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政府林業管理將受到重大沖擊

2004-05-21來源:熱度:11834
入世意味著我國的開放程度進一步加大,所有企業在市場競爭中都會遇到一些新情況。**,市場進一步向國外開放,必然引起價格上的競爭;第二,現在的關稅將進一步調減;第三,非關稅壁壘將被取消;第四,直接的貿易補貼也將取消。由于我國是少林國家,前幾年老林區又出現了資源危機,黨和國家對生態環境建設空前重視。因此,為吸引國外資源,保護國內資源,1997年我國主動將膠合板關稅稅率由20%降為15%,單板的稅率由12%降為5%,刨花板、纖維板亦由原來的22%降為18%;從1999年1月起,對原木和鋸材已實行了零關稅,林產品壟斷經營的情況已不復存在,社會各界也早已參與其進出口經營。
  更值得一提的是,國外木材可以更順暢地傭進國內市場,這對保護國內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是有利的。使我國生態林業的發展條件會更好。
對政府林業管理的沖擊比對企業的沖擊大
  入世對政府和企業的觀念都是一次巨大的沖擊。相比較而言,對政府林業管理者的沖擊會更大。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早已習慣的一套管理體系。當前發展中國林業不缺自然條件,也不缺資金,但缺的是政策、體制和制度條件,從而導致中國的林業經營者與國際上的林業經營者處于極不平等的地位。過去是木頭掛帥,忽視了生態環境的保護,現在又倒過來,在重視生態環境保護時,忽視了給林業產業發展創造的必要條件。
  產生這種狀況的原因,一是林業改革嚴重滯后。比如,至今還自上而下地由林業部門層層下達木材生產計劃?,F在的木材生產計劃不但比計劃經濟還詳盡,而且
比指令性計劃更強硬——違背這種木材生產計劃就被視為亂砍濫伐,而亂砍濫伐是要承擔行政或刑事責任的。這種木材生產計劃除了重復和架空采伐限額外,實在沒有什么作用。所以農民說,林業現在的體制比計劃經濟時期還死。
  造成上述政策失調的另一個原因,是由于我國森林資源不足,全國上上上下下對保護生態環境的呼聲日益高漲,而為了保護生態環境不得不對林業生產經營者的許多經濟活動加以限制。應該肯定,保護生態環境是必須的。問題在與如何把林業經濟發展和保護生態環境這個度把好,使林業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既不損害生產環境,又具有參與國際、國內市場競爭所應具有的基本條件。當前的林業政策和管理制度,對處于不同生態區位、具有不同功能的森林實行了同樣的管理制度和辦法,不該管住的也想管住。該放活的呈現著半死不活的狀態。許多制度和辦法成了中央不滿意,地方不贊成,群眾不擁護。
  1979年,在小平同志親自提倡和指導下制定的我國**部環境資源法——《森林法》中就規定:我國“森林分為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特種用途林?!?BR>森林法雖經過兩次大的修改,但從來沒人提出過要對這一條進行修改??梢娺@一條是科學的、公認的、符合客觀需要的。
  可是這樣一條公認的法律規定至今未得到執行。
  過去沒能執行主要是因為國家對公益林沒有投入,生態公益林單獨劃出來了,但對他的營造,撫育,保護,管理卻沒有經濟投入使其無法單獨生存,只要讓它和商品林混在一起,由商品林的生產經營者區承擔。這無疑是捆綁中國商品林經營者的一條繩索。既然生態林和商品林不能真正分開,為了保護生態環境,就必然要對一切森林的采伐利用嚴加限制,這就產生了對一切林種的采伐實行限量、限時、限地,這就是中國林業經營者身上的第二條繩索。
  這一套管理制度要得到執行,就必須有幾萬森林公安、十幾萬林政人員和上百萬護林員,是管理成本非常之高。財政負擔不起這么大的隊伍,于是就在木材上收取各種金、費加以解決,造成中國的林業稅費、金收取極高,以至舉世少見。這就是中國林業經營者身上的第三條繩索。
  森林分布在深山老林,滿山遍野,要把所有森林的采伐管住,只管山上是不行的,于是就又要管運輸、管市場、管加工……這樣在中國林業經營者身上又增加了幾條繩索。
  這些繩索把主體經營者的手腳都捆死了,試想,入世后中國林業怎么和國際上的林業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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