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環保稅**申報期進入倒計時 各地征收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就緒
我國**部專門體現“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境保護稅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預計一年征收額可達500億元。木材行業作為環保稅的納稅人之一,必然會受到企業綜合成本增加等方面的影響,但環保稅實行的是定額稅率,即多排放多繳稅,少排放少繳稅,為少交環保稅,木業企業會增強提升環保水平的自覺性,主動加大環保改造力度,切實減少污染物排放,進而促進其綠色轉型。
目前,距4月1日環保稅**申報期還有將近2個月時間,但各地環保稅征管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各級地稅機關根據環保部門移交的歷史涉稅數據,初步識別和確認環保稅納稅人33萬戶,同時建立了環保稅稅源數據庫。
環保稅在具體稅額確定上,按照制度平移原則和因地制宜的要求,采取“國家定底線,地方可上浮”的動態調節機制,以滿足不同地區環境治理的實際需求。
目前,除西藏自治區外,各省區市均已按法定程序出臺了本地區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其中,黑龍江、遼寧、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按低限確定稅額,其大氣、水污染物稅額分別為每污染當量1.2元和1.4元。
山西、內蒙古、山東、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稅額處于中間水平,其大氣污染物稅額在每污染當量1.8元~3.9元,水污染物稅額在每污染當量2.1元~3.5元。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河南稅額處于較高水平,其大氣污染物稅額在每污染當量4.8元~12元,水污染物稅額在每污染當量4.8元~14元。
各地征收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就緒
隨著4月1日環保稅**申報期進入倒計時,各地加緊進行稅源摸底,加大企業排查力度,為環保稅順利開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北京市出臺《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貫徹落實環境保護稅法工作方案》,整合機構人員編制,成立專門機構負責環保稅新增稅種業務,并通過到環保相關部門調研,實地走訪重點企業,與專家座談了解費改稅對企業產生的影響,對繳納排污費的企業信息逐一核實和摸底調查等,目前已完成首輪環保稅納稅人的清冊建立工作,原有7600多家征收排污費的企業已移交地稅部門。
環保稅改革工作被河北省列入重點改革事項,經過一年來的探索和努力,目前,全省完成納稅人信息識別總計2.1萬戶,建立納稅人稅源底冊1.5萬戶。為實現環保稅順利申報征收,河北省地稅局自主研發了環保稅納稅人互聯網申報系統,同時,該省地稅局與省環保廳搭建了信息專網和涉稅信息共享平臺,使環保部門的排污信息、核定信息及地稅部門的申報信息等涉稅信息數據實現網上互聯互通,以有效提升聯合共治的效率。
山西省環保稅納稅人為該省境內所有直接向環境排放廢氣、污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四種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據該省地稅局透露,截至目前,該省確定環保稅納稅人8650戶,這些單位將實行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環保稅。經測算,該省征收環保稅后,該項稅收收入將達到19億元。目前,該省各級地稅部門已圍繞“造環境、促轉型”要求,加快推進環保稅改革,強化稅收征管,以環保稅改革的豐碩成果推動全省綠色轉型。
安徽省地稅系統及早謀劃,統籌推進,對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進行一對一輔導:深入企業,宣傳介紹環保稅的重大意義,并對企業的環保設施進行察看和了解,幫助企業厘清環保稅的征收范圍,同時有力有序地做好各項開征準備工作。目前,安徽省已積極搭建了省級環保稅涉稅信息共享平臺,提前啟動相關工作。全省各級地稅部門初步確認了近7000戶環保稅納稅人。
為確保環保稅征收工作順利開展,吉林省長春市地稅局精心謀劃,統籌安排,積極主動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做好調研測算、數據移交、宣傳培訓等前期準備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下一步,長春市地稅局還將在總結前期工作成果及問題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培訓交流、宣傳服務、輿論防控、督查督導等工作,確保在2018年4月1日**申報期,環保費改稅平穩過渡。
收入歸地方調動地方治污積極性
《環境保護稅法》明確,費改稅后,由稅務部門征收,環保部門配合,確定“企業申報、稅務征收、環保監測、信息共享”的稅收征管模式。兩部門將在稅務登記管理、計稅依據確定、納稅申報信息比對、優惠管理等方面開展合作。與排污費不同的是環保稅收入全部作為地方收入,也不再采取??顚S梅绞?,地方政府對環保稅征收的積極性將大大提高,進而對排污企業的監管也將進一步加強。
根據《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稅收入歸屬問題的通知》(國發〔2017〕56號)規定,環保稅自2018年1月1日起開征,并全部作為地方收入。為貫徹通知精神,加強環境保護,近日,各地相繼發布環保稅收入劃分的有關通知?!?strong>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環保稅收入劃分有關問題的通知》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對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繳納的環保稅收入,統一實行省與市、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按照30%∶70%的比例分成,旨在理順排污費改征環保稅后省與市縣收入分配關系,引導各地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云南省政府發布的《關于環境保護稅收入歸屬問題的通知》明確,按照屬地原則,環保稅全部為州市、財政省直管縣財政收入,省級不參與分享。各州、市原則上應將環保稅全部劃為縣級財政收入,增強縣級履行環境保護責任的能力,促進各地保護和改善環境、增加環境保護投入。
為確保省環保稅順利開征,結合該省實際,江西省近日就環保稅省以下收入劃分做出規定:環保稅實行屬地征管,比例分享,其中省級分享20%、市縣分享80%;原省級直接征繳的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電力企業的排污費收入,以2016年為基期年,按征收數的70%核定各市縣上繳基數。
貴州省規定,貴州省所有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生產經營者繳納的環保稅,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省、市、縣20∶20∶60的比例分享;以上財政體制過渡期暫定2~3年,屆時根據中央和該省體制改革及實際運行情況適時調整和完善。
相關專家表示,環保稅稅收作為地方收入,能夠調動地方積極治污,加強對排污企業的監管,同時,也會產生一些新的問題,比如跨區域污染問題如何統籌處理,如何科學準確地監測污染等。專家建議,一方面,要加強環保稅實施后的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評估。另一方面,要建立環保稅稅額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健全環保稅收入、支出、監管等制度體系,努力提高環保稅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
責編: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