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內亞比紹刺猬紫檀出口解禁90天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組織于2018年1月22日在瑞士日內瓦(Geneva)發布本年度第10號締約方通知(No. 2018/010)關注:
幾內亞比紹(GUINEA-BISSAU)刺猬紫檀的出口(Export of Pterocarpus erinaceus)
應幾內亞比紹政府的要求,CITES秘書處(Secretariat)特此通知各締約方遵循以下幾內亞比紹政府所采取對于部分刺猬紫檀木材的出口管控方式:
a)在國家立法層面,2017年,2018年和2019年這三年期間都禁止出口自2017年1月2日之后[即刺猬紫檀接受CITES附錄二(Appendix II)管制時間的起始]所獲取的刺猬紫檀樣本(一般是指商業用木材)。秘書處先前已經得到此項暫禁貿易及零出口配額的信息,并在CITES有關網站的國家意向出口配額的欄目中有顯示。
b)幾內亞比紹的CITES執行管理機構已經確認了公約管制生效前在該國所獲取的24 339立方米刺猬紫檀原木。幾內亞比紹的CITES機構依據公約和本國法律,批準了這批公約前刺猬紫檀原木的出口許可。幾內亞比紹的CITES機構亦會向進口方(很可能就是中國)的相關機構出示有關這批木材的公約管制前被獲取的證明,并將其復印本提交CITES秘書處。
c) 在b段中所描述的待出口刺猬紫檀原木存貨的每一枝都將被標記,以示其在CITES公約管制前的特定身份。
d)本次幾內亞比紹出口刺猬紫檀的時間期限為締約方通知下發90天之內,也就是截至至2018年4月22日,超過這個時間之后,即使是公約生效前所獲取的刺猬紫檀亦不被允許出口。
e)在征求了所有相關人員和機構之后,幾內亞比紹政府承諾對本次出口所得收入的30%用于對該國刺猬紫檀物種的保護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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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