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林務局與愛達荷州探索國有林合作經營模式
據美國聯合通訊社報道,美國林務局與愛達荷州最近簽署10項國有林采伐和恢復協議,希望這一合作能成為林務局與西部各州的新合作模式,以實現創造工作機會和減少林火威脅的目的。
根據這些協議,愛達荷州林務官將代管林務局1萬英畝(約40平方公里)林地上的木材銷售工作,決定木材采伐量,甚至可以決定哪些樹木能采伐而哪些不能采伐,并將采伐的木材銷售給木材公司。銷售取得的收入一部分用于支付愛達荷州土地部的相關銷售管理,其他全部進入相關國有林的賬戶,用于開展衛生伐,降低林火威脅、改善野生動物生境等。合作項目的最終目標是通過3年-5年經營,使木材銷售收入能完全支付相關管理費用。林務局將根據協定,在3年內向愛達荷州土地部提供90萬美元。愛達荷州議會批準從州一般基金中劃撥25萬美元,作為配套資金。
愛達荷州土地部負責管理公立中小學受贈的240萬英畝(約9700平方公里)的土地,其中大約100萬英畝是森林。土地部與林務局的合作能幫助愛達荷州控制國有林中的林火,保護州有林和私有林地不受林火威脅,同時可以清除受到病蟲害侵擾的林木,保障州有林和私有林健康。此外,這項合作還能創造就業機會。有研究表明,每采伐100萬板尺(約2333立方米)木材,就可直接或間接創造12-15個就業機會。
然而,有觀察組織稱,愛達荷州是以長期**化收益為目的開展合作,而林務局卻要兼顧森林的多種用途,不但著眼于木材生產銷售,而且還關注森林休憩和野生動物生境保護,在開展有利可圖的木材銷售的同時,如何保護這些敏感的資源,是合作雙方需要關注的問題。
這種聯邦-州合作伙伴模式之所以能得以確立實施,是因為美國國會在10年前通過了《好鄰居授權法案》。最初,這只涉及科羅拉多州和猶他州,但是2014年修訂的《農業法案》將此模式擴大到其他州。愛達荷州內38%的土地由美國林務局管理,之前有關森林的訴訟曠日持久,使許多森林因為裁定懸而未決而被大火吞沒。因此,政府、企業和環保組織逐漸發展建立了一種合作模式,通過簽訂協議,開展合作項目,加強森林管理,即從聯邦林地上獲得木材,但不能以犧牲環境價值為代價。對于學界而言,這一森林管理模式雖不是萬靈藥,但卻好過因為林地使用而引發爭端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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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D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