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木制品原輔料實行備案管理
2007-11-02來源:國家質檢總局熱度:12407
近日,針對出口木制品生產加工普遍使用油漆的生產特點,臨沂檢驗檢疫局于9月30日召開轄區內出口木制品加工企業有毒有害物質控制工作緊急會議,臨沂局分管領導向與會人員通報了國內外近期動態及面臨的嚴峻形勢,業務科室介紹了生產加工過程有毒有害物質控制要點及國內外相關技術標準,并要求出口木制品加工企業實行原輔料備案制度,加強源頭監控,積極化解風險,并就下一步工作進行了部署。
要求企業生產中使用的涉及人身安全、衛生、健康的原輔料和包裝物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如涂料和油漆中的重金屬、膠粘劑和人造板中的甲醛、布料和革制品中的禁用偶氮染料、海綿的阻燃性等,應符合國家強制標準及進口國家和地區的標準,有國家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對出口木制品加工企業實行原輔料備案制度,生產中使用的涉及人身安全、衛生、健康的原輔料和包裝物料應向臨沂局申請備案。
要求企業建立完善的企業產品溯源體系。原輔料專庫存放,購買、使用要有明確記錄。從原輔料入廠到成品裝運各個環節應有效銜接,原輔料來源應有效控制,從成品到原輔料應具有可追溯性。
指導企業開展原輔料和包裝物料自查工作,將自查情況及時報臨沂局并配合做好核查工作,檢驗檢疫部門加大核查和抽檢力度,不放過任何產品安全質量隱患,對有毒有害物質采取源頭監控,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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