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下放2010年鋸材出口配額

2010-01-05來源:熱度:1206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出口商品配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商務部制定了《2010年鋸材 出口配額分配方案》,并于12月22日就有關問題下發了《2010年鋸材出口配額的通知》。

    《通知》指出,2010年鋸材出口配額分配方案主要參照國際市場 供需情況及各地區、各企業2009年1月~11月出口配額執行情況制訂。
 

     外商投資企業出口鋸材所需配額,已在其中統一做了相應安排。

    《通知》表示,此次下達的鋸材出口配額,不限定貿易方式。出口企業獲得配額后,可根據實際業務需要,用于開展任何貿易方式的出口。

    《通知》強調,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配額的二次分配和核查、反饋工作,配額應重點分配給配額使用率高、經營能力強、貨源質量好、品牌信譽度高的企業。各地二次分配方案應及時報商務部(外貿司、外資司)審核備案,同時抄送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和有關出口許可證發證機構。

    2010年鋸材出口配額涉及近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國有大型企業,配額總量達21.2萬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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