督導檢查工作方案,實行周調度、月通報制度,及時掌握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建立臺賬,掛賬銷號,掛牌督辦,專案盯辦,跟蹤問效,強化問責,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務。對整改過程中態度含糊、工作不力的,該通報的通報,該問責的問責,該追責的追責,確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四)嚴肅責任追究。對于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20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清單,以及督察中發現的生態環境問題十分突出、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惡化、達不到國家重點任務目標考核要求,或者黨政領導干部在環境保護方面不作為、亂作為甚至失職瀆職、濫用職權,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依法依規依紀調查處理到位。同時,對領導不負責、監管不到位、企業不守法導致生態破壞、污染嚴重的,公開曝光,重拳出擊,鐵腕治污,嚴肅追責,確保全省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五)及時公開信息。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要求,及時通過中央和省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省委、省政府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20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的調查處理意見,征得中央環保督察組(國家環保督察辦)同意,按有關要求向社會公開。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平臺,及時公開重點環境問題整改和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努力營造環境保護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附件:河南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清單及責任分工

河南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清單及責任分工

2016年7月16日至8月16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我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11月15日,督察組向我省反饋了督察意見,涉及我省5個方面問題和4個方面的意見建議。為貫徹落實督察組和省委、省政府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切實抓好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制定任務清單及責任分工如下:

一、關于環境保護推進落實不夠有力的問題。

主要包括思想認識、部署落實、考核問責等方面的18項整改任務。

(一)2013年以來,河南省對環境保護工作思想認識尚有不足,部署落實和考核問責不夠有力。全省環境保護責任虛化、壓力衰減,環境保護推進不夠有力,重增長、輕保護情況普遍。

整改目標:將環境保護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和全過程,環境保護意識進一步增強,環境保護考核機制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責任進一步壓實,推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整改措施:

1.

把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綠色發展、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打造美麗河南等納入省委、省政府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通過專題研討、專家輔導、印發學習成果等,提升環境保護思想認識,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堅定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

2.

認真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層層傳導壓力,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3.

落實《河南省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和《河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強化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職責,充分運用資源消耗、環境保護、生態效益、大氣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實績考核結果,推動環境保護工作全面落實。

4. 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工作常態化督查機制,圍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的各項決策部署,定期就貫徹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

責任領導:穆為民,朱煥然,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黨委、政府(責任單位不分先后,下同)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二)在督察組與省級領導談話中,多數同志反映,河南省在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時,一些地方不少同志存在“短痛論”

“條件論”和“過程論”。有的認為,河南省主要矛盾是發展不足,當前階段環境污染不可避免,不如放開手腳在短期內犧牲環境換取增長;有的認為,當前全省大氣污染嚴峻形勢主要受地形、降水、風力等外部條件影響所致,不愿從自身工作方面查找原因;還有的認為,污染問題是多年發展累積的,治理起來必然需要一個長期過程,目前國家環境保護要求過高、過嚴。有些同志反映,在干部績效考核中,未充分考慮環境變差因素。

整改目標:全省各級領導干部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做到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

整改措施:

1.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指示精神和決策部署,充分認識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環境、環境質量就是生活質量、保護環境就是保障民生,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強烈意識。

2.

以五大發展理念教育培訓為引領,依托各級黨校、“三學院兩基地”等教育陣地和平臺,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列入主體班次的必修課程,通過高級研討班、專題培訓班和實地調研、實踐鍛煉等形式,引導領導干部形成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的思維方式。

3.

將中央關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充分體現在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和重要文件中,引導全省各級各部門把環境保護工作擺上重要位置。

4.

嚴格落實《河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對在生態環境和資源方面造成嚴重破壞負有責任的干部不予提拔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

責任領導:孔昌生,穆為民,朱煥然,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黨委、政府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三)黨的十八大以來,河南省環境保護工作部署主要通過省委、省政府領導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省委常委會和省政府常務會集體研究不多。經核查有關記錄,2013年至2015年,省委召開常委會100次,研究議題456個,環境保護議題2個;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79次,研究議題348個,環境保護議題10個。

整改目標:省委、省政府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環境保護工作。

整改措施:

1.

省委常委會將聽取環境保護工作匯報納入省委季度重點工作及要事預安排,每半年至少專題研究1次。省政府常務會原則上每季度研究一次環境保護工作,確定全省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總體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目標,解決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

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環保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及大氣、水、土壤等環境保護重大專項工作等事項,納入省委書記專題會議、省長議事會議題。

責任領導:穆為民,朱煥然

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四)2015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河南省委、省政府雖然根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等文件要求制定了藍天工程、碧水工程工作方案,但由于部門職責不清,貫徹落實不力,導致許多工作任務推進緩慢。

整改目標:進一步明確黨委、政府和黨委、政府職能部門的環境保護職責,切實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

“管地方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業務必須管環保、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環?!钡沫h保工作格局,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整改措施:

1.

省委、省政府已出臺《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明確了各級黨委和政府、5個黨委部門、38個政府部門的環境保護職責,同時結合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我省相關文件,將環保重點工作任務明確相關部門,做到分工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

2.

省委、省政府已出臺《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追究。7月份以來,各地黨政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已對工作推進緩慢的相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和企業環境違法行為進行通報批評,對部分環境違法違規企業單位和空氣污染指數不降反升地區的地方政府進行公開約談,對重點治理任務推進緩慢、不作為、慢作為的相關人員進行了追責。

3.

按照有關部門工作職責、目標考核辦法、責任追究辦法等規定,嚴格實行環境保護工作考核,對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環境質量持續惡化、生態破壞嚴重的地方和部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

責任領導:穆為民,朱煥然

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環境保護廳

配合單位: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省碧水工程行動計劃相關單位

完成時限:已完成,長期堅持

(五)隨機抽查鶴壁、濮陽兩市,近年來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環境保護工作也很少見。

整改目標:建立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黨委政府定期研究環境保護工作機制。

整改措施:

1. 各地黨委至少每季度、政府至少每月研究一次環境保護工作,及時解決環境保護工作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確保完成各項環保目標任務。

2. 市委、市政府不定期召開議事會,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環境保護決策部署,研究解決環保問題,安排部署具體工作。

3. 進一步明確黨委政府和部門的環境保護職責,建立完善督查督辦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工作落實。

責任領導: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黨委和政府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六)2015年,在省政府環境保護責任目標考核中,鄭州市考核結果為未完成,但省委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中,鄭州市考核結果為優秀。

整改目標:建立科學合理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體系。

整改措施:

1. 針對2015年度市縣考核中出現的問題,認真剖析原因,在今后考核評價工作中進一步完善措施。

2. 修改《河南省市縣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評價工作辦法》,加大節能環保類指標權重或實施“一票否決”制,推動市縣考核工作科學發展。

責任領導:翁杰明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人:劉偉

配合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統計局,省環境保護廳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辦法修改,長期堅持

(七)2014年全省空氣質量全面下降,但17個地市大氣污染防治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

整改目標:建立健全“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考核體系,確保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的終期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

整改措施:

1.

2015年對《河南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增加“PM10或PM2.5年均濃度與上年度相比不降反升的,考核結果為不合格”條款。當年,省政府對考核不合格的鄭州、平頂山、新鄉、焦作4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省環境保護廳對鄭州高新區和管城區、平頂山新華區、新鄉衛濱區、焦作開發區實施區域限批。

2.

2016年嚴格依據《河南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省轄市實施“一票否決”,并約談相關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

責任領導: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責任人:李和平

完成時限:2017年1月完成上年度考核,長期堅持

(八)2015年8月修訂的《河南省產業集聚區考核評價辦法》,涉及污水、垃圾處理等方面考核權重出現下降。

整改目標:完善產業集聚區考核評價體系。

整改措施:根據環境保護需求和產業集聚區發展實際,修訂《河南省產業集聚區考核評價辦法》,適當提高污水、垃圾處理等方面的考核權重。

責任領導:翁杰明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人:劉偉

配合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統計局

完成時限: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辦法修改,長期堅持

(九)2008年河南省委、省政府要求縣縣建設產業集聚區,這為推進產業集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截至目前,全省183個產業集聚區仍有61個未按規定建成投運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

整改目標:產業集聚區全部建成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

整改措施:

1. 對全省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建設情況進行調查梳理,建立臺賬,全面掌握項目建設情況。

2.

省環境保護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協同推進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建設,其中對已建成投運的,加強日常監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對建成未正常運行的,明確整改時限,盡早穩定運行;對正在建設的,督促其加快建設,盡早投運;對尚未開工建設的,盡快完善前期手續,早日開工建設。

3.對目前產業集聚區廢水量較少,確需依托原有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污水集中處理的,加強配套管網建設,確保產業集聚區排放的廢水全部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排放。

責任領導: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責任人:李和平

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完成時限: 2017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產業集聚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

(十)89個產業集聚區規劃發生重大調整而未依法開展規劃環評。

整改目標:89個產業集聚區完成規劃環評,建立完善規劃與規劃環評協調聯動機制。

整改措施:

1. 督促89個產業集聚區加快開展規劃環評工作,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調度,對編制完成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盡快組織審查工作。

2. 建立規劃與規劃環評聯動長效機制,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凡未完成規劃環評的,不予批復產業集聚區總體發展規劃。

責任領導:翁杰明,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

責任人:劉偉,李和平

完成時限:2017年6月底前完成89個產業集聚區規劃環評,長期堅持

(十一)新鄉市獲嘉縣產業集聚區以煤化工產業為主,緊鄰縣城而建。

整改目標:加快完成居民搬遷工作。

整改措施:

1. 獲嘉縣政府制定產業集聚區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方案,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

2. 在工業園區安裝高精度氣體在線監測報警器,加強中新化工廠區周邊監測預警,及時應對大氣污染擾民問題。

責任領導:王登喜

責任單位:新鄉市政府

(十二)三門峽義馬產業集聚區義馬氣化廠等多家煤化工緊臨建成區,需嚴格排查,限期整改隱患。

整改目標:加快完成居民搬遷工作。

整改措施:

1. 義馬市委、市政府把居民搬遷工作納入相關單位年終目標考核,開展有針對性的督導檢查,督促工作落實。對工作推進不力,任務完不成的嚴肅問責。

2. 相關企業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搬遷方案,做好居民搬遷工作。

責任領導:安偉

責任單位:三門峽市政府

(十三)洛陽孟津縣在永金化工20萬噸乙二醇項目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后,又規劃建設36萬平方米安置社區,部分位于衛生防護距離內。

整改目標:按時完成居民搬遷工作。

整改措施:孟津縣委、縣政府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與洛陽永龍能化有限公司協商,將防護距離內的3棟居民樓交付給永龍公司使用和監管,并妥善做好后續工作,徹底解決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問題。

責任領導:劉宛康

責任單位:洛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

(十四)焦作豫農生物科技產業園或存在違規引進限制類產業,或侵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環境污染嚴重問題,不僅帶來大量環境問題,也制約產業集聚區可持續發展。

整改目標:解決產業集聚區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推動園區可持續發展。

整改措施:開展產業園區全面排查工作,對存在違規引進限制類產業、侵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污染嚴重等問題,依法依規整改到位;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嚴肅問責。

責任領導:徐衣顯

責任單位:焦作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長期堅持

(十五)洛陽嵩縣產業集聚區或存在侵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違規引進限制類產業,或環境污染嚴重問題,不僅帶來大量環境問題,也制約產業集聚區可持續發展。

整改目標:解決嵩縣產業集聚區侵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問題,嚴格控制引進限制類產業和嚴查環境污染問題,推動產業集聚區可持續發展。

整改措施:

1. 嵩縣政府將嵩縣產業集聚區壓占陸渾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部分從產業集聚區規劃區中調出,并按程序上報審批。

2. 對產業集聚區內入駐企業進行排查,對限制類產業,實施搬遷或轉產;對環境污染企業,立即停產整改,并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責任領導:劉宛康

責任單位:洛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長期堅持

(十六)濮陽范縣產業集聚區或存在環境污染嚴重,或違規引進限制類產業,或侵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問題,不僅帶來大量環境問題,也制約產業集聚區可持續發展。

整改目標:解決產業集聚區內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推動園區可持續發展。

整改措施:

1. 組織開展產業集聚區內拉網式排查,對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關閉;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實施取締。

2.

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查,加大日常巡查和監督管理力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清理拆除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所有違法項目。

責任領導:宋殿宇

責任單位:濮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查,2017年3月底前完成拉網式排查和整改工作,長期堅持

(十七)全省環境質量形勢也十分嚴峻,2015年全省PM10濃度均值135微克/立方米,細顆粒物(PM2.5)濃度均值80微克/立方米,兩者濃度在全國31個?。▍^、市)排名分別位列第三和**。2016年上半年,全省PM10和PM2.5濃度分別為144微克/立方米和77微克/立方米,均位列全國第二,目前河南省已成為全國大氣污染最嚴重地區之一。

整改目標:持續開展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完成國家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到2017年,全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達到108微克

/立方米以下,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達到66微克 /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達到200天以上。

整改措施:

1.

堅決打好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揚塵污染治理,全面落實“六個百分之百”管控措施,對1.1萬家項目工地進行綜合整治。突出燃煤污染防治,全部完成統調機組超低排放任務,推動電能替代、天然氣替代煤工作,減少煤炭消費總量。推進工業大氣污染治理,完成3492臺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拆改、1785臺工業鍋爐提標治理、103臺水泥粉磨站治理、1426臺工業爐窯提標治理、329家表面涂裝企業、124家包裝印刷企業和80家石化企業VOCs(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治理任務。加強劣質散煤管控,以現有2358個散煤銷售點為重點,依法嚴厲查處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經營行為,堅決取締劣質散煤銷售點。強化油氣污染治理,查處黑加油站點1.1萬家,查扣油品1499.7噸,拆除加油機7024臺,罰款1325.83萬元,治安拘留3935人。強化機動車污染治理,淘汰20.9408萬輛黃標車和19.3533萬輛老舊車,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淘汰任務。截至2016年12月底,我省PM10濃度為1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PM2.5濃度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8%;優良天數196天,同比增加13天,空氣質量有效改善,努力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2. 持續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建立完善揚塵污染“一票停工”

“黑名單”,環境執法“雙隨機”、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排污許可等大氣污染防治長效機制。對城市新開工工地實行全過程監控,完成渣土運輸車自動密閉改裝,大力提高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對工業燃煤鍋爐開展超低排放改造,研究制定超低排放地方標準,實施鋼鐵企業一級清潔生產水平改造,建成重點行業全覆蓋的自動監控體系。加快推進電能、天然氣和清潔型煤替代散煤,全省產業集聚區基本完成集中熱源建設。完成有機化工行業VOCs綜合治理,開展餐飲行業VOCs污染治理,制定印發VOCs排放標準。淘汰全省所有黃標車,繼續提升普通柴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嚴格實施重污染天氣應對應急管控,精準實施水泥、鋼鐵、鑄造等重點行業錯峰生產。持續做好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以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

責任領導:許甘露,張維寧,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長期堅持

(十八)全省四大流域干流水質雖然總體穩定,但一些支流污染問題突出,與2013年相比,2015年全省納入監測的16個重點小流域有5個污染程度明顯上升,占比31%;納入國、省控監測的49條河流94個監測斷面中,14條河流24個斷面污染程度明顯上升,分別占比29%和26%。

整改目標:確保水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力爭2019年達到國家下達我省的2020年水質目標,省轄四大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57.4%,地表水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斷面比例低于9.6%,省轄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到2017年,四大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52.1%以上;地表水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斷面比例降至18.1%以下。

整改措施:

1.

著力解決部分河流斷面水質變差的問題。加大雙洎河、宏農澗河、包河、沱河治理力度,要求限期整改。做好全省地表水總磷污染防治工作。開展造紙、焦化、氮肥、農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屬、原料藥制造、電鍍等九個重點污染行業專項治理。做好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劃定調整工作,依法開展畜禽養殖清理拆除工作。截至2016年12月底,國家94個水污染防治考核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54個,占57.4%(達到國家要求的高于51.1%的目標),劣Ⅴ類水質斷面12個,占12.8%(達到國家要求的低于19.1%的目標)。全省18個省轄市和10個省直管縣(市)地表水責任目標斷面(135個)水質達標率達到81.7%。

2.

全面啟動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印發《關于打贏水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制定《河南省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控制度》、《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獎懲制度(試行)》2項制度,出臺淮河、海河、黃河、長江、飲用水源、南水北調中線、黑臭河流、農村、突發環境事件等9個攻堅方案。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新建、擴建、提標改造及配套管網建設,實現城鎮污水處理廠總磷、總氮等所有污染因子穩定達標排放。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紙、煉焦、塑料加工、電鍍、染料、農藥等

“八小”企業,整治造紙、焦化、氮肥、農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屬、原料藥制造、電鍍等九大重點污染行業,工業企業外排廢水達到當地水環境質量要求和總量控制要求。完善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劃定工作,依法關閉、拆遷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小區)。建立完善環境流量調度機制和主要閘壩聯合調度機制,建設跨流域、跨區域水資源調配工程。采取截污納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態凈化、活水循環、清水補源等措施,力爭省轄市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減少農業農村面源污染。

責任領導:許甘露,張維寧,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二、關于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比較突出的問題。

主要包括新增燃煤小鍋爐問題突出、油品質量管控不到位、過剩產能化解和落后產能淘汰存在薄弱環節、礦山環境治理工作滯后、環境處罰資金收繳不到位等方面的25項整改任務。

(十九)河南省有關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存在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大氣十條”“水十條”明確的目標任務有些沒有完成,環境保護工作處于被動地位。

整改目標:對有關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存在的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問題,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倒逼責任落實。

整改措施:

1. 對中央環保督察組及日常工作中發現的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進一步深入調查,逐一厘清責任,進行責任追究。

2.

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動形成黨委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共同監管、片區責任到人、工作任務具體、信息反饋流暢、獎懲渠道明晰的工作機制,防止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責任領導:翁杰明,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監察廳,省環境保護廳

責任人:劉荃,李和平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二十)2013年9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要求,除必要保留的外,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應于2017年底前全部淘汰。

整改目標:完成全省18個省轄市建成區所有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拆除或清潔能源改造。

整改措施:組織對城市建成區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發現的鍋爐全部拆除或改造為清潔能源。

責任領導:許甘露,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責任人:李和平

完成時限:2017年11月底前

(二十一)2013年9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要求,各地原則上不得新增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但2014年至2015年,河南省質監部門新注冊10蒸噸/時及以下鍋爐2713臺。

整改目標:2014年至2015年新注冊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2713臺全部注銷。

整改措施:

1. 對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的2713臺以及2016年上半年新注冊的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實施全面整改,撤銷鍋爐的注冊手續。

2. 嚴把注冊關口,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的規定開展鍋爐注冊登記工作,對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明令禁止準入的鍋爐,不予注冊登記。

責任領導:徐濟超

責任單位: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責任人:李智民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長期堅持

(二十二)現場隨機抽查洛陽、商丘、新鄉等地,發現一些新注冊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還安裝于城市建成區,且多數沒有配套治污設施。

整改目標:省轄市建成區禁止新建10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

整改措施:

1. 組織對城市建成區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發現的鍋爐全部拆除或改造為清潔能源。

2. 嚴把注冊關口,省轄市建成區內禁止新增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

責任領導: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11月底前完成鍋爐拆改,長期堅持

(二十三)全省商品煤煤質監管主要責任部門頻繁更換,工業和信息化、質監、工商、環境保護等部門均未組織開展煤質檢查。

整改目標:質監、工商、工信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商品煤煤質標準、流通、生產加工等環節進行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加強燃煤管控和污染防治。

整改措施:

1.

2016年12月31日前,制定《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河南省散煤質量快速篩查暫行辦法》,《民用潔凈型煤》(河南省地方標準),為燃煤管控提供技術性支持。

2.

組織開展全省散煤銷售點拉網式排查,對無照、無手續散煤銷售點和燃煤散燒單位下達關閉取締通知書,責令業主限期自行拆除設施、清理場地、處置庫存散煤。

3.

組織開展違法違規散煤銷售點和燃煤散燒單位聯合執法檢查行動,全面強制取締無工商營業執照、位于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未通過環?!叭瑫r”驗收、經銷散煤為劣質煤等4類違法違規散煤銷售點和燃煤散燒單位。

4.

加強對生產加工環節煤炭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檢工作,加大對煤炭產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提高生產加工環節煤炭質量監督抽檢的覆蓋面,嚴厲打擊生產加工劣質煤炭產品違法行為。

5.

嚴格落實《河南省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禁止購銷和使用劣質散煤;要求各地定期對保留的散煤銷售點散煤質量進行抽檢,凡銷售達不到煤炭商品煤質量標準的,依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責任領導:徐濟超,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工商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委

責任人:李智民,馬林青,王照平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長期堅持

(二十四)鄭州市為方便本地煤礦銷售,在制訂煤質標準時,未對灰分提出要求。

整改目標:明確煤質灰分標準。

整改措施:

2016年7月19日,鄭州市政府印發《鄭州市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明確規定“全市民用煤煤炭質量達到灰分≤32%、全硫含量≤0.4%,發電企業和其他工業企業使用灰分≤32%、全硫含量≤0.5%的低硫優質煤”,并要求各級各部門嚴格落實。

責任領導:程志明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

完成時限:已完成,長期堅持

(二十五)新鄉市制定的煤質標準寬于河南省的標準要求。

整改目標:執行省頒布潔凈型煤質量標準,落實《河南省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

整改措施:嚴格執行《河南省商品煤質量監督檢查實施細則》,加強生產加工環節商品煤質量監督,加大工業企業使用燃煤質量抽查力度,制定嚴格的潔凈型煤質量標準,依法查處違規生產、加工不符合質量標準商品煤的違法行為。

責任領導:王登喜

責任單位:新鄉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長期堅持

(二十六)發展改革部門未按照省藍天工程要求制定燃煤總量控制方案,也未將控煤目標分解落實到有關地市和企業。

整改目標:制定燃煤總量控制方案,將控煤目標分解落實到有關地市和企業。

整改措施:

1.

2016年9月省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加強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目標控制的通知》(豫發改能源〔2016〕1136號),對各地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提出了明確要求和工作重點。

2.

研究制訂全省“十三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方案,分解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督導各地制訂出臺燃煤總量控制工作方案,把控煤目標分解到縣(市、區)和重點企業。

3. 督促大氣污染重點城市制訂煤炭減量替代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實現煤炭消費減量目標。

責任領導:翁杰明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人:劉偉

完成時限:2017年6月底前,印發全省“十三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方案。2017年年底前,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制訂出臺燃煤總量控制工作方案,將控煤目標分解至縣(市、區)和重點企業。

(二十七)新鄉市2014年和2015年原煤消費量分別為1646.0萬噸和1782.8萬噸,同比上年分別增長6.5%和8.3%。

整改目標:從2016年開始,新鄉市年均煤炭消費下降3%以上;到2018年,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627萬噸以內。

整改措施:

1.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與能源消費總量,加快提高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優化能源結構,降低原煤消費總量。

2. 出臺獎補政策,扶持城市燃氣供熱和熱電聯供、高效能工業用氣,實施管道天然氣“鎮鎮通”工程,加快推進“煤改氣”“電能替代”示范點任務建設。

責任領導:王登喜

責任單位:新鄉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前

(二十八)河南省2015年應全面供應國四標準車用柴油,但據調查,中石油、中石化2015年供應河南省柴油總量517.3萬噸,其中,低于國四標準的普通柴油占比46.6%,河南省其他渠道供應柴油約508萬噸,基本都不能滿足國四標準要求,導致大量普通柴油作為車用柴油使用。

整改目標:全面供應國五標準車用乙醇汽油和柴油。

整改措施:

1. 省政府2016年9月7日印發了《河南省推廣使用國家第五階段標準車用乙醇汽油車用柴油質量升級工作方案》,嚴禁國五以下油品進入河南省。

2.

加快國五油品質量升級置換,嚴格監控油品的“進、銷、存”等各個環節,統籌鐵路、汽運、管輸三種方式,并對油庫進行施工改造。2016年10月28日全省中石化系統內所有在營站點完成國五油品置換,11月1日全省中石油系統內完成國五油品升級置換工作,比國家規定的國五推廣要求提前兩個月。

3.

加強車用柴油質量監督檢查,加大油品質量檢測頻率,嚴禁加油站以普通柴油冒充車用柴油銷售,對查出的違規加油站嚴厲查處。將乙醇汽油封閉運行納入監管范圍。

4. 加大宣傳力度,下發政府通告6500份,設計印發海報2000張、宣傳折頁20萬份,引導公眾支持配合油品升級。

責任領導:翁杰明,張維寧,舒慶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南銷售分公司

責任人:劉偉,焦錦淼,焦德才,馬生榮

完成時限:已完成,長期堅持

(二十九)全省黑加油站點數量眾多,并長期銷售低劣質油品,直至2016年7月才開展黑加油站查封取締工作。

整改目標:全面取締所有黑加油站。

整改措施:

1.

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出臺規范性文件,由商務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明確監管權責,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建立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監管工作機制。

2. 持續打擊“黑加油站點”不放松,對加油站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取締一起。對發現的

“黑加油站點”涉嫌違反治安管理和犯罪的案件線索,順線追蹤,依法予以打擊。

責任領導:許甘露,徐濟超,舒慶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公安廳

責任人:焦錦淼,馬林青,呂宏躍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長期堅持

(三十)工商部門雖對正規加油站油品進行抽查,但對抽檢不合格的沒有采取有效懲罰措施。

整改目標: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管,依法對油品不合格加油站從嚴處罰。

整改措施:

1.

加強成品油油品質量監管,加大油品質量抽檢工作,嚴厲打擊成品油質量違法行為,做到對油品來源查不清的不放過、違法事實查不清的不放過、處罰不到位的不放過。

2. 對抽檢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進行公開發布、及時曝光。

3. 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建立完善大要案件掛牌督辦制度。

責任領導:徐濟超

責任單位:省工商局

責任人:馬林青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三十一)2014年全省開始部署油氣回收治理工作,但完成時限一拖再拖,截至目前仍有近半任務沒有完成。

整改目標:全省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全部完成。

整改措施:

1. 開展現存合法加油站摸底排查,7762家全部完成油氣回收治理任務。對新發現的加油站,責令立即停業整改。

2. 2016年12月底前,全省2663輛油罐車安裝油氣回收裝置, 11輛老舊油罐車全部收回道路運輸證,退出運輸市場。

責任領導:翁杰明,張維寧,舒慶,徐光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責任人:李和平,張瓊,劉偉,焦錦淼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十二)2013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嚴禁新增鋼鐵產能,但永城市閩源特鋼2014年10月新建1080立方米高爐和60噸轉爐各一座,并于2015年建成投產。

整改目標:關停1080立方米高爐,完成產能置換。

整改措施:

1. 關停1080立方米高爐,制定關停設備監督方案,按月監督關停設備情況,確保設備封存完好。

2. 依法依規推進1080立方米高爐產能置換工作。

3. 做好職工安置和社會穩定工作。

責任領導:翁杰明,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永城市政府

責任人:王照平,劉偉,李中華

完成時限:2017年4月1日前

(三十三)安陽市有關部門將匯鑫特鋼2臺不足60平方米燒結機違規認定為一臺111平方米燒結機。

整改目標:嚴格依紀依法處理,杜絕此類事件。

整改措施:

1. 對匯鑫特鋼燒結機進行重新核定,屬于淘汰范圍的堅決予以淘汰。

2. 對有關部門亂作為行為,予以嚴肅追責。

責任領導:王新偉

責任單位:安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十四)洛陽市洛鋼集團36平方米環形燒結機應于2011年前淘汰,但仍在生產。

整改目標:拆除落后生產設施。

整改措施:孟津縣成立洛鋼集團燒結機淘汰工作領導小組,專人駐廠,統籌推進,督促企業完成燒結機淘汰工作。

責任領導:劉宛康

責任單位:洛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十五)隨機抽查新鄉市水泥產能情況,就發現寰宇建材、金馬建材、原平水泥、天泰水泥等企業落后水泥磨機仍未淘汰到位,部分設備正在生產運行。

整改目標:淘汰寰宇建材、金馬建材、原平水泥、天泰水泥等企業落后磨機等落后產能。

整改措施:

1. 立即淘汰寰宇建材、金馬建材、原平水泥、天泰水泥等企業落后產能。

2. 結合產業發展方向,嚴格按照環保、能耗、安全、質量等標準,每年提出淘汰落后產能具體實施方案,分區域明確產能淘汰任務,倒逼產業轉型升級。

責任領導:王登喜

責任單位:新鄉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4家企業淘汰,長期堅持

(三十六)2010年以來,全省煤礦環境恢復保證金僅使用約2億元,賬戶沉淀約28億元。截至目前,全省需修復治理礦山面積達8.11萬公頃,其中無主礦山2.78萬公頃。

整改目標:督促煤礦企業加快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減少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存量,實現煤礦地質環境應治必治、應治皆治。全面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責任,新建和生產礦山地質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和及時治理;“三區兩線”歷史遺留問題恢復治理取得明顯成效。

整改措施:

1.

改革企業已繳存保證金的使用返還方式,消化賬戶沉淀資金;允許煤礦企業集團在同一縣(市)行政轄區范圍內不同煤礦間調劑使用已繳存保證金,加快具備治理條件的治理項目盡快實施。

2. 制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方案,開展“三區兩線”范圍內露天礦山開發及礦山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3. 組織編制省、市、縣三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劃,對“十三五”期間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做出詳細安排。

4.

開展礦山地質環境詳細調查工作,系統查明在建礦山、生產礦山、廢棄礦山、政策性關閉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類型、分布、規模和危害程度,進一步明確各類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責任主體。

5. 開展煤礦企業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義務履行情況專項核查,向社會公布應開展礦山地質環境工作煤礦及項目名單。

6. 督促各級政府加大資金投入,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參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建立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庫。

7.

將煤礦企業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義務情況、治理工程進度等納入“兩隨機一公開”監管體系,對拒不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義務的在建礦山、生產礦山,列入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向社會公布,嚴肅依法查處。

責任領導:翁杰明,徐光

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

責任人:朱長青,王東偉

配合單位:省政府國資委,省環境保護廳

完成時限:2017年1月底前出臺新的煤礦企業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使用與返還辦法,3月底前完成煤礦企業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法定義務情況專項核查工作。2016年底前制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方案和“三區兩線”范圍內露天礦山開發及礦山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意見;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礦山地質環境詳細調查工作;2018年6月前完成省、市、縣三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規劃編制工作。

(三十七)截至2015年,全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在自然保護區設立采礦權118宗,其中,70宗是在自然保護區劃定后違法設立的,礦區面積達294.5平方公里。

整改目標:清晰界定各類自然保護區范圍,系統梳理自然保護區內采礦權現狀,分類提出差別化的補償和退出方案,分步推動解決自然保護區內采礦權問題。

整改措施:

1. 完成各類自然保護區勘測定界工作,并公布各類自然保護區范圍。

2. 按照公布的自然保護區范圍,系統查明自然保護區內采礦權的現狀,提出分類處置方案,明確責任單位和退出時限。

3. 按照分類處置方案對自然保護區內已設采礦權進行處置,確保非經自然保護區主管部門同意設立的采礦權逐步退出。

4. 嚴格執行礦產資源規劃,在自然保護區內,非經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同意,不再新設與資源環境保護功能不相符合的礦業權。

責任領導:徐光

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

責任人:朱長青

配合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林業廳,省農業廳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三十八)2015年,按照《環境保護法》要求,河南省加大環境保護執法力度,開出環保處罰罰單共計34564萬元,但實際入庫18981萬元,入庫率僅54.9%。

整改目標:環保處罰應繳盡繳。

整改措施:督促各地明確責任,加大罰款追繳力度,保證2015年已開出罰單的環保罰款應繳盡繳。

責任領導: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責任人:李和平

配合單位:省高級人民法院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長期堅持

(三十九)洛陽、平頂山、新鄉、焦作、信陽等市環保處罰入庫率均不到40%。

整改目標:環保處罰按照法律規定執行到位。

整改措施:各級政府組織開展環保處罰入庫情況自查自糾,對未按期繳納環保處罰金的責任主體下達行政處罰強制執行催告書,督促按期主動繳納罰款;逾期仍未繳納的,移交法院強制執行。

責任領導: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

(四十)洛陽香江萬基鋁業4臺燃煤鍋爐因氮氧化物長期超標排放,被處罰款9732萬元,但目前實際繳納1406萬元,影響了環境執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整改目標:企業欠繳罰款追繳到位。

整改措施:

1. 新安縣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駐場盯守,督促企業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2. 加快企業繳納罰款進度,逾期不繳納申請強制執行。

責任領導:劉宛康

責任單位:洛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

(四十一)安陽市東區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于2010年開工,中央財政投入4216萬元,但由于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至今沒有完全建成,該廠出水水質2013年至2015年間歷次抽檢均不達標。

整改目標: 完成安陽市東區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

整改措施:

1. 安陽市東區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已完成,正在調試。

2. 加強安陽市東區污水處理廠監管,確保穩定達標。

責任領導:王新偉

責任單位:安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已完成,長期堅持

(四十二)洛陽萬基控股集團4×13.5萬千瓦燃煤發電機組長期超標排放,省市縣三級環境保護部門多次予以行政處罰,并要求停產整治,但企業在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前,仍超標運行。

整改目標:企業進行超低排放改造,實現達標排放。

整改措施:

1. 責令企業機組立即停產整改,達標排放后方可恢復生產。

2. 新安縣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駐場盯守,督促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3. 加強對該企業的日常監管,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責任領導:劉宛康

責任單位:洛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長期堅持

(四十三)商丘市環境保護工作嚴重滯后,截至目前,建成區生活污水處理率僅為50%左右,遠低于國家85%的要求,境內一些河渠水體惡臭,垃圾遍地。大氣環境方面也因空氣質量急劇惡化,而被環境保護部公開約談。為應對環境保護督察,商丘市有關基層單位采取簡單關停的做法,措施欠妥,產生了不良社會影響。

整改目標:將生活污水處理率提高至85%以上,力爭完成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工作機制。

整改措施:

1.

加快第八污水處理廠、夏邑縣第二污水處理廠二期(2萬噸/日)建設進度,確保按時投運。加大污水管網建設力度,提高污水處理廠處理率,爭取實現滿負荷運行。

2.

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在揚塵污染防治、機動車污染防治、工業污染防治、燃煤管控、秸稈禁燒、應急管控等方面扎實工作,持續開展清潔城市活動,全面加強國省干道和重點路段保潔工作,認真落實《商丘市清潔煤炭供應及取消劣質煤炭銷售實施方案》和《商丘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暫行)》,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3. 建立河長管理機制,明確河長職責,建立河道巡查制度,組織開展河道垃圾定期清理工作,嚴防隨意傾倒垃圾。

4. 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污、依法管理,堅決杜絕違法執法、違規執法、違章執法等執法行為。對違規執法等亂作為行為,依法予以責任追究。

責任領導:張建慧

責任單位:商丘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9月底前,長期堅持

三、關于部分地區環境形勢十分嚴峻的問題。

主要包括鄭州、濮陽、新鄉、漯河、鄭州市航空港區等方面的5項整改任務。

(四十四)鄭州市近年來環境保護工作落實不力,導致環境污染日益突出,群眾反映強烈。鄭州市2015年PM10濃度為167微克/立方米,PM2.5濃度為96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分別上升5.7%和9.1%,空氣質量在全國74個重點城市排名中,從2013年倒數第10,到2014年倒數第9,再到2015年倒數第5,2016年上半年進一步下滑到倒數第3,成為全國污染最重的省會城市之一。

鄭州市水環境問題不容樂觀。王新莊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40萬噸/日,自2010年起即超負荷運行并溢流直排,現場督察時,企業瞬時超負荷運行50%,溢流直排污水約10萬噸/日。鄭州新區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65萬噸/日,原定2015年11月投入運行,但投運時間一再拖延,截至督察時,處理水量僅6萬噸/日,且多為抽取的附近河水。賈魯河作為市域主要河流,嚴重污染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2015年,其尖崗水庫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濃度比2013年分別上升14.2%、180.6%和8.9%;中牟陳橋斷面總氮、總磷濃度比2013年分別上升50%和62%。雙洎河、熊耳河、七里河、索須河等河流均污染嚴重,西流湖作為城市公園,湖水多次受到污染,群眾意見很大。

2013年以來,鄭州市大拆大建,累計產生建筑垃圾約1.2億立方米,由于消納措施不力,大量建筑垃圾無序堆存在城市周邊及郊縣自然溝壑,環境風險較大。全市目前污水處理日產污泥約1400噸,但污泥處理能力長期只有600噸/日,大量污泥隨意堆存在城市周邊砂石坑內,環境隱患突出。

整改目標:統籌推進污染防治工作,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優良天數明顯增多,重污染天氣大幅減少,PM10、PM2.5平均濃度達到省定目標要求;2017年底前,賈魯河尖崗水庫和中牟陳橋斷面水質明顯改善;西流湖公園湖水污染問題得到解決;力爭在2020年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0%,污泥安全妥善處理處置率達到100%。

整改措施:

1.

嚴格落實國家、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快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推進城市建成區及近郊煤改氣、煤改電工程,推動全市散煤減量化替代和清潔化替代,統籌車、油、路污染治理,持續開展城市道路以克論凈,加大縣、鄉道路清掃保潔以及垃圾禁燒、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力度。對全市電廠、碳素、水泥、耐火材料等涉氣重點企業進行排查整治,未完成治理的涉氣企業全部停產治理。全面整治環保違法違規項目,確保工業企業全部達標排放。

2. 鄭州新區污水處理廠2016年9月28日全面建成通水調試運行,日處理水量達到50萬噸/日,王新莊污水處理廠污水溢流問題得到根本解決。

3.

加快賈魯河流域污水處理廠建設,2017年1月底前中牟縣東彰污水處理廠主體工程完工,3月底前通水;2017年6月底前,中牟縣官渡鎮污水處理廠開工;2017年6月底前,新鄭市華南城、薛店鎮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滎陽市賈峪鎮污水處理廠建成投運;2017年12月底前,雙橋污水處理廠、陳三橋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登封盧店污水處理廠建成投運。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中牟縣污水管網工程,替代堤里小清河納污功能。

4.

加快賈魯河流域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2017年6月底前,完成馬頭崗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提標改造工程,排水達到一級A標準。對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強化脫氮除磷設施同步提標改造。

5.

對城區內賈魯河、金水河、熊耳河、七里河(十八里河、十七里河)、潮河、東風渠、魏河等7條河道進行集中整治,河道沿線實現污水零排放,完成沿河兩岸環境整治及違章建筑拆除等整治任務。

6. 加快開工建設??谟S工程、鄭州市“西水東引”工程。優先保障賈魯河、枯河、索須河、東風渠、金水河、熊耳河、七里河和潮河的環境流量。

7.

將西流湖流域范圍內產生的污水導入市政污水管網,定期向西流湖進行補水并對西流湖水質進行檢測,對保吉寨、建設西路等西流湖周邊存在的污水外溢口進行改造提升,加快實施尖崗水庫至建設西路段截污管道建設工程,著力解決西流湖湖水污染問題。

8.

制定鄭州市建筑垃圾消納場專項規劃和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實施方案,加快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全力治理渣土車,在全市范圍內每月集中開展不少于兩次渣土車違法違規行為大檢查活動。市區22家清運公司的所有車輛必須安裝北斗定位系統并接入衛星監控平臺,對違規渣土車及所在公司實施半月通告制度和違規記分。集中力量抓好“打黑”行動,每月開展一至兩次違規渣土車集中查處行動。

9.

加快鄭州新區污水處理廠、雙橋污水處理廠配套污泥處理工程,2018年建成運行,新增污泥處理能力900噸/日。對原有因處理能力不足臨時堆放的污泥,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集中臨時堆放,待污泥處理能力提升后,逐步進行消化。

責任領導:程志明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四十五)鄭州市航空港區引入多家工業企業,新增就業人口近30萬,但相應生活污水管網建設不到位,大量污水直排丈八溝。

整改目標:丈八溝流域污水全部收集進入市政管網,通過管網進入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并達標排放,確保流域水質持續改善。

整改措施:

1.

完成丈八溝下游截污工程、鄭港三路截污工程、丈八溝張莊村段截污工程,河道沿線產生的生活污水通過管網收集進入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后達標排放。

2.

加快濱河西路市政管網建設,建成后丈八溝源頭(鄭港十路以南)生活污水通過濱河西路配套管網進入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建成前生活污水通過丈八溝已建成的管網進入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排放。

責任領導:馬健

責任單位:鄭州航空港實驗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濱河西路市政管網建設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

(四十六)濮陽市2013年至2015年PM10濃度持續升高,2016年上半年繼續不降反升,污染嚴重。水環境也不樂觀,2014年以來,馬頰河水質持續惡化,從Ⅳ類惡化為劣Ⅴ類,金堤河長期為劣Ⅴ類水質。這種情況下,濮陽市工作不實,仍將已建成的臺前縣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等4個項目,重新申報納入2014年或2015年河南省流域治理或碧水工程方案。2011年至2015年間,該市通過拆分審批,已基本建成河南豐利石化年產300萬噸煉油項目。

整改目標:完成大氣污染防治年度目標任務;2017年底,馬頰河、金堤河市轄斷面及國(?。┛財嗝嫠|達到V類,2018年起斷面水質穩定保持V類;對河南豐利石化項目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規范,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藝及設備進行調整完善。

整改措施:

1.

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在揚塵污染防治、機動車污染防治、工業污染防治、燃煤管控、秸稈禁燒、應急管控等方面扎實工作,抓好57家重點企業駐廠監管,對達不到“六個百分之百”的工地實施“一票停工”制,對尚未推行國五油的加油站一律暫停經營,對“小散亂差”企業一律關停取締。

2.

統籌開展水污染防治攻堅戰,積極實施水污染攻堅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加大水生態修復,保障重點河流環境流量,2018年12月20日前全面改善水環境質量。

3. 認真分析查找臺前縣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等工程重復上報原因,嚴肅問責,追究責任,并深刻反思,引以為戒,嚴格項目申報程序,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4.

范縣人民政府對河南豐利石化從項目引進、立項和各部門審批環節深入自查,查找責任主體,摸清問題根源,對已經發生的違法事實依法進行查處,責令豐利石化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工藝及設施進行變更和完善,舉一反三,加大監管力度,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責任領導:宋殿宇

責任單位:濮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河南豐利石化項目2017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四十七)新鄉市雖然按照河南省藍天、碧水工程方案要求制定落實措施,但工作要求和部門責任不夠明確,一些區縣甚至照搬照抄上級方案。新鄉市豫北化工、華星制藥、白鷺化纖等企業長期超標排放,直到上級部門檢查或媒體公開曝光后,才采取處罰整改措施。賈屯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15萬噸/日,但因配套管網及泵站建設滯后,大量污水長期直排,2015年10月建成投運后,出水仍然超標。衛河新鄉段截污管網雖已建成,但因處理能力不足,每天有4~5萬噸污水集中排入河道。全市2015年PM10和PM2.5濃度分別為158微克/立方米和9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2%和16.0%,成為河南省大氣污染最重城市之一。

整改目標:加強賈屯污水處理廠監管,加快鐵西北污水處理廠、大塊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全面解決污水直排問題。完成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

整改措施:

1. 認真梳理藍天工程、碧水工程重點工作和任務,進一步細化任務、厘清責任,確保每項工作有部門抓、有責任人管,做到重點工作不漏項、不留白。

2.

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查辦一批典型大案要案,重點打擊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違法行為。

3.

進一步完善賈屯污水處理廠新鄉縣收入區域配套管網建設,徹底解決新鄉縣部分污水直排問題。在賈屯污水處理廠現出水水質已達標的基礎上,做好二期工程建設的前期準備。

4.

控制轄區內衛河沿岸污水直排,通過已建成的分級導流管網,將衛河截污暗涵污水排入已建成的鐵西北污水處理廠,實施城區內污水均衡調度,達到衛河新中大道下游溢流口不溢流或少溢流的目標。

5.

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在揚塵污染防治、機動車污染防治、工業污染防治、燃煤管控、秸稈禁燒、應急管控等方面扎實工作,完成15600戶居民煤改氣,2016年集中供熱率達到48%,城市主干道路面積塵不超過10克/平方米,次干道路面積塵不超過15克/平方米,外環路段路面積塵不超過10克/平方米,未達到“六個百分之百”和未安裝監控設備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所有加油站完成油品轉換,除保障城市生活、生產正常運轉車輛實施嚴格的準運管控外,24小時禁止大型貨運機動車、農用車在城區行駛,對完不成污染治理的工業企業全部停產整改。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對全市所有水泥、鑄造、鋼鐵企業實施停產。

責任領導:王登喜

責任單位:新鄉市政府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賈屯污水處理廠管網建設和鐵西北污水處理廠及配套分級導流管網建設2016年12月底前完成,長期堅持

(四十八)漯河市2013年至2015年PM10和PM2.5濃度均持續升高,2016年上半年,在全省PM10和PM2.5濃度同比下降的情況下,該市兩項指標仍在不降反升。

整改目標: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優良天數穩步上升,主要污染物持續下降,完成大氣污染防治年度目標。

整改措施:

1. 持續實施“六控”專項治理,落實“六個到位”、“六個百分之百”、“兩個禁止”等揚塵防治要求,加快推進落實“煤改氣” “煤改電”

“潔凈煤替代”工作方案,確保2017底前落實到位。盡快完成3515工廠、天壕新能源等企業完成搬遷工作;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實施“一廠一策”的限產減排措施。

2.

建立市級、縣區級、鄉鎮級日常環保督察機制,定期開展多層次督察督導,認真開展目標考核,切實落實環保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制度。建立完善“1+9+12”環保攻堅體系,明確職責分工,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3.

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強化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制生產、停產整治、關閉取締、移交司法、列入“黑名單”、媒體曝光等措施,實現行政執法、經濟處罰、刑事追責“三管齊下”,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責任領導:蒿慧杰

責任單位:漯河市政府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四、關于局部地區生態破壞較為嚴重的問題。

河南省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破壞時有發生,鋁工業赤泥堆場環境風險不容忽視,主要包括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生態破壞嚴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違法違規問題突出、赤泥堆放造成生態破壞和環境風險明顯等方面的16項整改任務。

(四十九)全省沿黃河有5處國家級和省級濕地自然保護區,均不同程度存在生態破壞問題。

整改目標:基本遏制對黃河濕地的生態破壞,全面保護黃河濕地,維護濕地生態系統的穩定性。

整改措施:全面排查沿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生態破壞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建立整改臺賬,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強化督導措施,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責任領導:王鐵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

責任人:陳傳進

完成時限:2017年4月底前,長期堅持

(五十)2012年以來,黃河濕地保護區三門峽段有錦濱礦業有限公司、錦江奧陶礦業魚里鋁礦、錦江礦業崖底鋁礦等多家企業無序開采,導致保護區多處山體殘缺不全,大量廢渣沿河道周邊山坡隨意堆放,礦區開采面積達3.6萬余畝,其中破壞和侵占保護區面積約3376畝,不僅造成嚴重生態破壞,而且對黃河河道安全構成威脅。

整改目標:嚴格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根據經評審備案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督促礦山企業對礦山地質環境進行保護和恢復治理,鋁土礦開采企業的無序開采、礦渣亂堆亂放、生態破壞、侵占保護區及對黃河河道安全構成威脅的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整改措施:

1.

督促轄區內所有涉及的礦山開采企業完成《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的修編、評審及備案工作,依法足額收取采礦權人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并監督企業實施;對被破壞和侵占的面積3376畝的濕地保護區現狀進行全面摸底核查,制定科學的整治方案,并負責協調組織實施。

2.

完成黃河南岸所有鋁土礦開采企業的整治任務,重點解決由于露天開采造成的地質環境問題、廢渣亂堆亂放造成的破壞和侵占黃河濕地保護區問題及對黃河河道安全構成威脅的問題。

3.

加強陜州區、湖濱區鋁土礦企業整治工作現場督導,對無證開采、無證勘查、以采代探、越界勘查開采、非法轉讓、非法占地、侵占和破壞黃河濕地保護區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責任領導:安偉

責任單位:三門峽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鋁土礦開采企業整治任務,長期堅持

(五十一)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洛陽段違法采砂問題十分突出,河道管理部門未經保護區管理部門同意擅自為有關企業辦理采砂手續。

整改目標:嚴厲打擊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內的采砂行為,恢復原有地貌,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措施:

1. 孟津縣和吉利區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排查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洛陽段內違法采砂行為。

2. 責令立即停止所有采砂行為,注銷采砂手續,督促采砂企業拆除生產設施,清運堆存砂石,恢復原有地貌。

3. 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日常監管,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責任領導:劉宛康

責任單位:洛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9月底前,長期堅持

(五十二)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焦作段違法采砂問題十分突出,河道管理部門未經保護區管理部門同意擅自為有關企業辦理采砂手續。

整改目標: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范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焦作段采砂行為,嚴查違法采砂問題,并進行生態恢復。

整改措施:

1.

對督察期間上報的案件處理情況進行全面回頭看,按照斷電、斷水、地面附屬物全部拆除、抽沙船拆除或拖走的標準,制定生態恢復計劃,并確保3年內恢復到位。

2. 對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焦作段違法采砂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并進行生態恢復。

責任領導:徐衣顯

責任單位:焦作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長期堅持

(五十三)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鄭州段違法采砂問題十分突出,河道管理部門未經保護區管理部門同意擅自為有關企業辦理采砂手續。特別是鄭州惠濟區和花園口灘區監管缺失,采砂、餐飲、旅游等經營活動集中。

整改目標:堅決取締各種違章建筑、違法經營項目,使黃河濕地臟、亂、差現象得到明顯改觀,濕地功能得到有效恢復。

整改措施:

1. 成立鄭州市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綜合整治工作。

2.

對違法建筑、違法行為責令停止建設和限期拆除,對不停止建設或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強制拆除,對不主動、不配合或無理取鬧、暴力抗法的,采取強制措施依法嚴處。

3. 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加大對違法建設行為的監控和巡查力度,繼續保持高壓態勢。

責任領導:程志明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

完成時限:違法采砂整治2017年5月底前完成,農(漁)家樂整改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長期堅持

(五十四)截至目前,在黃河濕地保護區仍有采砂企業40多家,其中核心區內有17家,侵占保護區面積3054畝。

整改目標:督促指導沿黃有關市、縣政府及河務部門進一步加強河道管理和水行政執法,規范河道采砂許可的辦理,依法查處違法采砂活動,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維護黃河水事秩序。

整改措施:

1. 組織、指導對采砂許可辦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堅決糾正違規審批問題。

2.

進一步加強河道巡查和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違法采砂活動執法檢查,發現違法采砂行為及時報告、查處。督促當地政府、采砂企業拆除采砂生產設施、清運堆存砂石。

3. 研究建立河務、國土、交通(海事)、林業(濕地)、環保等多個部門參加的行政許可聯審聯批和違法行為聯防聯控機制,構建黃河河道管理長效機制。

責任領導:司毅銘

責任單位:河南黃河河務局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五十五)鄭州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尖崗水庫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違法違規審批綠地國際會議中心,該工程占地面積約30公頃,于2016年3月開工建設,現場督察時,部分工程地基已完成澆筑。

整改目標:違法違規審批項目查處到位。

整改措施:

1. 對尖崗水庫周邊違法建筑進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記,確保做到全覆蓋、零遺漏。

2. 對排查出的綠地國際會議中心等違規項目,責令立即停工,依法依規進行整治。

責任領導:程志明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

(五十六)洛陽市陸渾水庫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建有4個簡易碼頭,部分用于旅游開發經營;二級保護區內有網箱養殖5700平方米,還有大量水上餐廳和采砂場地,現場檢查時,有的正在營業。

整改目標:確保陸渾水庫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

整改措施:

1. 嵩縣政府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細化分工,強力推進整改工作。

2. 對陸渾水庫一級保護區內的碼頭和二級保護區內無證的旅游開發、餐飲、采砂等活動進行清理。

3. 對網箱養殖活動進行規范,嚴禁自動投餌,并逐步減少養殖規模。

4. 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日常監管,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責任領導:劉宛康

責任單位:洛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長期堅持

(五十七)開封市黑崗口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存在大規模水產養殖、違規建設等問題。

整改目標:完成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水產養殖、違規建設項目污染整治,取締水源保護區內確定整治的所有水產養殖、違規建設項目。有條件的坑塘填平并實施退漁還林還草,或退漁還湖還濕。水源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水域功能Ⅲ類及以上,轄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

整改措施:

1.

2017年1月6日前,對黃河黑崗口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所有水產養殖項目進行全面排查,登記造冊,建立工作臺賬,并針對排查結果制定具體工作方案。

2.

2017年6月30日前,取締黃河黑崗口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違規建設項目和二級保護區內可能對水源水質造成不利影響的水產養殖、違規建設項目。

3. 2017年11月30日前,黃河黑崗口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范圍內的養殖魚塘進行濕地和景觀湖面生態修復。

4.

2017年12月31日前,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整治專項督查行動,重點對問題整治、日常巡查、制度建設等方面進行檢查,確保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水產養殖及違規建設項目整治到位,堅決杜絕死灰復燃。

責任領導:侯紅

責任單位:開封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長期堅持

(五十八)濮陽中原油田彭樓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存在大規模水產養殖、違規建設等問題。

整改目標:取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水產養殖和違規建設。

整改措施:

1. 取締中原油田彭樓一級、二級保護區內的水產養殖和違規建設項目。

2. 加大日常巡查和監督管理力度,對侵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非法行為,發現一起,打擊一起,取締一起,確保不再發生此類問題。

責任領導:宋殿宇

責任單位:濮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3月20日前,長期堅持

(五十九)漯河澧河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存在大規模水產養殖、違規建設等問題。

整改目標:取締保護區內水產養殖,逐步拆除違規建設,澧河飲用水水源取水水質達標率100%。

整改措施:

1.

全面清理澧河水源保護區內的居民違章建筑,嚴厲打擊水產養殖、非法撈沙、墾坡種植等違法行為;整治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游泳、洗衣、垂釣、亂丟垃圾等可能對飲用水源有影響的行為;清理保護區河道內雜物和水面漂浮物。

2. 在所屬轄區內澧河飲用水源保護區設置標志(包括界標、警示牌、宣傳牌、隔離網)。

3.

加大監測監控力度,堅持澧河飲用水日監測、周巡查、月分析制度,加強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一旦發生污染事故,迅速準確監測分析出污染物種類、數量、來源和潛在危害,及時提出應急處理處置建議。

4. 啟動澧河飲用水源保護區取水口上移工作,重新規劃調整澧河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并報省政府批準實施。

責任領導:蒿慧杰

責任單位:漯河市政府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六十)安陽市小南海水庫和彰武水庫屬于岳城水庫地表水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并作為補充水源,但2012年以來,兩座水庫網箱養殖數量逐年增加,水體水質也由Ⅱ類降低到目前劣Ⅴ類。

整改目標:取締小南海水庫和彰武水庫網箱養殖,改善安陽市出境斷面水質。

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面清理小南海水庫和彰武水庫網箱養殖,并加強水域管理,嚴防反彈。

責任領導:王新偉

責任單位:安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已完成,長期堅持

(六十一)河南省氧化鋁產量占到全國總產量的四分之一,產生大量赤泥只能長期堆存。

整改目標:加強赤泥堆場管控、筑壩管理和尾礦庫安全防范,推進赤泥綜合利用,做到達標排放、安全堆存。

整改措施:

1. 充分考慮地震、山洪等自然不可抗力對赤泥堆場的潛在影響,加大氧化鋁企業監管力度,加強壩基建設,強化尾礦庫防水防滲,提高堤壩安全。

2.

按照《河南省尾礦庫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與預算編制指南》和國家《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第Ⅱ類)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要求,開展赤泥庫以及赤泥產生量、處理處置方式和環境隱患排查。

3. 加強氧化鋁生產企業工業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建立專人管理制度,規范固體廢物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資料,降低環境風險。

4.

按照《赤泥綜合利用指導意見》,加大技術研發資金投入和政策引領,開展氧化鋁工業赤泥減排技術和赤泥綜合利用技術研發,探索適宜的外排赤泥處置方式,加強赤泥堆場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研究,全面推進赤泥綜合利用。

責任領導: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

責任人:李和平,王照平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六十二)2014年9月,中國鋁業河南分公司第五赤泥庫二號壩發生管涌滲漏。

整改目標:受污染農田恢復使用功能,2017年交付附近農民正常耕種。

整改措施:事件發生后,通過采取對已經下泄到農田的赤泥庫污水抽取回收利用、將受污染的表層泥土運至赤泥庫改良污染帶土壤等措施改良土質,基本恢復污染土地的使用功能。經專業機構抽樣檢測,該地土壤與周圍農田各項指標無區別。

責任領導:程志明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

完成時限:已完成,長期堅持

(六十三)洛陽香江萬基鋁業大溝河赤泥庫建設內容與環評不符,2016年8月,赤泥庫壩體出現滑坡險情。

整改目標:督促企業做好赤泥庫加固工作,妥善處置泄漏赤泥,減輕對周邊環境和群眾生活的影響。

整改措施:

1. 妥善處置泄漏赤泥,防止發生二次污染。

2. 開展滑坡赤泥生態修復工作,安排專人駐場督辦,24小時不間斷施工,加快治理進度。

責任領導:劉宛康

責任單位:洛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長期堅持

(六十四)河南有色匯源鋁業赤泥庫在未完成環保驗收情況下,違法堆存100多萬立方米,赤泥庫部分區域防雨防滲措施不到位,環境隱患突出。

整改目標:全面整治赤泥污染,消除環境隱患。

整改措施:

1. 魯山縣環保局已對河南有色匯源鋁業赤泥庫違法堆存赤泥行為進行了處罰,在完成整改的基礎上,對河南有色匯源鋁業該赤泥庫進行了環保驗收。

2. 河南有色匯源鋁業對赤泥庫部分區域防雨防滲措施不到位、環境隱患突出問題進行了全面整改。

3. 依法加強環境監管,防止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責任領導:周斌

責任單位:平頂山市政府

完成時限:已完成,長期堅持

五、關于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

主要包括流域水質惡化、重金屬污染、垃圾污泥污染、采石采砂等方面的15項整改任務。

(六十五)漯河市大量生活污水排入潁河,導致污染加劇,2015年,潁河西華址坊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濃度分別比2013上升5.1%、41.7%和345.9%,水質明顯惡化。

整改目標:潁河西華址坊斷面水質達到省定考核目標要求。

整改措施:

1.

2016年12月4日,漯河市沙北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項目開始進水調試,新增污水處理能力6萬噸/日,運行正常后,可徹底解決市區沙北區域大量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入潁河問題。

2.

加強沙北污水處理廠、淞江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漯西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確保各處理單位設施正常運行,出水水質優于一級A標準。采取截污納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態凈化、活水循環、清水補源等措施,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體。

3. 優化河流的閘壩聯合調度機制,實施水資源調配工程,保障河流生態流量,確?!耙橙霛}”生態調水工程正常穩定運行。

4.

全面排查潁河匯水區域內涉水排污單位,取締“八小”企業,整治涉水工業企業,推動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對超標或超總量排放污水的企業依法從嚴查處。

責任領導:蒿慧杰

責任單位:漯河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8月底前,長期堅持

(六十六)新鄉市衛河污染嚴重且持續惡化,2015年衛河皇甫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分別比2013年上升10.3%、79.7%和97.8%,群眾意見較大。

整改目標:基本建成污水按區收集、廠網匹配、能力相當、適度超前的污水處理體系,衛河皇甫斷面達到國家、省關于水功能區水質達標要求。

整改措施:

1.

按照《新鄉市區污水直排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建成獲嘉縣太山鎮污水處理廠、輝縣孟莊二期污水處理廠、鳳泉區大塊污水處理廠、新建東部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擴建小尚莊污水處理廠,逐步實施市區雨污分流改造,減少合流制污水量,實現雨水達標直排入河。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實施地源熱泵100%回灌和施工降水回灌工程,杜絕和減少地下水進入市政管網。

2.

針對醫藥、造紙、化纖、化工、酒飲料、食品加工和紡織等特色產業廢水污染突出問題,制定高污染產業升級改造、提升治污水平相關政策,解決特色產業廢水污染突出問題。

責任領導:王登喜

責任單位:新鄉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污水處理體系,長期堅持

(六十七)鶴壁市衛河及湯河水質長期惡化,2015年衛河湯陰五陵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濃度分別比2013年上升6.6%、30.8%和23.8%;湯河耿寺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濃度分別上升108.8%、249.5%和47.8%。

整改目標:2017年扭轉水質惡化局面,2018年穩定達到V類水體標準。

整改措施:

1.

加強沿河排水排污企業環保設施的運行監管和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管,對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治理或予以關閉,對非法排污的洗砂場、腐竹廠等企業全面取締,堅決做到發現一家取締一家,嚴防新“十五小”企業死灰復燃。

2.

編制湯河、衛河流域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規劃,對禁養區內所有畜禽養殖企業依法關閉或搬遷,封堵限養區內規模以上畜禽養殖企業入河排污口,建設與養殖規模相配套的綜合治理設施,全面實現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置和畜禽糞便綜合利用。

3. 對湯河、衛河及其支流進行河道清淤、底泥清理和河面漂浮垃圾打撈,嚴禁向河道偷倒垃圾,清理河岸垃圾,實現河面無漂浮物、河岸無垃圾。

4.

淇縣、山城區、鶴山區完善建成區污水管網,進行整體改造提升,消除雨污混流現象;近期無法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的,在雨污混流排放口處建設封閉型臨時截污設施,將混排污水全部收集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網。寶山產業集聚區、山城區陶瓷產業園區和淇縣鐵西工業區污水管網實現全覆蓋,確保園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5. 加快建設山城區石林污水處理廠及中水回用、淇縣縣城污水處理中心擴建、??h污水處理廠擴建等工程,實現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運行。

6.

各相關縣區分別編制實施湯河、衛河及其支流生態保護及濕地建設方案,推進河道綜合治理,加強綠化種植,重建河道的水生態系統。研究制定湯河、衛河生態補水方案,實施河流生態補水。

責任領導:唐遠游

責任單位:鶴壁市政府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六十八)平頂山八里河舞鋼石莊橋斷面2015年氨氮、總磷濃度分別比2013年上升275%和160%,大量畜禽養殖和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群眾反映強烈。

整改目標:石莊橋斷面水質達到目標要求。

整改措施:

1. 進一步查清水質惡化的原因,制定整治方案。

2. 對進入韋河的污染源依法進行治理,對不能達標排放的畜禽養殖企業一律取締。

3. 完善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提高城市污水收集處理率。

責任領導:周斌

責任單位:平頂山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9月底前,長期堅持

(六十九)由于相關處置設施建設滯后,三門峽靈寶市長期堆存無主廢礦渣,環境隱患突出。

整改目標:全面完成無主廢礦渣無害化處理處置工作。

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廢礦渣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加快無主廢礦渣的處理進度。

責任領導:安偉

責任單位:三門峽市政府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七十)漯河市污泥處理廠故障頻繁,大量污泥不能及時處置,約7000立方米污泥長期露天存放,無防滲漏措施。

整改目標:漯河市污泥處置廠正常穩定運行,污泥及時處置,污泥暫存場“三防”措施完善。

整改措施:

1.

制訂《漯河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監管辦法》,在各污水處理廠加裝污泥外運稱重地磅,完善污泥轉運“五聯單”制度,實現對城市污泥從產生、出廠、轉運、接收、干化、存儲、焚燒、到結算全流程的監管。派駐兩名監督員入駐污泥處置廠進行現場監督。

2.

漯河市污泥處置廠對原老車間故障率較高的1#、2#機已返廠修復,新建3臺污泥處置設備2臺已投入正常運行,1臺正在安裝。全部污泥處置設備建成投運后,可日處理污泥(含水量80%左右)350噸,滿足全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要求。目前日處理污泥130噸,市區污水處理廠污泥已全部得到處置,并開始逐步對臨時儲泥池的污泥進行處置。

3. 針對原儲泥池露天存放問題,增加了鋼結構屋架和防滲漏篷布屋面,現已完工,解決了污泥池“三防”不合格問題。

責任領導:蒿慧杰

責任單位:漯河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長期堅持

(七十一)鶴壁市蔡莊垃圾處理有限公司滲濾液處理設施或遲遲難以建成,或一直停運,大量滲濾液長期存放,環境隱患突出。

整改目標:2016年年底前完成滲濾液工程改造,處理能力達到50噸/日;2017年3月底前,將滲濾液工程處理能力提高到80—100噸/日;2017年5月底將庫存降低至3000噸以下,消除環境隱患。

整改措施:

1.

研究制定工程改造方案,并增加投入,督促盡快完成改造。2016年9月開工,2016年11月安裝材料進場,增加厭氧反應器、好氧反應器、吹托塔等設備,整個工程工期約40天。

2. 加強職工業務培訓,加大安全巡查力度,確保滲濾液處理工作正常開展。

3. 將收集池內現有滲濾液向垃圾填埋作業面回噴,加大滲濾液蒸發量;增加垃圾填埋黃土覆蓋面積,減少雨水對作業面沖擊導致的滲濾液量增加。

責任領導:唐遠游

責任單位:鶴壁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5月底前,長期堅持

(七十二)焦作沁陽市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設施或遲遲難以建成,或一直停運,大量滲濾液長期存放,環境隱患突出。

整改目標:完善滲濾液處理設施,完成相關驗收手續,確保滲濾液處理設施穩定運行并達標排放,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整改措施:

1. 開展督察期間上報的案件處理情況回頭看。

2. 完善驗收手續,規范運行滲濾液處理設施,確保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并達標排放。

3. 依法查處相關環境違法問題,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責任領導:徐衣顯

責任單位:焦作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長期堅持

(七十三)群眾反映南陽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有異味。

整改目標:解決南陽市垃圾處理場異味問題。

整改措施:

1. 嚴格按照規范處理垃圾滲濾液,落實垃圾處理場環保措施,消除異味。

2. 按照防護有關規定,加快推進相關居民搬遷工作。

責任領導:霍好勝

責任單位:南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長期堅持

(七十四)洛陽市伊河嵩縣段采石采砂企業將大量棄石堆積河道,導致河道支離破碎,生態破壞嚴重。

整改目標:嚴厲打擊私采濫挖行為,做好河道生態恢復工作,加強日常監管,防止出現反彈。

整改措施:

1. 堅決取締無證采砂企業,對有證的采砂企業立即停產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并進行整改,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2. 對受破壞河道進行生態修復,有主區域由相關企業負責,無主區域由嵩縣政府負責。

3. 加強日常監管,落實河段分包責任制,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責任領導:劉宛康

責任單位:洛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長期堅持

(七十五)新鄉市北部山區礦山開采數量多、面積大,恢復治理工作滯后,開采、加工、運輸等環節揚塵污染嚴重。

整改目標:整合南太行山區礦山開采企業,減少開采數量,加強開采、加工、運輸等環節揚塵污染防治。

整改措施:

1.

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以及工藝、技術、裝備落后,植被破壞嚴重,不符合國家或省、市產業政策的礦山,“三區兩線”范圍內的露天礦山進行取締,及時吊銷或注銷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拆除供電、供水、運輸等直接用于生產的設施和設備,清理收繳礦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消除重大安全、地質災害和環境隱患。

2.

按照環保優先、規模開采、總量控制、科學布局、市場配置的原則,對全市石灰巖企業進行整合重組,鼓勵有實力的大型建材企業作為整合主體,采取收購或作價入股等形式實施整合,并區分不同礦種依法依規辦理采礦權轉讓或出讓手續。

3.

按照“吸塵鉆孔、封閉破碎、帶水作業、防塵裝卸、苫蓋運輸、清潔路面、及時綠化”的要求,加強礦山開采加工揚塵綜合治理并達到環保驗收標準。按照深孔爆破—破碎—密閉輸送—分篩—密閉輸送入庫—裝車出廠的流程,揚塵點全部安裝袋式收塵器,實現超低排放。

4. 依據《礦山環境治理與恢復治理方案》制定年度礦山環境修復計劃,并按照年度礦山修復計劃進行環境恢復治理。

責任領導:王登喜

責任單位:新鄉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長期堅持

(七十六)鄭州滎陽、登封存在大量石料開采和石灰生產企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嚴重。

整改目標: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確保礦山達到環境保護要求。

整改措施:

1. 露天開采的砂石礦山全部停產整頓,2017年6月底前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的編制和評審。

2.

沒有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編制及評審的礦山不得進行任何生產活動;對批準生產的企業實行礦山開采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同步進行,合理劃定開采面積和時限,開采一片、恢復一片、復綠一片。

3. 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巡查和評價,對不按時恢復礦山地質環境的企業立即停產,督促礦山主動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

責任領導:程志明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七十七)焦作北山地區存在大量石料開采和石灰生產企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嚴重。

整改目標:有效解決北山地區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

整改措施:全面鞏固北山治理成果,從嚴貫徹落實《焦作市北山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嚴查北山地區各類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

責任領導:徐衣顯

責任單位:焦作市政府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七十八)南陽臥龍區存在大量石料開采和石灰生產企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嚴重。

整改目標:加大蒲山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徹底關閉違法石料開采和石灰生產企業。

整改措施:

1. 全面拆除蒲山區域的石料開采、石灰窯生產企業,規范石料開采活動,對已拆除的石灰窯現場進一步清理,嚴防死灰復燃。

2. 關閉蒲山區域范圍內石材加工企業,落實石材加工企業進園區經營。

3. 加強清掃保潔,嚴防污染反彈。

責任領導:霍好勝

責任單位:南陽市政府

完成時限: 2017年4月15日前,長期堅持

(七十九)平頂山魯山存在大量石料開采和石灰生產企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嚴重。

整改目標:石料開采規范有序,石灰生產污染得到有效整治。

整改措施:

1. 制定石料開采規劃,嚴控石料開采項目審批,對污染嚴重的石灰生產企業依法取締,堅決打擊違法開采行為。

2. 加強對石料開采和石灰生產企業的環境執法監管,嚴禁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行為再次發生。

責任領導:周斌

責任單位:平頂山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長期堅持

六、關于意見建議。

主要包括堅決落實“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強化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切實加強有關問題整改落實、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等16項整改任務。

(八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將環境保護融入經濟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推進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切實貫徹以水定城方針,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確保生態環境質量逐步改善,努力把綠水青山和藍天凈土帶到2020年。

整改目標: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切實把環境保護擺在更為突出位置,堅守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堅定不移地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全省生態環境質量逐步改善。

整改措施:

1.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及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把環境保護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環境保護政策要求體現到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中,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各方面和全過程。

2.

根據國家《關于建立健全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機制的意見》要求,建立健全河南省“十三五”規劃綱要的實施機制,加強對全省“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把落實五大發展理念作為規劃實施監測評估的一項重要內容,協調各部門把新的發展理念貫徹到規劃實施的全過程。

3.

建立健全省環境保護委員會等協調機構,進一步加強與改進對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的組織領導。加快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等各項生態領域的改革。

4. 把良好的生態環境作為最普惠的民生,大力加強綠色發展理念教育。

責任領導:穆為民,朱煥然

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八十一)按照《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要求,結合河南省實際,不斷創新環境保護工作思路,盡快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體現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要求的黨政領導政績考核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

整改目標: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體現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要求的黨政領導政績考核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

整改措施:

1. 完善生態保護實績考核評價機制,充分體現綠色發展理念,對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2. 充分運用資源消耗、環境保護、生態效益、大氣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實績考核結果,將其作為干部獎懲任用的重要依據。

3. 嚴格按照《河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開展生態環境和資源損害責任追究工作。

責任領導:孔昌生

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八十二)省委、省政府每年安排時間專題研究環境保護工作,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目標,加大壓力傳導,推進部門聯動,強化工作落實,狠抓考核問責,夯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工作機制。

整改目標:夯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

整改措施:

1.

省委常委會將聽取環境保護工作匯報納入省委季度重點工作及要事預安排,每半年至少專題研究1次。省政府常務會原則上每季度研究一次環境保護工作,深入推進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

2.

及時對省委、省政府專題研究環境保護工作形成的決定事項進行任務分解,明確部門職責任務,開展立項督查,形成部門齊抓共管的合力。每年年底將環境保護督查結果抄送組織部門,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對問題嚴重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及時移交省監察廳依規依紀調查處理。

3.

嚴格落實《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和《河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向社會公開的同時建立嚴格的督辦制度,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4. 完善激勵機制,實施以獎代補,督促指導各地持續加大環境治理投入。

責任領導:穆為民,朱煥然

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環境保護廳,省財政廳

完成時限: 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八十三)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持久戰,強化燃煤鍋爐管控,2016年底前,應全面完成燃煤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全面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聯防聯控機制。

整改目標:對非電行業燃煤鍋爐進行提標治理,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進行拆除或清潔能源改造,燃煤發電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整改措施:

1.

全面完成1785臺非電行業燃煤鍋爐提標治理任務、3492臺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拆改任務和143臺5619萬千瓦統調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

2. 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統一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一旦出現重污染天氣,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3.

強化傳輸通道城市大氣污染管控措施,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實施區域聯防聯控。完成國家下達的京津冀傳輸通道城市PM2.5濃度和優良天數目標。以京津冀傳輸通道城市為重點,加快集中熱力管網建設,全面推行居民集中供熱。擴大京津冀傳輸通道城市錯峰生產范圍,對焦化、碳素、耐材、磚瓦窯、以煤為燃料的玻璃生產企業,實施停產、燜爐等錯峰措施。

責任領導:許甘露,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責任人:李和平

完成時限: 2016年12月底前,長期堅持

(八十四)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強化油品質量保障,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切實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整改目標:2016年底前,全省風電裝機達到18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達到240萬千瓦,全省原煤入洗(選)率達到65%以上。2017年上半年,形成油品質量常態化監管機制。到2020年,全省風電裝機達到50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達到35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7%以上,省內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的油品,全省原煤入洗(選)率達到67%以上。

整改措施:

1. 加快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實施以梯級和高值化利用為重點的先進生物質能示范工程,推進風電和光伏發電快速發展,合理開發利用地熱能。

2.

強化油品質量保障,進一步督促中國石化洛陽分公司、中原油田石化總廠等省內煉廠進行升級改造或生產調整,保證出廠油品質量。制訂油品質量監管制度和辦法,構建民營加油站進、銷、存監控體系。嚴格監管油品經營企業進油渠道,加大外省購進油品的抽檢力度,對購進、銷售低標、非標油品的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嚴厲查處。

3. 嚴格執行《商品煤質量管理辦法》,提高煤炭洗選比例,推動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

責任領導:翁杰明,舒慶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責任人:劉偉,焦錦淼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八十五)堅決淘汰落后產能。

整改目標:確保落后產能應退盡退,確保落后產能企業和生產線“零”存在。

整改措施: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及相關行業準入(規范)條件,針對國家“十二五”下達的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包括國家強制關停的“十五小”、“新六小”企業)、煤炭、鋼鐵化解過剩產能專項行動目標任務,河南省藍天工程、碧水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方案規定的年度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開展全面整改,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責任領導: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

責任人:王照平

完成時限:2017年4月1日前,長期堅持

(八十六)加強城市生活污水管網配套建設,到2017年底前,努力實現產業集聚區全部建成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

整改目標:產業集聚區全部建成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

整改措施:

1. 對全省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建設情況進行調查梳理,建立臺賬,全面掌握項目建設情況。

2.

省環境保護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協同推進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建設,其中對已建成投運的,加強日常監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對建成未正常運行的,明確整改時限,盡早穩定運行;對正在建設的,督促其加快建設,盡早投運;對尚未開工建設的,盡快完善前期手續,早日開工建設。

3.

對目前產業集聚區廢水量較少,確需依托原有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污水集中處理的,加強配套管網建設,確保產業集聚區排放的廢水全部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排放。

責任領導: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責任人:李和平

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完成時限: 2017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產業集聚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

(八十七)推進重點河流環境綜合整治,采取補水、節水、治水等綜合措施。

整改目標: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原則,強力推進淮河、海河、黃河、長江中下游、丹江口庫區及上游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建設治污工程、完善水量調度、連通河湖水系、開展節水灌溉、改善環境流量,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資源管理和水生態保護。

整改措施:

1.

從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方面,綜合施策,有效改善“四河”(淮河、海河、黃河、長江)水環境質量,保障“一渠”(南水北調中線水源地及總干渠)和“一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有效化解跨界水環境風險,力爭提前一年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三五”水質目標。

2.

加強河庫水量調度管理,選擇水資源有保障、有調節和控制性水利工程措施的流域組織開展試點,改善主要河流生態環境流量,發揮水資源統籌調度在改善水質中的作用。推進水系連通和中小河流治理,實施水系連通試點項目,進一步改善區域城鄉水生態環境。

3.

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積極開展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水效領跑行動、全民節水行動、合同節水管理等節水行動,抓好再生水的開發利用,提高用水效率,減少污水產生。

4.

推進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體系建設。2016年底前組織開展各市縣水資源承載能力基礎資料收集匯總,2017年完成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基本框架建設,2018年完成縣級以上區域水資源承載能力現狀評價,以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為主線,以區域用水總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為抓手,探索建立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逐步遏制經濟發展對于水生態水環境的損害。

5.

加強水資源保護和管理專項督導檢查,對于涉及水生態水環境保護的河道管理、水庫管理、河道采砂、取水許可、入河排污口監管、水功能區水質監測等工作,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

全面推進河長制,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加強水資源保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修復,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考核問責。

責任領導:翁杰明,王鐵,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水利廳

責任人:劉偉,李和平,李柳身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八十八)系統研究和組織推進鄭州市賈魯河水系生態補水和治理措施,切實遏制水體水質惡化趨勢。

整改目標:遏制賈魯河水體水質惡化趨勢。

整改措施:

1. 對賈魯河干、支流河道排污口進行全面摸排,對河道內亂傾亂倒垃圾渣土、垃圾積存等情況進行調查清理。

2. 安排河道管理責任段人員每天巡查,對違法設置的入河排污口進行查處。

3.

查處賈魯河河道亂倒垃圾渣土行為,在重點河段、容易傾倒垃圾的區域設立隔離墩,阻止垃圾車輛進入河道管理范圍。利用流動宣傳車進行《防洪法》、《水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形成對亂傾亂倒行為高壓態勢。

4.

統籌黃河水、雨洪水、中水、南水北調干渠退水等水源綜合利用,多源并舉,科學安排,合理使用,改善水質。加快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2017年5月前主體工程完工,增加??谟S工程和邙山干渠復線工程兩處水源點。

責任領導:程志明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3月底前,長期堅持

(八十九)盡快修復治理黃河濕地,推進植樹造林。

整改目標:2017年4月底前,完成年度春季造林任務;在黃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洛陽、三門峽段分別建立濕地修(恢)復試點,帶動區域濕地修(恢)復治理工作。全面保護森林植被,推進黃河濕地的修(恢)復治理工作,維護濕地生態系統的穩定性。

整改措施:

1.

落實《河南省濕地保護條例》關于黃河濕地保護的有關規定,通過建立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區等措施加強黃河濕地的保護,并加強對現有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管理,保護濕地資源。

2. 加大濕地保護資金投入,將沿黃河的濕地自然保護區部分退化濕地進行濕地恢復。

3. 加強對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管理,依法打擊違法采砂、采礦、開墾等問題,遏制對濕地的無序開發。

4.

推進植樹造林,強化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功能,全面保護森林植被,加強三門峽水庫、小浪底水庫庫區綠化和防護林體系、沿黃兩岸防護林建設。強化森林經營,提升沿黃兩岸森林質量,培育穩定的森林生態系統。

責任領導:王鐵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

責任人:陳傳進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九十)加強礦山環境整治。

整改目標:建成制度完善、責任明確、措施得當、管理到位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體系,強化對礦山項目的環保監管,及時做好礦山修護治理,努力形成“不再欠新賬、加快還舊賬”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新局面,歷史遺留問題綜合治理取得明顯成效。

整改措施:

1.

進一步完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建立和完善我省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監督檢查及問責等制度,制定礦山企業地質環境動態監測技術標準,進一步規范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

2.

印發實施《關于開展“三區兩線”范圍內露天礦山開發及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意見》,啟動“三區兩線”范圍內露天礦山開發及礦山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明確各級政府和部門責任任務、實現標準,強力推進以“三區兩線”范圍為重點的礦山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3.

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責任與工作落實情況作為礦山企業信息社會公示的重要內容,嚴格抽查和執法監察,實行“黑名單”制度,強化對采礦權人主體責任的社會監督和執法監管。對拒不履行恢復治理義務的在建礦山、生產礦山,對污染物排放達不到標準的礦山,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4.

在礦山項目環保驗收中,強化項目施工期結束時對施工擾動區域進行植被恢復落實情況的檢查,以及對礦區內遺留環境問題整改措施和生態恢復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促進礦山環境整治落實。

責任領導:張維寧,徐光

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

責任人:朱長青,李和平

完成時限:2016年底前制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方案和“三區兩線”范圍內露天礦山開發及礦山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意見,長期堅持

(九十一)防范赤泥庫和各類尾礦庫環境風險。

整改目標:強化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環境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確保不發生因企業違法排污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確保不發生因安全生產事故等其他突發事件處置不當次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環境安全和財產安全。

整改措施:

1.

印發實施《關于推進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發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意見》,嚴把新建項目、閉庫項目審批關,嚴格風險評價環節,對不符合安全、未經環保批準要求的尾礦庫一律不準建設。提高尾礦庫準入標準,從源頭上減少安全、環境基礎薄弱的小尾礦庫以及安全、環境風險較大的大尾礦庫和頭頂庫的產生。

2. 引導企業加強“無尾”礦山建設,研究尾礦充填、綜合利用、干式堆存、高標準建庫等技術方案,降低尾礦庫運行風險。

3.

落實《河南省遏制尾礦庫頭頂庫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強化尾礦庫采取提等改造、提級管理等綜合治理,增加尾礦庫防護的穩固性,確保尾礦庫具有抗擊特大暴雨洪流沖擊與防止洪流漫頂漫壩能力,增強尾礦庫抵御環境風險的能力。

4.

印發實施《河南省尾礦庫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與預案編制指南》,加強技術指導,提高環境安全防控能力水平。每年開展包括赤泥庫和各類尾礦庫在內的全省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并加強督察督導,及時發現、排除環境風險隱患,維護環境安全。

責任領導: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安全生產監管局

責任人:李和平,張雷明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九十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貫徹落實。

整改目標:出臺《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推進受污染土壤安全利用,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均達到國家下達我省的目標要求。

整改措施:

1.

認真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制定出臺《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確河南省“十三五”乃至今后一個時期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標任務。

2. 制定《河南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方案》,完成河南省詳查點位布設,并進行土壤樣品監測分析實驗室篩選,做好詳查數據分析與上報等相關工作。

3.

細化分解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標任務,與各地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研究建立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形成“部門分工協作、上下強力推進、社會積極參與”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局面。

4. 研究制定河南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選擇基礎條件好、土壤污染問題突出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工程。

5.

綜合采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以及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等措施,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對受污染地塊采取設立標識、隔斷、阻斷等措施,避免污染地塊直接開發利用帶來的風險。

責任領導: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責任人:李和平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九十三)加強環?;A設施建設,將集中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置等全面納入“十三五”統籌規劃,做到多還舊賬、不欠新賬。

整改目標:到2017年,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垃圾無害化出率分別達到94%、98%;持續推進集中供熱、污水垃圾處理等設施項目建設,進一步提升城鎮綜合承載能力。

整改措施:

1. 加大協調銜接力度,爭取將我省更多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項目納入國家正在編制的“十三五”專項規劃。

2.

按照國家確定的我省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模和具體要求,研究編制全省污水處理、垃圾處置“十三五”規劃。積極推進熱源設施建設,將熱電聯產集中供熱設施納入“十三五”電力發展規劃。

3.

編制我省集中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置等行業“十三五”專項規劃,做好經費保障工作,爭取更多項目納入國家有關規劃并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積極籌措地方配套資金,連同中央補助資金一并下達到具體項目,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4. 積極推廣運用PPP模式等辦法,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支持盡快建成一批重點項目,充分發揮環?;A設施在改善環境質量方面的作用。

責任領導:翁杰明,徐光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

責任人:劉偉,裴志揚,王東偉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九十四)對于督察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深入調查,逐一厘清責任,并按照《環境保護法》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通知》(中辦發〔2015〕45號)等有關要求,嚴肅責任追究。

整改目標:對督察中發現的問題,逐一厘清責任,嚴肅責任追究。

整改措施:省監察廳聯合省環境保護廳研究整改措施,督促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督察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深入調查,逐一厘清責任,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通知》(中辦發〔2015〕45號)和《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豫辦〔2016〕32號)、《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職責》(豫辦〔2016〕33號)進行責任追究,倒逼責任落實。

責任領導:翁杰明,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監察廳,省環境保護廳

責任人:劉荃,李和平

完成時限:2017年7月底前

(九十五)對于督察組移交的問題線索,認真調查,嚴肅處理,具體處理意見應征得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同意,并向社會公開。

整改目標:對督察組移交問題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依紀依規實施責任追究。

整改措施:組織對移交問題線索深入調查,逐一厘清責任,依紀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具體處理意見征得中央環保督察組(國家環保督察辦)同意,并按有關要求向社會公開。

責任領導:翁杰明,張維寧

責任單位:省監察廳,省環境保護廳

責任人:劉荃,李和平

完成時限:2017年7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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