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邊大氣督查10月發現逾4000個環境問題

2017-11-02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熱度:16856

持續一年的京津冀及周邊區域(“2+26”)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已經進行了近半年,環保部今天通報稱,10月份,28個督查組現場核實44326個具體任務點位,發現4349個存在環境問題。督查發現,仍有部分地區“散亂污”企業尚未完成整改。

存在問題的點位中,工業企業未落實無組織整治要求的848個,涉氣“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的730個,施工工地揚塵管理的715個,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518個,非工業污染問題的451個,燃煤小鍋爐淘汰改造的230個,未安裝治污設施的215個,工業企業其他涉大氣污染問題的152個,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149個,加油站專項整治的145個,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的89個,城鄉散煤治理的36個,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的30個,超標排污或未執行超低排放標準的28個,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業類淘汰搬遷項目的各6個,在線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1個。

環保部表示,從10月份的強化督查看,工業企業未落實無組織整治要求、涉氣“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施工工地揚塵管理、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燃煤小鍋爐淘汰改造、未安裝治污設施或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等問題最為突出,約占10月份督查發現問題總數的78.3%。

據環保部介紹,工業企業揚塵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防揚塵治理措施不完善較為普遍,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約占10月份督查發現問題總數的19.5%。從分布城市來看,山西省晉城市、長治市和陽泉市最為突出。

同時,仍有部分地區“散亂污”企業尚未完成整改。督查組共抽查了18684個涉氣“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具體點位,發現459家“散亂污”企業未達到“兩斷三清”的取締標準,262家“散亂污”企業尚未完成提升改造,9家“散亂污”企業未列入當地“散亂污”企業清單。環保部說,從分布城市來看,河北省保定市、唐山市和山西省太原市最為突出。

此外,超過半數施工工地存在防揚塵措施不到位的情況,揚塵污染嚴重。督查組共抽查了1347個施工工地,發現715個施工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的防揚塵措施不完善或不到位。從分布城市來看,山西省晉城市、太原市和長治市最為突出。

環保部督查還發現,部分地方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相關措施不完善的現象較為突出。督查組檢查發現,有111家企業未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401家企業未按要求嚴格落實應急預案,6家企業的應急預案不合理、可操作性差。從分布城市來看,山西省太原市、河北省滄州市和山西省晉城市最為突出。

部分地區燃煤小鍋爐尚未取締,甚至仍有地區存在燃煤小鍋爐排查不徹底現象。督查組檢查發現,109個已列入清單內的燃煤小鍋爐尚未取締,121個燃煤小鍋爐未列入當地小鍋爐取締清單。從分布城市來看,山西省太原市、河北省唐山市和山西省晉城市最為突出。

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不正常運行問題較普遍。督查組檢查發現,有215家企業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149家企業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廢氣直接排放。從分布城市來看,山西省太原市、河北省唐山市和山西省晉城市最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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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