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進駐結束(附7省市整改方案)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2016年第二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11月24日至11月30日陸續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ㄊ校嵤┒讲爝M駐。經過省級層面督察、下沉地市督察和梳理分析歸檔三個階段,截至12月30日,7個督察組全部完成督察進駐任務。
進駐期間,督察組高度重視群眾信訪舉報問題的查處,要求地方邊督邊改,即知即改,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對地方查處不力或公開不到位的,及時核實督辦,并隨機開展現場抽查。各地堅決落實督察組要求,建立機制、立行立改、及時公開、依法問責,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截至12月30日,7個督察組共計受理舉報26330件(其中來電16999件,來信9331件),經過梳理分析并合并重復舉報,累計向被督察地方交辦有效舉報15396件。地方已辦結12005件,其中責令整改10512家,立案處罰5779家,罰款24303.2萬元;立案偵查595件,拘留(含行政和刑事)287人;約談4066人,問責2682人。
督察組將繼續密切關注已經轉辦、待查處落實的群眾舉報案件,要求各地繼續推進邊督邊改工作,確保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公開到位、問責到位。對于進駐結束后收到的、群眾在規定時間寄出的舉報信件,督察組仍會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向被督察地方轉辦,并督促地方及時查處,及時整改,及時公開,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的著落。
督察結束后,人民群眾可繼續通過撥打12369環境舉報電話和其他正常渠道投訴反映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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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D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