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宿遷全面推進“散亂污”企業整治
11月28日,宿遷召開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第十一次會議暨“散亂污”整治定向挖潛推進會。宿遷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出臺《宿遷市“散亂污”企業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確定即日起全面推進“散亂污”企業整治,以實現“清零”目標,全力改善環境質量。
“散亂污”企業整治是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工作。本次整治工作重點整治不符合產業政策,無排污設施或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相關手續不全等“散亂污”企業,主要特征是:未取得生產經營資格,無相關合法合規手續的;企業未取得排污許可證(含登記),污染物非法排放、無組織排放的;無污染防治設施、污染防治設施不完備,不能對產生的污染物進行有效收集處理,或污染防治設施不具備達標排放能力,超標排放;生產區、倉儲區、辦公區、生活區等臟亂差,廠區揚塵、地面積塵嚴重,有害氣味嚴重,功能分區不合理,物料、成品、廢棄物等存放雜亂無章,嚴重影響環境質量;有重大安全隱患,安全生產措施不到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產工藝、技術及裝備,違規生產國家禁止的產品;在居民集中區生產經營,污染較重,嚴重影響居民生活,被群眾舉報,反映強烈;其他被認定為“散亂污”的企業。
整治時間從即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分為排查建檔、分類整治和抽查驗收三個階段。本次整治將堅持“先停后治”“以停促治”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散亂污”企業集中整治行動,查清“散亂污”企業底數,按照關停取締、整合搬遷、升級改造進行分類處置,實施“一企一策”,開展全面整治,實現“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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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