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林基金”出新規林業企業迎來實質利好
2009-07-16來源:上海證券報熱度:11786
日前,記者從東北有關林業部門獲悉,隨著國家新的《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實施,國有及集體林業企業的育林基金將大幅降低,為東北等地的林業企業帶來實質利好。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今年5月底,財政部、國家林業局以財綜[2009]32號通知的形式下發了新的《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中心內容要求:“育林基金按照**不超過林木產品銷售收入的10%計征,具體征收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慮林業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的經濟承受能力核定。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將育林基金征收標準確定為零?!蓖ㄖ幎ㄔ摴芾磙k法自2009年7月1日起執行。
這是國家扶持林業企業的一項重大措施,之前林業企業的育林基金普遍較高。在記者電話采訪吉林森工證券部時,該公司證券部的有關人員介紹,公司也是在網上看到該管理辦法,但還沒有收到有關文件。由于主管部門沒有下發具體的執行辦法,所以對公司的影響不好評估。
記者從公開信息了解到,吉林森工以木材采伐業務和刨花板加工業務為主營業務,近年來公司的木材采伐銷售收入每年都在2億元左右,其育林基金多年來一直按26%的標準征收,此次如果降到10%,簡單地計算其將直接帶來16%的收益,即每年可增加3000萬元左右的收入。對此,公司表示不方便評說,具體如何計算只能等主管部門的文件下來后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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