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措施”“限值”雙控,推動涉VOCs排放限值企業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全過程監管機制

2024-01-22來源:生態環境部微信公眾號熱度:10533

江蘇宿遷聚焦涉VOCs排放的人造板制造產業,以排污許可證為抓手,從源頭減量、過程管理、末端治理等方面完善人造板行業排污許可證VOCs管控內容,采用量化管控方式,非現場+現場結合形式強化精準執法,探索出一套涉VOCs排放限值企業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全過程監管機制。

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落實〈關于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實施方案〉試點工作方案》,江蘇省宿遷市生態環境局選擇產業集聚效應明顯的人造板制造產業(包括膠合板、纖維板、刨花板、其他人造板)開展VOCs治理、排放及監管一條鏈研究,嚴把“措施關”“限值關”“責任關”,探究建立涉VOCs排放限值企業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全過程監管機制。

查漏補缺,完善涉VOCs排放限值企業納入排污許可的管理要求,嚴把“措施關”。全面梳理國家、省市級層面與排污許可管理VOCs管控要求,探索將排放濃度與去除效率雙重控制、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排放源實施管控要求及特殊時段VOCs管控措施等要求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中,并制定《人造板行業VOCs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指導手冊》,從源頭管控、過程監管和末端治理等方面,完善人造板行業排污許可證VOCs管控內容,進一步推動排污許可證“一證式”管理。

聚焦重點,明確重點行業VOCs許可排放限值要求,嚴把“限值關”。重點研究人造板行業VOCs的許可排放量核算方法,合理劃定需進行許可排放量核算的范圍,針對部分規模、產量不大且無VOCs排放量控制的企業提出較為符合實際情況的許可排放量核定技術方法,對其排放的VOCs實行量化管控,以期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和VOCs管控的雙重要求。

鎖定“目標”,非現場+現場結合助力精準執法,嚴把“責任關”。研究制定《人造板制造企業VOCs現場、非現場檢查工作指引》,清單化檢查程序和檢查要點,鎖定“檢查目標”。依托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江蘇省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環保用電監管系統等平臺的數據分析開展非現場檢查,為現場檢查提供線索;現場檢查重點關注涉VOCs排污單位在原料、生產、末端治理、臺賬等4個環節檢查要點及方法;非現場+現場相結合方式,全面強化VOCs排放限值企業執法監管效能,督促排污單位落實環保主體責任。

本次試點以排污許可證為抓手,從源頭減量、過程管理、末端治理等方面,探索推動涉VOCs排放限值企業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全過程監管機制,幫扶典型行業企業提升VOCs的全過程監管能力和水平,促進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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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