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林業局采取五條措施加強森林資源管理

2010-04-23來源:四川省林業廳熱度:12117

    一是改革采伐限額下達辦法。林木采伐限額下達到農戶,首先滿足民生,其次是經營加工需要,對培殖業用材納入各地年采伐總限額內。推行采伐限額公示制。嚴禁亂采濫伐林木,嚴禁采伐自然保護區、革命紀念地、重要公路沿線及河流兩岸**層山脊內林木,對重大毀林案件要逗硬追究責任。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林木采伐、木材經營加工的各項制度,經過梳理,整理新建了二十一項制度,目前正在加緊落實。

    三是強化木材流通管理。加強木材檢查站和林政稽查隊建設,爭取政策,足額落實木材檢查站編制,木材檢查站人員實行24小時統一著裝持證上崗,亮證檢查,文明執法。

    四是強化木材經營加工管理。今年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年檢中,對所有木材經營加工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無證經營加工單位進行取締,對有證經營加工進行規范,嚴厲打擊無證經營加工行為。進一步落實許可制度、臺帳制度、申報制度等制度,嚴厲打擊違法經營加工行為。在木材經營加工規劃布局的基礎上,優先支持次小薪材、三剩物的綜合利用和廢舊木質材料、一次性木制品的回收利用,支持綜合利用和開發山區優勢資源,發展特色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

    五是拓展監督渠道。全市建立森林資源管理信息員制度,選擇思想覺悟高、責任心強的群眾作為信息員,及時發現和查處亂砍濫伐林木、偷拉盜運木材、亂征濫占林地等行為。同時在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及社會人士中選聘林業工作特約監督員,進一步拓寬林業工作監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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