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昆明市

2017-11-21來源:云南日報熱度:17027

根據云南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云南省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于11月18日進駐昆明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11月20日,云南省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工作動員會在昆明召開。

黨的十九大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出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督察組指出,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和環保督察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多次針對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作出重要指示。我省成立了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整體推進。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云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試行)》,建立了省內環境保護督察制度。

督察組強調,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云南省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昆明市,重點是督察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的情況,推動昆明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促進綠色發展。督察工作將堅持問題導向,主要圍繞《環境保護法》《中共云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實施意見》《中共云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實施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重點檢查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重點督察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境保護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重點了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督察主要針對昆明市委和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并下沉至部分縣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督察組指出,在昆明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既是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也是推進地方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需要,是云南省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與昆明市委和市政府共同承擔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昆明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有關部門,一定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和省委關于開展環境保護督察的相關精神,在思想上、行動上與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細致、嚴謹規范、實事求是地做好督察工作。會上,楊春明還就昆明市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做好督察配合工作提出了要求。

昆明市負責人表示,省環保督察組對昆明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是對昆明市各級黨委、政府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的有力指導,是對全市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問診把脈,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昆明的高度重視和關心關懷。全市各級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這次督察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四個意識”,把配合做好環保督察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認真對待這次督察工作,端正態度,直面問題,誠懇接受督察,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和扎實的工作作風主動迎接督察。

據了解,省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督察時間約15天,從11月18日到12月2日。進駐期間,開設了受理群眾來信來電舉報的郵政信箱和值班電話,郵政信箱:昆明市92號專用信箱,郵編:650000;值班電話:0871-68285701。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8:30至20:00。根據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組職責,云南省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主要受理昆明市有關環境保護及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問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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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