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2.9萬元!無錫一木材廠噴漆未按要求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無錫市惠山生態環境局向著環境空氣質量“奔三”、水環境質量“沖九”、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清零”的目標,日前組織開展“奔三沖九清零”專項行動,檢查惠山區洛社鎮蘇珀爾木制品加工廠時,發現該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
惠山區洛社鎮蘇珀爾木制品加工廠,主要從事木制品的加工銷售,其一樓建有底漆房一座、三樓建有底漆房一座和面漆房一座。近期,惠山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現場檢查,上述噴漆房均生產。對其配套的廢氣治理設施檢查發現,一樓底漆房配套的廢氣治理設施內過濾棉安裝不規范,三樓底漆房配套的水簾+過濾棉+活性炭的廢氣治理設施中未安裝過濾棉;所有底漆房和面漆房配套的廢氣治理設施內部堆積有較厚漆霧渣,設施處理效果較差。
該企業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萆缴鷳B環境局已對惠山區洛社鎮蘇珀爾木制品加工廠立案,對其實施了行政處罰,處罰金額2.9萬元。
無錫市惠山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惠山區洛社鎮蘇珀爾木制品加工廠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行為暴露出該公司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十分薄弱,在企業的環保管理上存在巨大漏洞。在空氣質量備受關注的今天,相關企業應當進一步提高認識,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或控制氣態污染物的排放。此案告誡排污單位,不履行保護環境的法律義務,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相關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無法密閉的,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 一百零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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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