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產品質量安全條例》3月1日實施
2010-03-02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熱度:12113
《湖南省林產品質量安全條例》將于3月1日實施,在2月25日湖南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蔡力峰通報了這一消息。
《條例》共28條,主要就這部法規的適用范圍、林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林產品的監測、林產品的監管、法律責任等作了規定。根據《條例》,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引導、推廣林產品標準化生產,并對林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層次、制定主體、程序等進行了規范、明確。同時,鼓勵支持企業制定嚴于林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在檢測方面,《條例》規定由省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擔林產品質量檢測工作。生產、加工企業應當自行或者委托檢測機構對林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檢測。
蔡力峰介紹,該《條例》作為湖南**制定、也是全國**部關于林產品質量安全的地方性法規,實施后將對湖南林業產業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湖南省副省長徐明華說,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一定要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林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要從依法行政的高度,認真學習、廣泛宣傳、嚴格執行、督查落實,形成《條例》實施的合力,實現林業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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