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開展木質家具制造企業高毒物質危害治理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有關通知要求,上海市安全監管局日前下發通知,決定從今年8月起至明年8月止,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年的木質家具制造企業高毒物質危害治理行動。
據悉,此次木質家具制造企業高毒物質危害治理共分兩個階段:2010年8月起至2011年3月為**階段,重點是督促有關企業加大資金投入,認真進行高毒物質危害治理和防護設施改造。在此階段,有關部門將對達不到危害治理措施要求的企業責令限期改正,對沒有達到危害治理措施要求且作業場所有毒物質濃度超標的企業予以停產整頓。2011年4月至8月為第二階段,在此階段有關部門將對仍達不到危害治理措施要求的企業,依照管理權限提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關閉。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木質家具制造企業高毒物質危害治理要求主要包括:一是要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要求,采用無毒或低毒的油漆和膠黏劑;二是要進行工藝改革,引進自動化機械設備,減少人工操作,從源頭上降低高毒物質危害;三是要加強職業健康管理,建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并層層分解落實到車間、班組;四是設立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具有職業危害防治專門知識的專兼職管理人員;五是建立并嚴格執行高毒物質危害檢測制度,每年至少委托有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一次高毒物質危害檢測,并根據企業實際加強日常檢測監控,確保作業場所有毒物質濃度符合國家標準;六是存在高毒物質危害因素的崗位必須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載明存在的職業危害以及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防護措施;七是必須為從事噴漆、涂膠、晾漆等作業的工作人員配備符合《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和《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的防護服、手套以及防毒面具,并督促其正確佩戴使用;八是必須對接觸高毒物質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健康體檢,并依法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崗中和離崗職業健康體檢;九是加強員工培訓,提高接觸高毒物質從業人員的自我防護意識;十是按照法規要求,做好勞動用工、工傷保險、環境保護等工作。
經初步統計,本市目前共有木質家具制造企業1764家,遍布全市12個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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